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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工钱和路费,我们就能回去过‘火把节’了!”“我们的‘火把节’很隆重的,就像过年一样。”7月24日傍晚,蒙山县文圩镇屯治村六樟组的山林间,10名四川凉山彝族务工人员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当天,在夏宜人民法庭、文圩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一桩涉及彝族务工人员的支付劳动报酬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场达成协议,7500元工钱及路费通过微信转账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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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彝族务工人员代表阿者(化名)向文圩镇综治中心反映,林木砍伐承包商胡某此前联系他找人做工,他带了9名同乡来到蒙山县文圩镇屯治村六樟组进行杂木砍伐。双方口头约定,专业锯手250元/天、小工220元/天,按点工计算。然而务工三天后,胡老板突然要求改为按包工砍伐吨数结算,工人们表示无法接受,要求支付已务工工资、来回路费及误工费等。双方争议较大,协商无果。

夏宜人民法庭获悉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7月24日一早,法官覃宏伟、文圩派出所所长刁礼海与镇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

调解刚开始就遇到了难题。农民工代表阿者普通话不流利,且与工友之间存在矛盾,不愿继续担任代表。工人阿冷(化名)等6人既不通晓普通话,又不识字,沟通几乎陷入僵局。关键时刻,一位名叫额其(化名)的年轻彝族务工人员主动站了出来——他既会说普通话,又能讲彝族方言,当即充当起翻译,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针对薪资计算方式和路费标准,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法官覃宏伟、派出所所长刁礼海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引导务工人员理性核算务工工资、路费等诉求;另一方面,面对承包商胡某,着重解释其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不明等实际情况,强调保障农民工权益及已投入工作应获得合理报酬等相关法律法规。

各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在认真核算务工工资、路费的基础上,不断缩小双方的心理预期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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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意见的话,你们双方都在协议书上签字。”“签好,马上付账,你们就可以赶回家过节了。”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与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书。胡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结清了相关款项。“钱的话,通过什么方式支付,是现金还是微信?”“微信转账!”“没问题!”现场响起了轻松的笑声。

据了解,蒙山县地处大瑶山东部,是一个汉、壮、瑶等多民族杂居的山区县。近年来,蒙山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夏宜人民法庭建立“六长”联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石榴籽”调解员的“聚能”作用,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司法联动不缺位。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既有效维护了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各方工作人员面对语言不通和诉求差异带来的调解难题,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调解技巧,通过灵活有效、联调高效的方法,最终促成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带着这份法治的公平与温暖,10名彝族兄弟踏上了返乡过“火把节”的归途。

来源:平安广西网

初审:许柯

复审:蒋旅

终审:彭泽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