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孙万怀教授应邀走进“无锡政法大讲堂”,为全市政法干警作专题辅导讲座。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无锡监狱有关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律师代表参加,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本期大讲堂在市中院综合楼举行,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副院长杨志钢主持辅导讲座。
孙万怀丨 教授
上海市领军人才,第五届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长期从事刑法学与刑事政策学教学研究工作,在刑法基础理论、刑事政策、司法人权保障等领域具有广泛学术影响。
孙教授以《客观主义的刑事司法立场》为主题,既回溯了“童养媳案”“阿云案”等古代司法范例中的裁判智慧,又聚焦当代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情节或程序不清情形下如何评判、如何处理好司法立场的四大矛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释,系统梳理了客观主义刑事司法立场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讲座视野开阔、论述深刻,对全市政法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具有指导意义。
杨志钢副院长指出,刑事司法事关公民权利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政法系统要以聆听辅导讲座为契机,努力把学习成果带到法治实践中去,体现到工作成效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筑牢刑事司法底线。牢固树立客观主义刑事司法立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先入为主、主观归罪,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强化协同配合,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刑事司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政法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坚守法治初心,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次执法行为、每一份法律文书之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规范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期大讲堂案例翔实,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为政法干警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无锡法治无锡提供了深刻启发和有力指导。
杨昕蕾
无锡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
聆听讲座最深刻的感受,就是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不意味着法官是机械办案的机器,面对给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文本,法官应当理解其背后的逻辑,把握刑事法规范的客观价值。实践中,社会相当性对于罪责刑是否相适应的判断有所助益,我们要让每一份裁判既严格契合法律规范,也贴合社会普遍的正义认知。
尹昳
宜兴法院刑庭副庭长
通过本次授课深刻认识到依托客观价值秩序开展法律论证,正是客观主义立场的核心要义,也是破解刑事审判疑难问题的重要指引。实务中,不论是对法规范的解释、冲突法益的衡量,抑或是出罪入罪的现实考虑,客观主义的刑事司法立场都提供了稳定的价值基准,指引刑事审判工作坚守公正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陈泽华
梁溪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作为一名新入职法院干警,在校期间接触较多主观主义理论,初办案件、翻阅裁判文书时常感到迷茫。这次讲座不仅透彻讲解了客观主义核心要义,还结合国情梳理了其司法根基,帮我解开了不少办案困惑,并极大激发了我的学习热情,今后将立足客观主义司法立场,踏实严谨办好每一起案件。
王帅篪
锡山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孙教授以生动案例阐释客观主义立场,为我指明了一条办案思路——就是“不唯卷宗、不唯指标”。坚持“客观”不是机械适法,而是在罪刑法定框架内用朴素正义校正机械司法,让老百姓从一份份判决里感受到尺度与温度同在。办案时既要抠紧构成要件,更要看行为是否真正偏离社会相当性,量刑时不能只盯着数字,更要把天理、国法、人情融进裁判说理。
来源:中院教培科
编辑:赵伟
审核:朱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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