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长春,28岁的保安曲某在医院巡逻,对讲机突然响了——门诊楼四楼有个女孩要跳楼。
他撂下手里的东西就往那边跑,楼下已经围了一大群人,消防员在铺气垫,警察在拉警戒线。曲某挤到最前面,仰头看着四楼窗台上那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女孩看上去年纪不大,坐在窗沿上,两条腿悬在外面。
气垫还没完全铺好,女孩突然跳了下来。
曲某当时脑子里啥也没想,往前跨了一步,张开双臂,后来医生说,从四楼掉下来的人,冲击力相当于几百公斤的重物砸下来。女孩砸在他身上的瞬间,他后脑勺磕在水泥地上,当场就啥也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ICU,全身九处骨折,脊椎严重受损,医生跟他爸说,这辈子可能站不起来了。
曲某醒过来的第一句话是问:“那个女的活了吗?”
得知女孩没事,他才松了口气。女孩被救下来了,只是受了点轻伤,可曲某的人生,从那一刻起彻底拐了个弯。
接下来的事,一件比一件让人寒心。
女孩的家属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谢谢,唯一一次露面,是在病房门口往里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了。曲某父母打电话过去问医药费的事,对方在电话里说:“你接是接了,但没接好,我女儿要是落下残疾,你得负责一辈子。”
这话从一个被救者的家属嘴里说出来,听着真让人心里发堵。
更离谱的是单位的态度,保安公司以曲某“旷工”为由,直接把他开除了。人事部的人说,徒手接人不在保安职责范围内,属于擅自行动,造成的后果自负。公司不仅不出一分钱医药费,还在内部大会上拿他当反面教材,警告其他保安:第一报警,第二等消防,第三千万别伸手。
曲某父母把亲戚借了个遍,凑了两万块,他爸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给儿子擦身子,白天去工地搬砖,晚上回来再擦一遍。ICU一天的费用就是好几千,钱很快就花光了。医院没办法,只能停药,曲岩疼得实在受不了,就靠止疼药硬扛着。
后来这事儿被媒体报道了,长春市民自发捐款,三天凑了几十万,也有公益律师主动联系,帮他打官司。
法院最后判了:曲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受法律保护,女孩家属需要适当补偿医疗费,保安公司也得承担相应责任。
可钱能赔,人回不来了。
有记者问曲某后不后悔,他躺在病床上,眼睛望着天花板,想了很久,说:“我就是觉得那也是一条命。”记者又问,如果再碰到这种事,还会伸手吗?他没犹豫,说还会。
曲某说他不图别的,就想听那家人说一声“谢谢”,可直到出院,他也没等到那两个字。
这事儿最让人堵心的,不只是那家人的冷漠,还有单位的冷血——把见义勇为当违纪,把救死扶伤当多管闲事,如果这种风气传开了,下次谁还敢伸手?
据悉曲某通过康复训练已经能坐起来了,可这离他重新站起来,还有太远太远的路。
曲某躺在病床上望着天花板的眼神是清澈的,他没后悔救人,可社会不能让他这样的人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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