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针对部分媒体报道我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村民符某反映“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相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目前,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
下一步,工作组将对该事情进行全面复盘核查,全面查清事件事实,后续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
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年7月30日
7月28日,白沙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回应,该案已有法院生效判决,符彩轮不具备该重阳树所有权。 据符彩轮介绍,2010年11月19日夜间,不法人员前往已故村民符国荣承包地,盗挖一株直径1.3米、高十余米的百年重阳树,截枝后准备外运。符彩轮叔父符国光割胶途中发现盗挖行为,当即制止并报警。
11月24日,白沙县森林公安局将该重阳树作为涉案财物扣押,随后移交县林业局管护。 此后,符彩轮、符国光多次要求返还古树,均被拒绝。符彩轮表示,2012年4月之前,家人还多次前往苗圃探望古树。后续她发现苗圃中原位置更换为一棵小重阳树,向森林公安局询问时被告知古树已经枯死。
记者核实确认,涉案百年重阳树如今移栽在儋州东坡书院内,长势良好。白沙县林业局过往信访回复文件也承认,2012年5月将该重阳树赠予中和镇人民政府。但古树权属长期存在法律争议。文书显示,白沙县法院2012年行政裁定书认定,符国光、符亚可(符彩轮父亲,已故)无法证明享有古树所有权;2024年、2025年民事裁定,相继驳回二人及符彩轮的起诉。 2025年6月2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琼民申1286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案涉重阳古树树龄超百年,并非符国光、符彩轮种植,二人无法举证通过继承、买卖、赠与等途径取得树木所有权,无法证明与古树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依法驳回再审申请。
面对记者采访,白沙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仅表示案件已有判决,其余细节暂不予以说明。符彩轮透露,后续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确认古树继承权。
(来源:白沙融媒、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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