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市场监管局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今天不聊高大上的政策解读,就唠唠咱们基层天天见的那些糟心事——12345工单。
一张工单,两个“受害者”
前几天又收到一张派单:“市民投诉某路口流动摊贩卖的烤肠疑似变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点开附件一看,地址写得倒是详细,连摊位旁边有几棵行道树都标出来了。可问题是——那是路边摊,露天的,没固定经营场所。
按说这工单应该派给城管。但12345平台有时候就是这么“雨露均沾”,市监局一份、城管局一份,谁先接谁倒霉。
我打电话给城管兄弟沟通,对面叹了口气:“兄弟,我们这边也接到了。但市民点名要你们去查食品安全,我们去了算怎么回事?”
就这么一张工单,两家都挺冤。
到底谁该管?这事儿得分两面看
先说市容秩序。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影响通行——这没跑,城管的活儿。
再说食品安全。如果摊贩卖的食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比如用过期原料、非法添加,那确实是市监局的监管范围。
但问题出在中间地带—— “无证经营”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归城管。
说得直白点:占道摆摊归城管,食品变质归市监,无证经营也归城管。
可是12345平台分得清这些吗?分不清。市民分得清吗?更分不清。市民只知道“我吃了东西不舒服,你们政府得管”。
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真实场景
场景一:市民投诉小区楼下烧烤摊油烟扰民。平台派给城管——城管去了,说油烟净化设备不合格,这事得环保(现在叫生态环境)管。派给环保——环保说露天烧烤的行政处罚权在城管。最后绕了一圈又回到城管。
场景二:职业打假人专盯路边摊,举报“无证经营食品”。按说这事城管管,但职业打假人认准了市场监管局——因为市监局有“食品安全”四个字。总局执法稽查局都明确答复过: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由城管负责执法。可工单还是源源不断往市监局派。
场景三:有地方把市场监管部门“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直接划给了城管局。结果呢?职能是划走了,工单还在。平台系统没更新,派单规则还是老一套。
我们该怎么办?说点实在的
第一,搞清楚自己的“地盘”。 固定场所的经营户——市监局管。流动摊贩的占道和无证经营——城管管。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市监局管。这三条线理清楚了,至少知道工单该不该接。
第二,学会“借力”。 遇到职责交叉的工单,别自己扛。现在不少地方建立了编办、司法局、热线中心联合研判机制。该申请裁决就申请裁决,该退回就退回,别当老好人。
第三,联合执法是出路。 有些地方搞“城管牵头规范秩序、市场监管同步核查食品”的联合模式。一次出动,两家都查,工单也能闭环。比互相推来推去强多了。
第四,回复要有理有据。 回复工单时别写“不归我管”四个字就完了。要引用依据——是“三定”规定哪一条,是哪个文件哪一款,写清楚。平台看到依据充分,下次同类工单就不会乱派了。
说句掏心窝的话
说实话,市监和城管谁都不想当“甩锅侠”。基层谁手上不是一堆工单?谁愿意为一张工单跟兄弟单位撕破脸?
问题是体制机制还没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已经在推“职责边界清单”,把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领域的综合性问题拆分成具体事项,每个事项只对应一个责任部门。这条路走通了,咱们都能轻松不少。
在那之前,多一份理解,少一份埋怨。市监和城管,说到底都是给老百姓干活的。工单可以退,责任不能推。咱们互相搭把手,比互相甩锅体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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