一、分析的缘起
对于菲律宾有政治影响力的显赫家族,学者们的称呼很多。麦考伊(Alfred W.Mc Coy)称其为“精英家族”(elite family)。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主要以“寡头”(oligarchy)称呼来自这些家族的政治精英并称菲律宾民主为“卡西克民主”(Cacique Democracy)。在地方上,这些家族建立起学者们所说的“政治王朝”(political dynasty),而在选举和政党联盟中,这些家族构成所谓“政治部族”(political clan)。有学者罗列了十几种关于菲律宾精英、家族以及菲律宾民主的称呼,林林总总,蔚为大观。总的说来,菲律宾有政治影响力的显赫家族在地方上构筑了一个个“政治王朝”,而在选举过程中组成多个较大的“政治宗族”,它们竞相追逐私利。本文采用麦考伊的称呼,将菲律宾有政治影响力的家族称为“精英家族”。
作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转型的亚洲国家,菲律宾在1986年已开始民主转型,但其政治现实却是精英家族政治盛行。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论及菲律宾1987年选出的第八届国会时,引用了这样的事实,“200位众议员中,130位属于所谓的‘传统政治家族’,同时另外39位是这些家族的亲属。只有31位议员在1971年前没有选举记录且与这些老的强势家族没有瓜葛……,24位选举产生的参议员中,尽管有几位非传统人物,但‘戏单上的演员’大多数由1972年前的显赫家族成员构成”。
很明显,民主转型后的首次国会选举就出现精英家族垄断国会的状况,其后的数届国会也不例外。在1992年的众议院选举中,199位议员有145位是政治家族的成员,超过2/3的众议员有亲属在政府中任职,“事实上,所有参议院成员都有多位亲属任职于政府的选举和任命职位。1998年地方选举和全国选举的结果同样是这一模式”。进入21世纪,2001年迎来了菲律宾新世纪的首次选举——2001年中期选举(mid-termelections),同时也看到了埃斯特拉达总统在第二次“人民力量运动”(People Power)中下台,但中期选举结果依然不出人们所料,“在地方上,最强势的省一级的家族继续保有它们的地盘,而国会亦鲜有新面孔出现”。2004年国会选举后,新、老政治王朝共同占据着多数国会席位,23位现任参议员中有12位属于新老政治王朝,超过半数的现任众议员是老政治精英的后代,而“这些老政治精英作为国会议员其政治谱系一直可溯源到菲律宾自治时期(1935—1945)和菲律宾第二共和国早期”。
诚如上文所言,菲律宾精英家族政治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政治现象,其历史演进可追溯到更久远的前殖民时期。本文考察菲律宾精英家族政治的历史演进,大体以前殖民时期、西班牙殖民时期、民族独立革命时期、美国殖民时期、两党民主时期和马科斯独裁时期等6个时间段进行,精英家族政治在每个时期都有较显著的发展和变化。
二、前殖民时期:精英家族政治的萌芽
在西班牙人来到菲律宾以前,菲律宾群岛并没有任何大的国家存在(除南部苏禄地区),整个群岛处于原始的分散状态,由于国家一级机构尚未存在,国家政治精英也不存在。然而,在分散于群岛各处的“巴朗圭”(barangay)里,却有类似于现代乡村领导人的角色存在,这就是所谓的“大督”(datu),而巴朗圭本身是许多家庭结合成的亲缘群体,在这个群体中,大督领导与成员服从类似于后世学者们所说的“庇护关系”(patron-clientrelationship)。
可以说,现代菲律宾政治中的地方王朝具有的家族特色和选举中所依赖的庇护关系与前殖民时期的政治有许多关联之处。
三、西班牙殖民时期:精英家族政治的地方起源
从16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末的300多年时间里,菲律宾处于西班牙殖民统治之下。在西班牙殖民时期,“3个多世纪里,菲律宾处于一种特别的混杂着文人、军人和教会因素的权威统治之下”,在政教合一的殖民政权里,国家层面的政治精英都是西班牙人,而延伸到地方的殖民权力多通过教会行使,因此,“地方精英(主要是以前大督的后代)多数是一些助理牧师(curate)”。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出现了菲律宾最早的本土地方政治精英,其中许多人都是大督的后代,最初他们担任村长角色,以后逐渐扩展到担任市镇长及其他市镇职务。这些最初的地方政治精英利用自己与西班牙人的联系和各种巧取豪夺方式,逐渐成为当地的大地主。与此同时,随着贸易往来不断增加,中国商人也来到菲律宾,菲华混血的“米斯蒂佐”(Mestizo)产生了,他们通过放贷、婚姻和购买等方式从一些小农手里获得土地而成为另一些大地主,再加上那些菲西(班牙)混血的米斯蒂佐大地主,到西班牙殖民统治末期,“这些大地主阶级或多或少地垄断了省一级的公共职务”。西班牙殖民末期产生的地方政治精英都将自己的利益与土地联系起来,但当时菲律宾最大的地主却是教会,他们占据着许多大庄园(haciendas),是菲律宾土地的主要所有者,正是教会的土地在后来美国殖民时期转移到少数菲律宾人手里,从而产生了以地主为主要政治精英的家族地方政治王朝。
西班牙殖民时期奠定了以后政治精英的两个基本特征:其一多数政治精英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基础,一直到现阶段,许多政治精英的经济利益都与农业有关,半数众议员在农业领域都有利益存在;其二政治精英的政治基础在地方,后来的地方政治王朝就发端于此时期。
四、民族独立革命时期:精英家族政治的尝试
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些兴起于地方的精英人物虽然拥有了一些地方影响力,“但殖民政府(包括世俗的和教会的)都视这些新精英为威胁,将他们称为‘腰缠万贯的暴徒’”。在美国正开始从西班牙人手里获得对菲律宾的控制权时,1896年“卡蒂普兰”(Katipunan)革命组织领导的民族独立革命爆发,建立了菲律宾人自己的第一个共和国和选举了属于菲律宾政治精英自己的马洛洛斯国会(Malolos Congress),在美国意图殖民菲律宾的军事镇压下,1901年革命失败,菲律宾开始了美国殖民时期。
民族独立革命时期虽然短暂,但菲律宾政治精英首次出现在国家政治层面而不再只限于地方,此时菲律宾出现了真正的本土国家政治精英。从革命领导者来看,博尼法西奥(AndrésBonifacio)是卡蒂普兰的创始人,也是革命前期的主要领导人,他属于典型的下层民众,职业来源也比较卑微。然而,革命最主要的领导者却是创立了共和国和马洛洛斯国会的阿吉纳尔多(Emilio Aguinaldo),他来自地方上层家庭,革命前出任过地方官职。在马洛洛斯国会议员的社会来源上,“议员多是富裕的知识分子(ilustrados),包括律师、医生、工程师等”,这些富裕的知识分子正是西班牙殖民后期出现的地主或庄园主家那些最聪明的孩子。从家族背景分析,即使短暂的民族独立革命时期的菲律宾政治精英也主要是一些上层地主精英家族的成员。
五、美国殖民时期:精英家族政治的形成
美国在菲律宾近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在时间上虽远不如西班牙殖民时期长,但它对菲律宾政治的影响却更为明显和深刻,经常为人们所提及的总统制、两院制议会和两党制等后来的基本政治制度都开始于这一时期。本文关注美国殖民统治对菲律宾政治社会更为深刻长远的影响,这就是,此一时期正是精英家族成员控制菲律宾国家政治生活的开始。
在最初的几年里,国家层面的政治权力主要由美国人控制的“菲律宾委员会”(PhilippineCommission)掌握,兼具立法和行政功能;在地方上,政治权力由与美国殖民者关系融洽的大地主组成的“联邦党”(Federalista Party)控制。1907年以后,菲律宾国会正式产生并具有议会下院的功能和特色,而菲律宾委员会承担上院和行政机构的功能。在菲律宾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已经出现菲律宾人,但仍由美国人控制,在国会里,“从职业背景和社会阶级来看,占据菲律宾国会的是律师和地主”。1915年到1935年间,依据“菲律宾自治法案”(Philippine Autonomy Act),即所谓“琼斯法案”(Jones Law),菲律宾议会开始形成两院制——参议院和众议院,参众两院行使立法权,而行政权力仍由美国殖民政府控制。从由菲律宾政治精英构成的立法机构看,地主家族成员占据国会绝大多数席位,“法案没有改变立法机构的职业和社会阶级结构,国会依然由受教育的菲律宾人控制(主要是律师)和地主控制”。1935年,菲律宾自治政府成立,一直延续到二战爆发,行政权力由菲律宾总统控制,立法权力最初属一院制议会——国民会议(National Assembly)、后属两院制议会(1939年后),总统一职由奎松(Manuel Quezon)出任,议会主要由受奎松控制的精英组成。
从整体上看,美国殖民时期菲律宾的政治精英主要来自地主精英家庭,“在大约350个‘寡头’(Oligarch)家族领导下,地主家族形成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阶级”,这些富裕的地主家族在西班牙殖民末期“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并获取财富,这使得为他们家族里最有天赋的孩子(ilustrados)提供较高教育机会成为可能”。到了美国殖民时期,“富裕的米斯蒂佐家庭在美国人统治下继续兴旺发达,他们的财产未受触动,而他们的子女进入那些目的在于提高社会地位(医生和法律)和促进其经济利益(地方和国家政治)的职业”。因此,政治精英们又多为律师出身,从律师到地方官员,最后到国家政治精英,比如美国殖民时期两位最显赫的政治精英——奎松和奥斯敏纳(SergioOsmena),他们都出身于中上层富裕家庭,都是法律专业毕业,且历任省长等地方官,最后成为菲律宾政坛权倾一时的政治人物。
来自地主精英家族的地主和律师构成菲律宾政治精英主体的政治状况与美国在菲律宾实行的殖民政策息息相关。在政治方面,设立国会和地方单一选区制(SMD,single-member-district),同时将选举资格严格限制在有利于地主富裕家庭的要求上(二战前仅14%成年人有投票权)。“这些美国人的政治创新造就了一个牢固的、看得见的‘国家寡头统治’(nationaloligarchy)”,具体来看,这些制度设计与那些经济基础在庄园农业而非城市资本的富裕家庭相适应,同时,“国会为他们提供了接近国家层面政治权力的保障,也定期地将他们召集于首都”。另外美国式政治体制在殖民时期的影响还在于产生了大量地方选举官职,而这些选举官职都被控制于地方政治精英家族之手,形成所谓地方政治王朝(politicaldynasties)的最初来源。在经济方面,殖民政府拍卖了约40万英亩原属教会的肥沃农地,更多更大的地主产生了,同时,“佩恩—奥尔德里奇”法案(Payne-AldrichAct)取消了美国对菲律宾的关税限制,农业出口经济繁荣起来。在繁荣的以出口为主要目的的庄园经济中,制糖业、可可果业和蕉麻(abaca)等大庄园农业最为突出,当时,“菲律宾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可果生产出口国,蕉麻也是如此”。政治精英的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这些大庄园农业,“许多参议员、几任农业部长与其他内阁成员以及驻外大使都来自拥有主要加工厂和庄园的家庭”。美国殖民时期,政治精英的经济利益来源开始出现多样化,尽管庄园等不动产农地是首要经济基础,但精英家族的经济利益已向金融、航运、木材和制造业等其他大产业延伸。
美国殖民时期是精英家族政治开始在菲律宾出现的第一时期,现阶段菲律宾政治的几乎所有家族特征都可以在此时期找到。精英家族成员(地主、律师)占政治精英多数,他们来源的地方政治王朝开始形成,经济基础主要依靠农业但开始出现多样化,长期把持政治职位(如奎松)等等特点都已开始出现。可以说,美国殖民时期不仅奠定了菲律宾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且也决定了精英家族长期控制菲律宾政治的现实状况。
六、两党民主时期:精英家族政治的繁荣
二战结束后,菲律宾1946年从美国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其政治表象是国民党(Nationalist Party)和自由党(Liberal Party)两党轮流掌握国家政治权力,直到1972年马科斯实行军管法,是所谓两党民主时期。两党民主时期是菲律宾精英家族政治演进过程中的巩固和繁荣阶段,也就是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说的“卡西克民主高潮期”(The Heyday of Cacique Democracy)。
精英家族的政治影响力首先在独立初的附日分子问题上表现出来,多数战前的精英家族在日本占领时期都与日本人合作,战后非但没受到惩罚,反而继续成为国家政治精英的主要来源。独立头几年的政治权力依然掌握在地主精英手里,在与美国的新关系下,“麦克阿瑟将军的受庇护人罗哈斯(Manuel Roxas)为首的乡村大地主构成政治精英的大部分,他们掌控着新殖民的回归”。
在26年的两党民主时期,菲律宾一直实行总统制,国会也一直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员24人,众议员100人左右。国会依然是传统地主精英的天下,“就如战前立法机构那样,菲律宾国会从1946年到1972年皆主要由代表传统乡村、农业和土地利益的人控制”。从家庭背景来看,富裕的精英家族成员越来越多地出任国会议员,出任众议员的比例由1946年的21.5%上升到1970年的50.9%。同时期,参议员中的富裕成员比例更显眼,从45.8%上升到71.0%,相应地,来自中层以下家庭的议员比例越来越小。在进入国会前的工作生涯方面,律师依然是大多数议员最初的职业选择,1946年到1970年的众议员中,律师出身比例一直不低于60%,参议员比例更高,从1954年到1970年至少70%以上的参议员曾是律师。获得法律知识并经过律师职业的历练后,议员多选择其他政府职位作为进入国会的跳板,有学者对1946到1963年间的294位众议员做过统计,发现其中54%(共160人)的众议员曾在政府中任过官职;而另一位学者对1954年、1958年、1966年和1970年所有参议员的调查中发现,平均超过70%的参议员有从政经历,其中超过半数曾是众议员,这显示参议员席位是政客往上爬的更高一级台阶。
在两党民主时期,不仅国会议员多数来源于富裕精英家族,而且议员席位也开始出现被精英家族成员垄断的苗头。一方面,议员的任期越来越长,以1946年到1970的众议员为例,任期超过一届者比例大体呈逐届增大趋势,最初1946年只有33%,到1970年已超过半数达57.4%,其间最高时为1962年的67.3%,1970年甚至有4位众议员任职已7届或7届以上。另一方面,从父母任官职情况看,1946年、1957年和1965年平均有近30%的议员有父母曾在政府中任过职,如果加上其他亲属任官职的可能,这一比例将更高。
在中央行政机构——内阁中,其成员也有许多来自富裕的上层精英家族,“尽管以官职为收入来源的技术官僚也在内阁中任职,但内阁成员个人的财富有时甚至比参议员还高”。鉴于总统在内阁中的核心地位,此处仅对菲律宾两党民主时期6任总统的社会背景作一简单分析(见表1)。
表1:菲律宾历任总统社会背景简况(1946—1972)
从表1可看到,除马卡帕加尔总统出身较低微外,其余总统都是中上层家庭出身。而在专业背景和职业来源上,除麦格赛赛总统是机械工程专业毕业和军人出身外,其余5位总统皆系法律专业毕业并从事过律师职业或直接进入政坛。从总统的社会来源看,内阁政治精英的社会来源与国会政治精英相比无重大区别,特别表现在专业背景和职业来源方面,总体说来,政治精英多数同出一源,即多数来源于精英家族。
两党民主时期的菲律宾政治经济都出现一些新变化,尤其经济方面的变化对政治精英的经济来源产生较为深刻的影响。在政治精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方面,上文提及美国殖民时期已出现向农业以外产业延伸的现象,到了两党时期,“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伴随着外国投资的工业部门扩张与农业的相对贡献下降进一步加强了商业精英的力量”,政治精英们更多地依靠农业以外的工商业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到1972年军管法施行前后,那些财富来源于工商业或农工商混合业的富裕家族在政治影响力上已超过仅以农业为财富来源的地主精英家族。以工商业为利益来源的精英并非与地主精英家族无关,“他们中的许多人实际上是老的寡头家族的成员或与这些家族有关联”,工商业精英与地主精英也不是两个阶层,只是“单个家族中的经济多样化而已”。政治上的冲击来自体制外,对精英家族控制国家政治经济权力的社会现实,两党民主时期的下层民众已开始出现剧烈的不认同对抗——菲律宾共产党(CPP)及其军事力量“胡克”(Huk)的反抗。
菲律宾历史演进到两党民主时期时,精英家族(特别是地主家族)统治达到鼎盛状况,来自精英家族的成员多数学习法律,并以律师作为进入政坛的职业准备,在地方或政府其他部门任职后,最终进入国会或内阁成为国家权力的主导者。从政治精英的家族背景分析,政治精英不但多数来源于精英家族,而且主要是精英家族中的地主家庭,所谓“卡西克民主”(Cacique Democracy)特征显露无遗。
两党民主时期,尽管地主精英占据主导地位,但政治精英所依赖的经济行业却开始出现明显变化,越来越多的精英不再将农业作为自己唯一的经济利益来源,工商业利益正超过农业利益成为政治精英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当然,家族还是相似的精英家族,只不过农业已非唯一重要经济来源,它只是精英家族的经济利益来源之一,甚至不再是经济利益来源。另外,以共产党为代表的下层民众的反抗显示精英家族政治正受到否定及体制外的反抗。
七、马科斯独裁时期:精英家族政治的另类形式
1972年马科斯实行军管法后,表面上精英家族统治菲律宾的状况有所改变,但实质是过去精英家族占据政治权力的继续。马科斯政权是一个以个人独裁为主兼具军人干政和一党专政色彩的威权政权,精英家族统治菲律宾的变化仅在于在国家层面以几个家族的专制代替了多个家族的寡头共治,形成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言之“超级卡西克”(the supremecacique)。在政治精英的家族背景方面,起主导作用的精英来自马科斯所属的北伊罗戈省(Ilocos Norte)马科斯家族(Marcoses)和马科斯夫人伊梅尔达(Imelda Marcos)所属的莱特省(Leyte)罗慕德兹家族(Romualdez)及一小撮其他“朋党”(cronies)家族,同时也有少数新崛起的寡头和技术官僚。变化的另一面是少数与马科斯夫妇家族利益直接冲突的传统精英家族受到打击和削弱,比如洛佩斯家族(Lopezes)。多数传统精英家族都未受触动,他们依然占据地方政治经济权力,“马科斯家族掠夺的是国家权力,而非地主大庄园”。从1984年到1985年马科斯威权时期国民议会(Batasang Pambansa)组成人员的社会背景来看,法律专业毕业者依然主导国会(61.3%),绝大多数议员曾在国家机构中任职,同时,大部分议员都有亲属在国家机构任职。
马科斯独裁统治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菲律宾政治状况,精英家族依然统治着国家。在政治精英的经济基础方面,“军管法时期见证了旧土地精英最后的政治衰落痕迹和工商业精英的巩固”,工商业利益取代农业利益成为精英家族及政治精英最主要的经济利益来源。在土地改革的名义下,一小部分地主消失了,但如制糖业这样的大规模农业经济依然盛行,农业虽然已不是多数政治精英主要的经济支柱,但依然是他们多样化的经济利益来源之一。马科斯独裁统治时期,精英家族统治的最大威胁——共产党反抗势力日益壮大,体制外的挑战已然成为一个大问题。
菲律宾精英家族政治演进到马科斯独裁时期,政治的家族特色本质上并未改变,只是占据国家权力的精英家族数量减少了许多,国家权力向马科斯身边的几个家族集中,而政治精英的家族背景来源也无实质改变。政治精英的经济利益已主要来源于工商业,但农业的经济利益功能仍然存在,同时,共产党反抗已成为精英家族统治的最大威胁。马科斯威权时期不是精英家族政治的中断,而是以另类形式作为多个政治家族共同统治菲律宾的暂时过渡。到1986年民主转型后,多个精英家族占据国家权力的状况重又出现。
八、结论
菲律宾精英家族政治在各历史时期的演进,一个总的趋势是精英家族逐渐占据国家权力并巩固下来。具体来看,这一总趋势表现在两方面的发展变化。
一方面,精英家族的政治权力由地方向中央延伸并最终垄断国家政治权力。前殖民时期存在的“大督”(Datu)是后来地方政治精英的原型,一部分后来的地方政治精英就是这些大督的后代。西班牙殖民时期,地方精英家族已累积了土地等农业财富,并以此为基础开始占据地方政治权力,为以后进入国家政治权力舞台作了必要准备。短暂的民族独立革命时期的意义在于,地方政治精英初次尝试进入国家政治权力,出现了菲律宾本土最早的国家政治精英,是后来地方政治精英上升到国家权力舞台的预演。美国殖民时期的政治制度设计具有决定性,地方政治权力延伸到中央且两者完好地结合在一起,地方政治精英开始掌握国家层面的政治权力,“他们首次形成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统治阶级”,地方政治王朝也开始出现。两党民主时期是精英家族政治全面巩固和兴盛的时候,地方政治的家族特色在国会、内阁等国家权力机构中四处蔓延,越来越多的议员任期更长且有亲属在中央政府部门任职。马科斯威权时期代表了以几个家族代替多个家族垄断国家政治权力的努力和尝试,其实质并没有改变精英家族统治菲律宾的状况。
另一方面,精英家族政治所依赖的经济基础从较单一的农业向多样化的工商业发展。从西班牙殖民时期到美国殖民时期,大庄园经济为主要特色的农业是多数精英家族的经济基础,但美国殖民时期已出现经济来源多样化的趋势。及至两党民主时期,工商业经济已与农业经济并驾齐驱,精英家族的经济来源已经多样化,但与前一时期类似,在国家政治权力中居主导地位的依然是农业地主精英。马科斯威权时期工商业已取代农业成为精英家族及政治精英最主要的经济利益来源,但多数家族及政治精英在农业部门仍有经济利益存在。
来自精英家族的政治精英在经历上述发展变化的同时,他们的专业背景和职业来源却始终变化不大,绝大多数政治精英都以法律为其主攻专业,而从事律师职业和在政府部门任职是他们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国会和内阁前所共有的工作经历模式。
总之,菲律宾精英家族政治的历史演进表明,精英家族主宰菲律宾政治并非民主转型后的独有现象,恰恰相反,它是菲律宾政治历史的现实反映,现阶段政治中的精英家族特色本质上是过去政治状况的延续,不管是外部冲击还是内部变化,即使是根本的经济结构变化,都没有改变精英家族主导菲律宾国家政治权力的实质。尽管一部分精英家族确实产生于民主转型之后,但这只是过去政治现象的重复和延续,在精英家族政治下,家族的兴起和衰落都是惯常现象,不管何时何地,统治菲律宾的依然是相似的政治精英家族,而社会财富的最大受益也是这些家族,正如学者所言,“在菲律宾,精英家族既是历史主体(object),又是历史客体(subject),它们既型构变化进程又被变化进程所型构”。精英家族政治的演进伴随菲律宾整个近现代史并一直延续至今,带给菲律宾久远而深刻的影响,虽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已被称为“东方的民主橱窗”,但菲律宾依然相当落后,究其原因,精英家族政治的长期存在是重要因素之一。(节选自《南洋问题研究》,2013年第4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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