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5年深秋,一位老太太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她叫王桂芳,七十八岁,苏州相城区人。头发全白了,走路要拄拐杖。
她坐下来第一句话是:“律师,我要告我的三个儿子。”
我问她告什么。
她说:“他们不养我。”
王桂芳有三个儿子,都在苏州。大儿子开了一家五金店,二儿子在工厂上班,小儿子做了点小生意。三个儿子都有房有车,日子过得不差。
老伴五年前走了。老伴走后,王桂芳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开始两年还能自理,后来身体越来越差——高血压、糖尿病、膝盖不好,隔三差五要去看病。
她找三个儿子商量赡养的事。大儿子说”我生意忙,没时间照顾”。二儿子说”我妈有退休金,够用了”。小儿子说”凭什么我一个人养,大哥二哥不养我也不养”。
三个人互相推。推了两年。
王桂芳的退休金每月两千八。医药费每月平均一千五。加上水电物业吃饭,根本不够。
她先是找村委会调解。调解了三次,三个儿子每次都答应”以后给钱”,但没有一次兑现。
然后她找到了我。
二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是道德选择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这条法律说了三件事:
一、经济供养——给钱。 二、生活照料——照顾起居。 三、精神慰藉——常回家看看。
三个义务缺一不可。但王桂芳的三个儿子,一条都没做到。
三
我帮王桂芳整理了证据:
1. 王桂芳的退休金流水。证明退休金每月两千八,不足以支付医药费和生活开支。
2. 医药费票据。近一年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总计约一万八千元。
3. 三个儿子的收入情况。大儿子名下有五金店(个体工商户),二儿子有正式工作(社保缴纳记录可查),小儿子有车辆和房产信息。
4. 村委会调解记录。三次调解的书面记录,证明三个儿子确实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5. 王桂芳的身体状况。残疾证(膝盖手术后行动不便)和近期的体检报告。
四
我在相城区法院提起了赡养费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一千五百元。 二、判令三被告承担原告已发生的医药费的三分之一(每人六千元)。 三、判令三被告每月至少探望原告一次。
关于赡养费金额
我主张每人每月一千五百元,依据是:
王桂芳每月的必要支出——医药费约一千五百元,生活费约两千元,水电物业约五百元,合计约四千元。退休金两千八百元,缺口约一千两百元。
但赡养费不限于”填补缺口”。三个儿子都有经济能力,王桂芳有权要求一个更有尊严的生活标准。所以主张每人一千五百元,三人合计四千五百元,加上退休金两千八百元,每月有七千三百元,能够覆盖医药费和生活开支并有少量结余。
关于医药费分担
已发生的一万八千元医药费,三人各承担三分之一,每人六千元。
关于探望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这一条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诉讼请求提出,但法院执行的难度较大——你不能强迫人去看望。但判决书有威慑力,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罚款等)。
五
开庭那天,三个儿子都来了。
大儿子的态度最差。他在法庭上说:“我妈有退休金有医保,不需要我养。”
我说:《民法典》规定的是”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赡养费的权利。你母亲退休金不足以支付医药费和生活开支,属于生活困难。赡养义务不因父母有退休金而免除。
二儿子说:“我不是不给钱,我是觉得不公平。凭什么三个儿子给一样多?大哥收入最高。”
我说:赡养费的分担可以按经济能力调整。如果你认为大哥应该多出,可以提出反诉或另行主张。但你不可以用”不公平”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小儿子什么都没说。他坐在那里低着头。
六
法院判决:
一、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一千二百元(法院酌定略低于我主张的一千五百元)。
二、已发生的医药费一万八千元,三被告各承担六千元。
三、三被告每月至少探望原告一次。
判决后三个儿子都没有上诉。
一个月后,王桂芳给我打电话,说三个儿子这个月的赡养费都打过来了。大儿子还来看了她一次,带了一箱牛奶。
她在电话里哭了。
七
做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有一个感受——赡养纠纷打官司,赢了钱,但输了感情。
王桂芳赢了官司,但她不会因为法院判了就 suddenly 拥有三个孝顺的儿子。儿子们给钱是因为法院判了,不是因为心里有愧。
但——即使如此,这个官司也值得打。因为:
一、王桂芳的经济困难得到了实质改善。每月三千六的赡养费加退休金两千八,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二、法院判决建立了长期执行依据。如果以后儿子们又不给了,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重新起诉。
三、判决对三个儿子有威慑力。不像村委会调解——法院判决不执行可以罚款、拘留。
给几条建议:
给老年人:
一、赡养费不够用就告。不要因为”怕丢人”而忍着。法律给你的权利,不用就是浪费。 二、保留医药费票据和收入证明。这些是法院酌定赡养费金额的依据。 三、先调解再诉讼。调解不成再起诉,法院会更支持你——你已经尽力协商了。
给子女:
一、赡养是法定义务,不是情分。父母告你不需要证明你”不孝顺”,只需要证明他们生活困难。 二、有退休金不等于不需要赡养。退休金不够用的,子女仍需补足。 三、不要等被告了才给钱。主动给和被法院判,性质不一样。
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徐伟律师,赡养纠纷与老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咨询热线:1755988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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