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文旅厅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统筹做好旅游市场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游客出行安全,发布以下十条措施。
一、旅游和交通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带—生命带”理念,落实“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告知制度,时时宣传、处处引导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二、旅游包车企业严格管理车辆安全带技术状况,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等应急装置、安全设施,发现设施残缺不全、装置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立即采取措施纠正,确保安全带配备齐全有效。
三、旅行社选择具备资质的旅游包车企业,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
四、旅行社与旅游包车企业订立合同时,全面落实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安全告知条款,履行安全事项告知责任。
五、旅游包车驾驶员要在行车前口头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音像资料,督促全体乘车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开车。
六、导游在行前说明中要重点强调规范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在发车前和行经高速、危险多发路段时要反复提醒并逐一检查游客系好安全带。
七、导游与驾驶员对不听劝导、坚持不使用安全带的游客,要在车辆安全停靠前提下共同做好劝导服务,确保每名游客均规范使用安全带。
八、旅游包车企业负责对所属车辆实时监控,发现驾驶员、乘客未使用安全带,应采取车载终端语音提醒、联系随车导游、通知驾驶员等方式及时纠正。
九、旅游和交通企业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旅游、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对安全带使用问题突出、“五不租”制度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旅行社和旅游包车企业应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警示曝光力度。
十、旅游、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协会将行车前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信用评价范围,引导经营主体严格规范使用安全带,持续提升游客出行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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