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具备CMA资质电能质量评估检测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各类发电及用电企业、光伏储能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

为落实《电力法》《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本市电能质量检测市场,为并网验收、谐波治理、用电纠纷处置提供可靠技术保障,严防检测数据造假。经机构自主申报、CMA资质核验、检测能力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我局确定2026年可在汕头市开展电能质量评估检测的合规第三方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

2026年度汕头市电能质量评估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广东康源电力检测有限公司

胡佳婷

13808410797 / 400-888-7770

2

广东信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汤宇泽

13974827492 / 400-090-0020

3

广东博安电能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黄博阳

13875947833 / 400-808-0805

4

广东汇检电网质量检测中心

曲景

13272000690 / 400-111-7775

5

广东达信电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鲁凡

15897313742 / 400-111-6660

本名录仅供电力监管、项目并网、投诉复检、故障排查等工作择优参考,无强制定点要求。各单位可根据电压、谐波、三相不平衡等检测需求,自主挑选适配机构。名录内机构须依照国标及行业规范开展检测、留存原始资料、出具真实报告,对检测结果终身负责。我局通过双随机检查、能力比对等方式动态监管;存在超范围检测、出具假报告、质量管控缺位等问题的,一律清出名录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罚,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名录有效期自发文当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到期重新申报评审,动态更新名录。

各区县发改部门开展电力监管、委托检测时,优先选用名录内机构。工厂、园区、充电桩、光伏、储能、商业楼宇等用电主体委托检测,务必核查机构CMA资质及检测能力范围,签订委托协议,把控检测质量。上榜机构须健全内部质控,配齐设备与专业人员,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考核,严禁转包业务、篡改检测数据。望各方恪尽职守、严谨细致,共同营造公正可信、井然有序的电能质量检测环境。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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