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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针对媒体报道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村民符某反映“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的相关情况,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说明当地林业部门对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相当重视,理应予以赞赏。
不过,从相关媒体报道又见“白沙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此案法院已有判决结果”,也即法院认定符某“对该重阳树并不具有所有权”。
这就不能不让人有所疑惑,既然司法部门已经确认了符某所反映问题树木的归属,那作为行政部门的县林业局为何还要启动再调查?如此而为,是否依法有据,或者说符合法律程序?
从相关报道可知,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力吉村村民符某向媒体反映的一棵百年重阳树的归属权问题,始于2010年,也即该树“遭盗挖后被警方扣押,后移交县林业局”,被林业局“赠予儋州东坡书院”。符某认为,林业局转增时,没有告知他们,也即是在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此,符某认为,“林业局的处置极不合理,应予赔偿”。
假若说,白沙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所说的“此案法院已有判决结果”,符某“对该重阳树并不具有所有权”属实的话,那当时林业局将树木赠予儋州东坡书院,并没有什么瑕疵。据此,白沙县林业局只需按照法院判决,如实答复符某即可,为何还要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
这岂不是无端耗费公共资源吗?
一直以来,青锋都力主针对百姓反映的问题,接受反映问题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作出回应,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置。并不是说,第一时间公开回应说,立即成立调查组予以核查,才是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不客气地说,针对百姓反映的问题,不根据具体问题,动辄就第一时间回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并非一直提倡的实事求是,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主义。
青锋在这里指出不根据具体情况就回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并非只针对白沙县林业局,而是据此提醒有关部门,不要患了媒体和舆论监督的恐惧症,一看到媒体报道披露相关问题,不在第一时间表示成立调查组就表明不了自己解决问题的主动态度。更不要第一时间公开回应称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情况,而后当舆情一过,便不了了之,应该解决的问题,最终还是没有解决,让反映问题的老百姓空欢喜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