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荒岛记
张潮生站在船头,腥咸的海风灌进领口,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四月的海还带着凉意,浪头拍在船舷上溅起碎沫,有几滴落在脸上,他抬手抹了一把。开船的老蔡叼着烟,眯眼望着远处海面上一个灰绿色的点,努努嘴:“张老板,到了,你那岛。”
张潮生没应声,只盯着那个越来越近的轮廓看。六年了,岛还是那个岛,远远看去像个扣在海面上的龟壳,长满了灌木和杂草,边缘一圈礁石黑黢黢的,退潮时露出来,涨潮时就被吞没。这座无名荒岛在福建宁德海域,面积不到三十亩,地图上都不标。六年前他花了十三万,从当地一个渔民手里盘下了五十年的使用权,这事儿当时在村里传为笑谈。十三万,够在镇上付一套小两居的首付了,他却拿去买了座鸟不拉屎的荒岛。
老蔡把船靠上岛西侧一处相对平缓的礁石滩,发动机熄了火,四周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海浪舔舐礁石的声音。张潮生拎着行李跳下船,脚踩在粗粝的礁石上,膝盖微微发软,到底是四十七岁的人了,不比当年。老蔡把缆绳系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回头看他:“要我等你不?”
“不用,三天后来接。”张潮生从兜里掏出五百块钱递过去。老蔡接了钱,又看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只是摆摆手,解开缆绳发动船走了。渔船突突突的声音渐渐远去,海面上留下一道白色尾迹,很快也被浪抹平了。
彻底安静了。
张潮生在礁石上站了一会儿,环顾四周。岛上的植被比他记忆中茂盛了许多,一大片木麻黄和相思树混生在一起,底下的灌木丛密得几乎钻不进人。六年前他刚接手的时候,岛上只有些低矮的杂草和几棵歪脖子树,现在的模样倒像是有人打理过似的。他没多想,背上包沿着一条隐约可辨的小径往岛心走。
这条小径是他当年用砍刀一刀一刀开出来的,如今又被野草淹了大半,但底下的土路还在,踩上去能感觉到脚底的坚实。走了大约十分钟,地势逐渐升高,树木稀疏了一些,露出一小片平地。平地上有几间石屋的残垣,是几十年前驻岛部队留下的营房,屋顶早就塌了,墙也倒了半边,只剩几面还算完整的石壁立在那里。他在其中一间稍完整的屋子里搭过一张行军床,放了些基本的生活物资,算是他的营地。
然而当他拨开最后一丛灌木走到平地前时,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定在了原地。
营地变了模样。
石屋的断墙之间,有人用树枝和干草搭了一个巨大的巢状结构,足有两米多高,像一个倒扣的鸟窝扣在地上。巢的周围散落着大量灰白色的羽毛,有些已经半埋在泥土里,有些还新鲜得泛着光泽。地面被踩得结实平整,四周的灌木被什么东西碾压过,形成了几条明显的小径,向岛的不同方向辐射出去。更让他头皮发麻的是,营地正中间的空地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七八颗椭圆形的石头,每个都有拳头大小,按照某种规律摆成了一个圆圈。
张潮生慢慢放下背包,蹲下来捡起一颗“石头”仔细看。不是石头,是蛋壳,确切地说是鸵鸟蛋的壳,已经被太阳晒得发白发脆,但形状完好,里面的蛋液早就干透了。他数了数,地上完整的蛋壳有九颗,旁边还有不少碎片,加起来少说也有十几颗。
他站起来,心跳得很快。十五只,他当年放养了十五只鸵鸟,全是半大的幼鸟,每只花了八百块从漳州一个养殖场买来的。放下去的时候他就没指望它们能活,鸵鸟虽然耐粗饲,但毕竟是外来物种,海岛环境能不能适应谁也不知道。他甚至做好了一只都见不到的准备,可眼前的痕迹明明白白地告诉他,这些鸵鸟不仅活了下来,还繁殖了。
那么问题来了,鸟呢?
他环顾四周,除了海风穿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远处海浪的拍岸声,什么动静都没有。没有鸵鸟的叫声,没有它们走路时那种特有的咚咚脚步声,什么都没有。一种说不清的不安从脚底爬上脊背,他把背包留在营地里,沿着一条被踩得最宽的小径向岛深处走去。
这座岛不大,从西走到东直线距离不过三四百米,但因为地形起伏和植被遮挡,走起来并不轻松。小径弯弯绕绕地穿过一片木麻黄林,又翻过一个小坡,最后通向岛东侧的一片开阔地。这片开阔地是他当年最喜欢待的地方,地势最高,站在上面能看到整片海域,天气好的时候甚至能望见远处大陆的海岸线。
他爬上坡顶,眼前的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坡下的开阔地上,密密麻麻地站着几十只鸵鸟,高的矮的、大的小的,粗略一数至少有四五十只。它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有的在低头啄食地上的什么东西,有的伸长脖子四处张望,还有几只卧在草丛里打盹,翅膀微微张开,一副惬意舒适的模样。距离他最近的一只成年公鸵鸟格外显眼,身高足有两米五六,脖子和腿粗壮得像小树干,黑色的羽毛油光水滑,翅膀尖端是漂亮的白色飞羽。它就站在坡底,侧对着他,脑袋微微歪着,一只圆圆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张潮生屏住了呼吸。他在养殖场见过成年鸵鸟,但那些被圈养的鸟和眼前这只完全不是一回事。这只公鸵鸟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野性的从容,站姿沉稳而警觉,肌肉在光滑的羽毛下隐隐起伏,那两条腿看上去一脚就能把人踢飞。它盯着他看了大约十秒钟,然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类似狮吼的叫声,声音从胸腔深处滚出来,在海风里传得很远。
叫声一响,整个鸵鸟群都骚动了起来。卧着的鸟纷纷站起,小鸵鸟们惊慌地往成年鸟身后躲,几只体型稍小的成年鸟迅速向两边散开,把幼鸟护在中间。而那只领头的公鸵鸟则向前迈了两步,脖子微微后仰,摆出了一个随时可以攻击的姿态。
张潮生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举起了双手,做出一个投降的姿势。他知道鸵鸟的脚趾上长着锋利的指甲,一脚踢过来能开膛破肚,他可不想在荒岛上被一群鸟给打死。他慢慢地蹲下身子,降低自己的高度,同时用一种平稳的、不带威胁的语气说起话来:“好了好了,别紧张,我不是来跟你们抢地盘的。”
他也不知道鸵鸟能不能听懂人话,但声音本身似乎起了一些安抚作用。那只公鸵鸟的头慢慢放低了一些,虽然眼睛仍然紧盯着他,但攻击的姿态收了起来。僵持了大约两分钟,公鸵鸟转身走回了鸟群,但始终把自己挡在他和鸟群之间,显然把他当成了一个需要警惕的不速之客。
张潮生蹲在原地没动,开始仔细观察这群鸵鸟。看得出来,它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稳定的社群结构。领头的显然是那只大公鸟,它身边跟着三四只体型稍小的成年母鸵鸟,应该是它的配偶。外围还有几只体型更小的公鸟,大概是亚成年的年轻雄性,被大公鸟排斥在群体核心之外,但又不敢离得太远。幼鸟大约有二十来只,大小不一,最大的已经有一米多高,小的只有半米左右,毛茸茸的,身上还带着雏鸟特有的斑点纹路。
六年时间,十五只变成了四五十只。这个繁殖速度算正常,鸵鸟在食物充足、环境适宜的情况下一年能繁殖两窝,每窝十到十五枚蛋,虽然野外孵化率不高,但六年积累下来,有这个规模并不奇怪。让他奇怪的是另一件事——这群鸟吃的什么?
鸵鸟是杂食性动物,但主要以植物为主,草、树叶、种子、野果都吃,偶尔也吃些昆虫和小型爬行动物。可这座岛上植被虽然不少,但要养活四五十只体型巨大的鸵鸟,光靠天然的草和树叶恐怕不够。他环顾四周,忽然注意到开阔地边缘有一大片区域被人为清理过,地面上整齐地种着什么东西,绿油油的一大片。
他眯起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下,心脏猛地跳了一下。那是一片红薯地。
红薯藤铺了满地,叶片肥厚翠绿,一看就是有人精心打理的。地里还挖了浅浅的排水沟,边缘垒了一圈石头防止水土流失。他慢慢站起来,避开鸵鸟群绕到那片红薯地旁边,蹲下来仔细查看。土是新翻的,红薯藤的根部培了土,有几棵甚至开了花,说明已经种了不短的时间了。
谁会在一座荒岛上种红薯?
这个念头还没转完,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个东西,整个人再次僵住。红薯地旁边的一棵木麻黄树干上,钉着一块木板,木板被风雨侵蚀得发灰发白,但上面刻的字还能辨认出来,歪歪扭扭的三个字——淡水井,下面画了一个箭头,指向岛心方向。
张潮生盯着那块木板看了很久。木板用的是普通的松木,边缘切割得不太整齐,像是用什么钝器一点点锯出来的。字迹歪斜但一笔一划都很用力,入木三分,不是随便刻的。他摸了摸木板的边缘,木头已经风化得起了毛刺,看起来至少钉在这里有三四年了。
他的心砰砰跳着,沿着箭头指引的方向走去。穿过一小片灌木丛,地势忽然下陷,出现了一个人工挖掘的凹坑,大约两米见方,坑底铺着一层碎石。碎石中间积着一汪清水,清澈见底,水面上还浮着几片落叶。井壁用石块简单垒砌过,虽然粗糙但很结实,井沿上放着一个用半个葫芦做成的瓢,瓢里还残留着半瓢水。
这是一口淡水井。海岛上能挖出淡水井意味着什么,张潮生太清楚了。这座岛的地质结构是火山岩,表层土壤下面是不透水的岩层,雨水渗下去后会在岩层上方形成淡水透镜体,只要找对位置,就能挖出淡水来。他当年在岛上待了半个月,喝的水全靠从陆地运来的桶装水,他压根就没想到要挖井。可有人想到了,不但想到了,还真的挖出来了。
他拿起葫芦瓢舀了半瓢水尝了一口,水质清甜,带着一点点矿物质的涩味,但完全没有海水倒灌的咸味,是货真价实的淡水。他喝了两口,把瓢放回原处,忽然觉得后脖颈一阵发凉,猛地转过身去。身后什么也没有,只有木麻黄的枝条在风里轻轻摇晃。
但他总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
这个感觉从登岛那一刻就有了,只是现在越来越强烈。他重新回到营地,把自己的背包打开,取出帐篷和睡袋。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海上的落日来得很突然,太阳一掉进海平面,整个天空就像被泼了墨一样迅速黑下去。他点了一盏煤油灯,灯光只够照亮周围三四米的范围,再远就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暗。
他坐在石屋残墙边的一个石墩上,点了一根烟。烟雾在灯光里缓缓升起,被海风吹散。六年了,他第一次回到这座岛,本以为会看到一个荒芜的死岛,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鸵鸟活下来了,而且活得很好。有人在岛上挖了井、种了红薯、钉了指路牌。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会在岛上?他现在还在不在?
他想起老蔡在船上跟他说的话。老蔡是本地渔民,在这一带捕了三十多年鱼,对这一片海域了如指掌。来时的路上,老蔡一边开船一边跟他闲聊,说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有一回我打鱼路过你那岛,天快黑了,我看见岛上有火光,”老蔡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我还以为你在岛上呢,后来一想不对啊,你都好几年没来了。”
“火光?”张潮生当时没太在意,“可能是打鱼的临时靠岸生火烤东西吃吧。”
老蔡摇摇头:“不是烤东西的火,是篝火,烧得挺旺的那种,像信号火。我本来想靠过去看看,但那晚浪太大,礁石那边靠不过去,我就走了。后来跟人说起,他们都笑我眼花了。”
张潮生当时没接话,但心里记下了这件事。现在坐在营地里,看着煤油灯跳动的火苗,他越来越确定老蔡没有眼花。这座岛上,大概率是有人的。
夜深了,海风大了起来,吹得木麻黄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有人在哭。张潮生把烟掐灭,钻进帐篷里躺下。睡袋很薄,地面的凉意隔着防潮垫丝丝往上渗,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乱糟糟的,各种念头像海里的浪一样一波一波涌上来。
他想起六年前的自己,那时候他三十九岁,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建材店,生意不好不坏,刚好够养家糊口。妻子林秀梅在镇上的超市当收银员,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挣七八千块,在闽东这个十八线小镇上不算富裕但也饿不着。日子过得像一杯温水,不冷不热,寡淡无味。他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或者说,他曾经有过野心,只是被生活一点一点磨平了。二十多岁的时候他也想过要赚大钱,想过要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可到了三十多岁才发现,那些想法跟做梦一样,醒来还是得老老实实地搬砖卖货。
变化的节点出现在他三十六岁那年。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先是父亲脑溢血住院,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人还是没留住。紧接着母亲查出糖尿病并发症,需要长期吃药打针,每个月的医药费就是一大笔开销。妻子林秀梅开始频繁地跟他吵架,吵的内容翻来覆去就是那几样——钱不够用、孩子上学要花钱、你看人家谁谁谁又买了房买了车。他不怪她,她说的都是事实,但他就是没办法,一个小镇上的建材店老板,能有什么办法?
父亲去世后,他把母亲接来一起住。婆媳关系本来就不好,住到一起后更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每次吵架他都不敢吭声,因为他一开口就会引火烧身,妻子说他向着妈,妈说他怕老婆。他只能沉默,用沉默来应对一切。
那段日子他觉得自己像一根被拧紧的螺丝,越来越紧,越来越紧,随时都可能崩断。他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脑子里空洞洞的,什么也不想,又好像什么都在想。白天在店里他常常走神,顾客来了问价钱,他要愣上好几秒才能反应过来。他知道自己出问题了,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买岛的想法起源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有个来店里买水泥的老渔民跟他闲聊,说起自己手里有一座荒岛的使用权想转让,价格不贵,十三万。张潮生当时以为他在开玩笑,谁会花十三万买一座鸟不拉屎的荒岛?可那晚他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那个荒岛的影子忽然就闯进了脑子里,再也赶不走了。
一座岛。一座自己的岛。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事,只有自己。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落进了他心里,然后疯狂地生根发芽。他开始去查那座岛的资料,去实地看了两次,甚至找律师咨询了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程序。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妻子林秀梅更是直接摔了碗:“十三万!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咱家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妈的药费还欠着没结呢!”母亲也劝他,说日子再难也得过,别想那些没用的。朋友都笑他,说他是现代版鲁滨逊,但鲁滨逊是遇难漂到荒岛上的,他倒好,自己花钱去当野人。
他沉默着听了所有人的反对,然后在一个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早晨,独自去了银行,取出了十三万现金。那是他偷偷攒了三年多的私房钱,是他从建材店每一笔生意里一点一点抠出来的,原本打算攒够二十万就换一辆新车,但现在他觉得那都不重要了。他把钱交到老渔民手里,签了合同,拿到了一本皱巴巴的使用权证。整个过程不到两个小时,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回到店里,照常开门营业,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直到一个月后林秀梅发现存折上的钱不见了,这件事才彻底爆发。那场架吵得天昏地暗,林秀梅一边哭一边砸东西,把他店里的瓷砖样品摔了个粉碎。母亲在旁边急得直跺脚,血压上来差点晕过去。他站在满地碎片中间,一言不发。等所有人都吵累了、哭累了,他才开口说了一句话:“我要去岛上住一段时间。”
他确实去住了。第一次上岛待了半个多月,带了帐篷、干粮、水、工具和十五只半大的鸵鸟幼崽。养鸵鸟是他拍脑袋想出来的主意,他觉得这么大一座岛空着太浪费,鸵鸟好养活,又是经济动物,将来不管是卖肉卖蛋还是卖羽毛都是一笔收入。他把幼鸟放养在岛上,头几天还担心它们不适应,可鸵鸟的适应能力远超他的预期,没过几天就开始自己在岛上觅食了。
那半个月是他这辈子最平静的日子。没有争吵,没有账单,没有永远也处理不完的烦心事。他每天日出而作,修缮石屋,开辟小路,观察鸵鸟的习性。日落之后就坐在礁石上看海,看天边烧成一片的晚霞,看海面上星星点点的渔火。他从没觉得自己是在逃避,他只是太累了,需要停下来喘口气。
半个月后他回到了镇上,生活照旧。建材店的生意依然不好不坏,母亲和妻子的争吵依然没完没了,一切都没有变,好像他从未离开过。但他自己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那个岛成了他心里的一根定海神针,每次觉得快要撑不住的时候,他就想一想那座岛,想一想那上面自由自在的鸵鸟,想一想坐在礁石上看海的那种安宁,然后就能再撑一阵子。
此后的六年里,他再也没有回过那座岛。原因很多,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时间,船费太贵,岛上的鸵鸟大概早就死了去了也白去……他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但心里清楚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不敢回去。他怕回去之后发现那座岛跟记忆中不一样了,他怕连最后那点念想都没了。所以他把那座岛压在心底最深处,轻易不去碰,当作一个遥远的梦供着。
直到今年春天,他把建材店盘出去了。租约到期,房东要涨租金,他觉得不划算,干脆不干了。四十七岁,不上不下的年纪,再找工作也难,他忽然就闲了下来。人一闲就会胡思乱想,那些被压抑了六年的念头像决堤的水一样涌出来,一夜一夜地折磨着他。终于在四月的一个清晨,他给老蔡打了电话,约了船。
现在他躺在荒岛上的帐篷里,听着外面呜呜的海风,睡不着觉。那个在岛上挖井种红薯的人,到底是谁?
他是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吵醒的。
那声音很轻,窸窸窣窣的,像是什么东西在帐篷外面摩擦。张潮生猛地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晨光透过帐篷的布料渗进来,一片柔和的橘黄色。他屏住呼吸,仔细听那个声音——沙沙,沙沙,很有节奏,像脚步声,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地上拖行。
他慢慢拉开帐篷的拉链,探头出去。清晨的海岛笼罩在一层薄雾里,空气湿漉漉的,带着泥土和植物的气息。营地空地上什么都没有,昨晚摆在那里的煤油灯还立在石墩上,旁边多了一样东西。
一个椰子壳做的碗,碗里装着几个烤熟的红薯,还冒着热气。
张潮生钻出帐篷,站在原地四下张望。薄雾里什么都看不清,树木和灌木丛都变成了模糊的影子,但那股烤红薯的香气是实实在在的,甜丝丝的,直往鼻子里钻。他走到石墩前蹲下,摸了摸那只椰子碗,碗还是温的。红薯烤得恰到好处,表皮微微焦黑,裂开的缝隙里露出金黄色的瓤,显然刚从火堆里扒出来不久。
他拿起一个红薯剥开皮咬了一口,软糯香甜,是那种老品种的红薯,粉粉面面的,糖分很足。吃完一个,他又拿起第二个,一边吃一边观察营地周围的环境。昨晚天黑没看清,现在借着晨光,他才注意到营地被人仔细地打理过。石屋残墙的缝隙里塞着干苔藓,大概是用来挡风的;营地边缘堆着一垛干柴,码得整整齐齐;就连他当年留下的一个破铁桶都被捡了回来,里面种着一丛不知道什么品种的野花,开着紫色的小花。
吃完两个红薯,他在营地周围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那个送红薯的人就像晨雾里的幽灵一样,来无影去无踪。他注意到营地东侧有一条新踩出来的小路,路面被什么东西拖过,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痕迹。他顺着痕迹走了一段,发现这条路通向那口淡水井的方向。
井边有新打水的痕迹,地面湿漉漉的,旁边的石头上搭着一条灰白色的旧毛巾,已经洗得起了毛边,但干干净净的。他拿起毛巾看了看,是超市里卖的那种最便宜的毛巾,标签早就磨掉了,看不出用了多久。
他忽然觉得自己像个闯入别人家的不速之客。这座岛在他离开的六年里,已经被另一个人当成了家。那个人挖了井、种了红薯、养大了鸵鸟,甚至还给他这个原主人准备了早饭。这种感觉很奇怪,他明明是这座岛的合法使用者,手里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可现在他站在这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太阳升起来了,薄雾渐渐散去,岛上的景物变得清晰起来。他决定今天好好把整座岛走一遍,看看这六年来到底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他从营地里找出当年留下的一把砍刀,刀已经锈得不成样子了,但勉强还能用。他握着砍刀沿着营地外围的小径向岛南边走,那边是他当年从没去过的区域,地势最低,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灌木。
走了大约五十米,他听到了一阵呼噜噜的声音,循声看去,两只小鸵鸟正蹲在一丛灌木底下,缩着脖子,用圆圆的眼睛警惕地看着他。这两只小鸵鸟大概只有半米高,身上的绒毛还没完全褪去,灰扑扑的,像两个长了长脖子的毛球。他没有靠近,远远地绕了过去,不想惊扰它们。
再往前走,灌木逐渐稀疏,露出了一片沙地。沙地上散落着大量的鸵鸟脚印和粪便,显然这里是鸵鸟群经常活动的地方。他注意到沙地边缘有一棵歪倒的木麻黄,树干上被人用绳子绑了一根横木,做成了一个简易的长椅。长椅旁边插着一根竹竿,竹竿顶上挂着一串贝壳,海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地响。
他坐在那张长椅上,看着那串贝壳风铃发了好一会儿呆。贝壳是被精心挑选过的,大小形状各不相同,每个贝壳上都钻了小孔,用渔线穿起来,阳光下闪着珍珠般的光泽。这不是随便捡几个贝壳串起来的玩意儿,是花了心思做的。
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留在岛上?他靠什么生活?
各种疑问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但最让他困惑的是一点——六年了,他当年签合同的时候明确问过,这座岛上没有常住人口,附近几个渔村的渔民偶尔会在岛上临时歇脚,但从没有人长期居住过。如果这个人在岛上住了好几年,不可能没有人发现。
除非这个人不想被人发现。
他站起来继续走。岛的南端是一片礁石滩,退潮时露出大片黑色的礁石,礁石缝隙里藏着数不清的小螃蟹和海螺。他小时候最羡慕赶海的人,每次看到电视上赶海的视频就挪不开眼,没想到自己的岛上就有这么一片天然的赶海宝地。他脱了鞋袜,踩着礁石往海边走,想看看能不能捡点海货回去。走了没几步,他忽然停住了。
礁石上刻着字。
不是那种随便划拉的涂鸦,是正正经经刻在石头上的字,一笔一划都工工整整。他蹲下来辨认,第一块石头上刻的是——潮生,2018年3月15日。是他的名字和日期,日期是他第一次登岛的日子。第二块石头在几步之外,刻的是——活下去,2018年6月。第三块——今天捡到一条鱼,很大,高兴,2018年9月。第四块——鸵鸟下蛋了,十六个,2019年1月。
他一块一块地看过去,礁石上刻了几十段话,时间跨度从2018年一直到2023年,像一本摊开在石头上的日记。字迹从最初的歪歪扭扭变得越来越工整有力,刻痕也越来越深,仿佛刻字的人在用这种方式确认自己的存在。
妈妈,我今天又活了一天,2020年4月。
腿摔伤了,疼,但能动,2020年7月。
红薯丰收了,晒了一百斤红薯干,够吃一冬天,2020年11月。
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什么样了,这里只有我和鸟,2021年5月。
今天有船经过,我想喊,但没喊,2021年9月。
不为什么,就是觉得没必要喊了,2021年9月,同一天刻的,刻在这一条的下面。
张潮生蹲在礁石上,把这些刻字一行一行看完,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这些简短的字句背后,是一个人年复一年的孤岛生活,没有倾诉对象,就把话刻在石头上,说给海听。从记录的内容来看,这个人应该是个女性——其中一条刻的是“头发长到腰了,剪了一截,用贝壳夹着”,男人的日记大概不会写这个。
他坐在刻满字的礁石上,看着潮水一点点涨上来,慢慢淹没那些字迹。海风从南面吹来,带着咸腥的气息,远处海面上有一艘货轮缓缓驶过,汽笛声被风吹得断断续续。他从兜里掏出手机,依然没有信号。其实来之前他就知道岛上没信号,但每次掏出来看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隐隐的失落,好像被整个世界遗忘了一样。
那个刻字的人,她是不是也曾经无数次像这样,掏出手机看信号,然后失望地放回去?还是说她根本就没有手机?
他回到营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烤红薯的椰子碗还在石墩上放着,旁边又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用芭蕉叶包着的小包。他打开一看,里面是几条烤得焦香的小鱼,还有几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野果,红彤彤的,拇指大小,尝了一颗,酸甜可口。
这个人一直在暗中观察他,知道他的行踪,却不肯露面。
张潮生把小包重新包好,站起来对着四周的树林大声喊道:“喂!我知道你在!出来见一面行不行?我不是坏人,这岛是我买的!”
声音在树林里回荡了几圈就消散了,没有回应。只有远处传来鸵鸟群一阵骚动的声音,大概是被他的喊声惊到了。
他叹了口气,坐下来吃鱼。鱼是海鱼,肉质紧实鲜甜,只用盐简单腌过就烤了,味道出奇地好。他一边吃一边想,这个人的生存技能比他强太多了,他当年在岛上半个月,吃的是泡面和压缩饼干,偶尔下海摸几个海螺就算改善生活了。而人家挖了井、种了地、养了鸟、赶海捕鱼,甚至还晒了红薯干过冬,完全就是一副自给自足过日子的架势。
吃完鱼,他决定去鸵鸟群那边再看看。走到昨天那个坡顶的时候,他发现鸵鸟群比昨天安静了许多,可能是已经开始习惯他的存在了。领头的那只大公鸟看到他来,只是抬了抬脖子瞟了他一眼,就继续低头啄食地上的什么东西。几只小鸵鸟甚至好奇地朝他这边走了几步,被一只母鸵鸟用翅膀挡了回去。
他蹲在坡顶上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鸵鸟群的活动范围比他想的大得多。它们不止待在东侧的开阔地,而是在整座岛上四处游荡,哪里有吃的就去哪里。他看到几只亚成年的鸵鸟正在木麻黄林边啄食树上的某种果实,还有几只母鸵鸟在灌木丛里翻找着什么,大概是在找虫子吃。
红薯地的面积也比他昨天估计的大,目测至少有半亩左右,种的不止红薯,地垄边上还零星种着几棵辣椒和一小片葱。红薯藤长得极其茂盛,墨绿的叶片铺了满地,有些藤蔓甚至爬到了旁边的树上。地里插着几根竹竿,竹竿之间拉着渔线,渔线上挂着几个用易拉罐做成的简易驱鸟器,风一吹就咔啦咔啦地响,大概是用来防止鸵鸟偷吃红薯的。
他正看得出神,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他猛地回头,只看到一个灰色的影子一闪而过,消失在木麻黄林的深处。那个影子移动的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他甚至没看清是男是女。
“等一下!”他拔腿追了过去。
林子里的地面铺满了落叶和枯枝,踩上去沙沙作响。他追了不到二十米就发现自己根本追不上,那个影子对岛上的地形太熟悉了,在密林里穿梭如鱼得水。他停下来,弯着腰喘气,心跳得像要炸开一样。
“我没有恶意!”他朝着影子消失的方向喊道,“我就是想问问你是谁!这岛是我的,你要住的话我不赶你!”
林子里一片寂静。几只被惊飞的鸟扑棱棱地从树冠上飞起,落下几片羽毛。他站在密林中间,四周全是遮天蔽日的枝叶,光线昏暗得像傍晚。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站在自己的岛上对着空气喊话,对方连理都不理他。
他慢慢走回营地,一路上仔细留意周围的动静,什么也没发现。回到营地后,他在石屋的断墙上发现了一样东西——一块树皮,上面用炭条写着一行字。
字迹和礁石上的刻字一模一样,工整用力——“我知道岛是你买的。对不起,占了你的地方。我可以走。”
张潮生拿着那块树皮看了很久,然后找出背包里的一支笔和一张纸,在纸上写道:“不用走,这岛空着也是空着,你住着吧。我只是回来看看。能见一面吗?”他把纸压在椰子碗底下,又在旁边放了两包从岸上带来的饼干和一盒午餐肉罐头。
做完这些,他坐在石墩上等。等了一个多小时,天色渐渐暗下来,没有人出现。他进帐篷躺下,心想这个人大概不会来了。可就在他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帐篷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
不是风吹树叶的声音,也不是鸵鸟的叫声,而是一个人的声音。很轻,很沙哑,像是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一样,嗓子生涩得几乎发不出完整的音节。
“你……不用给我东西。”
张潮生一骨碌坐起来,拉开帐篷拉链。月光下,一个人影站在营地边缘,离他大约七八米远,身子半藏在石屋残墙的阴影里,只露出半边轮廓。月光不算亮,但足够他看清一些基本的东西——是个女人,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旧外套,头发很长,用一根布条随意地绑在脑后,身形瘦削,站姿有一点微微的佝偻,像一个长期营养不良的人。
他慢慢地从帐篷里出来,动作很轻,生怕惊跑了她。“你终于肯出来了,”他说,声音尽量放得平和,“那些红薯和鱼是你放的吧?谢谢。”
她没有回答,只是往阴影里又缩了缩。
“我不是来赶你走的,”张潮生站在原地没有靠近,他能感觉到她的紧张,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动物,“我就是想知道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岛上。能告诉我吗?”
沉默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她不会回答了,她才终于开口。声音还是那么沙哑,每个字都像是从石头缝里挤出来的:“我姓沈,沈明月。我……在这岛上三年了。”
三年。张潮生在心里算了一下。他上次来是六年前,也就是说在他离开三年后,这个女人上了岛,然后在岛上独自生活了三年。他是花钱买岛才来的,她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来?
“你怎么上岛的?”他问。
沈明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从阴影里走出来半步,月光照到了她的脸。那是一张被海风和日晒打磨过的脸,皮肤粗糙黝黑,颧骨突出,眼窝深陷,看不出年龄,可能三十也可能四十。但她的眼睛很亮,在月光下像两颗被海水冲刷过的黑石子,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执拗。
“鸵鸟是你养的吗?”她忽然问了一句。
张潮生愣了一下:“是我放的,六年前放了十五只。”
“好鸟,”她说,“懂事,认人。”
她说话的方式很奇怪,句子短促,像发电报一样,尽量用最少的字表达最多的意思,大概是太久不跟人说话导致的语言退化。张潮生正想再问她点什么,她却忽然转身要走。
“东西,”她指了指石墩上的饼干和午餐肉,犹豫了一下,拿走了饼干,把午餐肉留在原处,“这个,不要。”说完就快步消失在黑暗里,像一条滑进水里的鱼,无声无息。
张潮生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被黑暗吞没。月光清冷地洒在营地里,椰子碗、午餐肉罐头和那包野果还静静地放在石墩上。他拿起那张字条看了看,他写的那行字下面多了一行新的字迹,还是用炭条写的——“见过了,谢谢你。”
他苦笑了一下,把字条叠好放进口袋。这个叫沈明月的女人,身上有太多谜团。她从哪里来?为什么不离开?那三年里她是怎么活下来的?还有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她是自愿留在岛上的,还是被困在这儿的?
第二天一早,他醒来的时候发现石墩上又放了早饭。今天是烤红薯加几个海胆,海胆是新鲜劈开的,黄澄澄的海胆黄还带着海水的咸味。他坐在石墩上吃早饭,一边吃一边盘算怎么跟沈明月进一步接触。昨天那一面见得太仓促,几乎什么信息都没得到,他需要知道更多。
吃完早饭,他没有去岛上到处转,而是直接去了那口淡水井旁边等着。根据昨天观察的痕迹,沈明月应该每天都会来井边打水。他在井边的石头上坐下,点了一根烟慢慢抽。
等了大约四十分钟,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沈明月拎着两个塑料桶从树林里走出来,看到他坐在井边,脚步明显顿了一下,但这次没有跑。
“早,”张潮生把烟掐灭,站起来,“我来帮你打水吧。”
沈明月没说话,也没把桶递给他,自己走到井边弯腰打水。她的动作很熟练,一桶水拎上来稳当得很,水滴都没洒出来多少。打完两桶水,她直起腰看了他一眼:“想问什么?”
张潮生没想到她这么直接,愣了一下才说:“你怎么上岛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坐在井沿上,把两只水桶放在脚边。晨光照在她脸上,张潮生这才看清她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嘴唇干裂起皮,但那双眼睛依然亮得惊人。她看起来不像一个在荒岛上挣扎求生的人,反而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沉静,像一块被水流冲刷了千百年的石头,棱角都磨圆了,却愈发坚硬。
“船翻了,”她说,“我是被浪打上来的。”
张潮生愣住了。他想过很多种可能——她自己坐船来的、被人送上来的、偷渡来的——但完全没想到这个答案。“船翻了?你出海干什么?”
沈明月的嘴角动了动,那大概可以算是一个苦涩的微笑。“我没想出海,我是想死的。”
她说这话的语气太平静了,平静得好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张潮生心里猛地揪了一下,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明月低下头,用一根手指在井沿的石头上无意识地画着圈。“三年前,过年,我一个人在深圳。包工头欠了我半年工资,跑了。身上剩三百块钱,房租欠了一个月,房东说过完年就赶我走。”
她的声音沙哑而平淡,像在讲一个跟自己无关的故事。“我去海边,半夜,想死。找到一条小渔船,没锁,我就开出去了。不会开,漂了一整夜,第二天下午撞上礁石,船翻了。我抱住一块船板,漂到这座岛上。”
“然后你就一直待在这儿?”张潮生觉得不可思议。
沈明月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种他读不懂的东西。“岛上好,”她说,“没人催房租,没人欠工资,不用说话,不用看人脸色。鸵鸟比人好,你对它好,它对你好,简单。”
张潮生沉默了。他想起自己六年前买岛的初衷,不也是为了逃避吗?逃避那些争吵,逃避那些压力,逃避那个让他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但他有退路,他在岛上待了半个月就回去了,回到那个虽然糟糕但好歹有饭吃有床睡的世界里。而沈明月没有退路,或者说,她主动把自己的退路断掉了。
“你不想回去吗?”他问。
沈明月站起来,拎起水桶。“回哪儿?家没了。爸死了,妈改嫁了,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外婆也死了。没有家。”她拎着水桶走了两步,回头看了他一眼,“你的岛,我走。”
“不用走!”张潮生提高了声音,“我说了不用走,这岛我买来就是空着的,你住着不影响我什么。”
沈明月停下脚步,背对着他站了好一会儿,才说了一句他完全没想到的话:“你是不是想让我走?”
“不是,我说了——”
“那我就不走。”她打断他,拎着水桶继续走了。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红薯地里的红薯,你可以吃。别动东边那垄,那是留种的。”
张潮生看着她瘦削的背影消失在树林里,忽然想笑。这个女人有意思,明明是他买的岛,她倒反客为主起来,还给他立规矩了。但他笑不出来,因为他从她身上看到了某种自己曾经有过却丢掉的东西——那种不要任何人的施舍和同情,靠自己的双手活着的倔强。
接下来的两天,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每天早上沈明月会在他帐篷外的石墩上放早饭,有时候是烤鱼,有时候是红薯,有时候是海胆和海螺。他去井边打水的时候偶尔会遇到她,她会跟他说几句话,不多,但比第一天好多了。他从她嘴里零零碎碎地了解到,她今年三十六岁,四川达州人,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工地上的杂工,搬砖、筛沙、刷墙,什么活都干过。
“最累的不是搬砖,”她在一次打水的时候忽然主动开口,“是刷墙。举着滚筒,一天举十几个小时,晚上胳膊放不下来。睡觉的时候手还是举着的姿势。”
张潮生问她为什么不去工厂上班,她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种“你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工厂要年轻好看的,流水线上的小妹,十八九岁,手脚快。我这种,没人要。”她说完就拎着水桶走了,留下张潮生一个人坐在井边发呆。
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了。他虽然在镇上开建材店,接触的也都是底层讨生活的人,但沈明月跟他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她的穷不是一时困顿的穷,是从小到大刻进骨头里的穷,穷到连死的权利都显得奢侈——因为连死都要花钱,而她连那点钱都凑不齐。最后她选择了最便宜的一种死法,把自己扔进海里,连船都是偷的,结果海没收她,把她送到了一座荒岛上。
在岛上的第三天下午,张潮生终于发现了沈明月的住处。他是追着一只跑丢的小鸵鸟误打误撞找到的,在岛北侧一处极为隐蔽的石壁下面。那里有一个天然的岩洞,洞口被茂密的灌木遮得严严实实,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拨开灌木走进去,洞不大,大约七八个平方,但收拾得干干净净。
洞的一侧铺着厚厚的干草,上面叠着一张用旧渔网和破布拼成的“床单”,枕头是一截圆木包着旧衣服。靠洞壁的地方放着一口用石头垒成的灶,灶上架着一口被烟熏得黢黑的铝锅。灶旁边整整齐齐地码着几摞红薯干,用渔网兜着挂在石壁上。洞口上方悬着一块撑开的防水布,用来挡雨。洞里还点着一盏小油灯,是一个玻璃瓶改的,灯芯是一根搓细的布条,散发出微弱的光和淡淡的油烟味。
最让他意外的是洞壁上的东西。石壁上贴着一张被塑料膜仔细保护起来的照片,照片已经泛黄褪色,但还能看出上面是一个老太太抱着一个小女孩,老太太笑得慈祥,小女孩瞪着眼睛看着镜头,一脸倔强。照片旁边挂着一串用贝壳和鸟羽毛做成的装饰品,跟他在沙地那边看到的贝壳风铃很像,但更精致。
他没有碰任何东西,悄悄地退了出去。回到营地后,他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那个岩洞让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梦想——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不用太大,能遮风挡雨就行,谁也不能进来,谁也找不到。沈明月实现了这个梦想,代价是失去与整个人类社会的联系。
第三天傍晚,老蔡的渔船准时出现在海面上。张潮生收拾好背包,把剩下的饼干、方便面和两瓶矿泉水留在石墩上,又写了一张字条压在下面——“我走了,半个月后再来。岛上缺什么写下来,下次带来。张潮生。”
他站在礁石滩上等船的时候,身后传来了脚步声。沈明月从树林里走出来,这一次她没有藏在阴影里,而是大大方方地走到了他面前,手里拎着一个用芭蕉叶裹着的小包。
“红薯干,”她把包递给他,“带着。”
张潮生接过包,掂了掂,少说有三四斤。“你晒了一个冬天,就这些了,全给我?”
“还有,”她说,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够再晒。”
老蔡的船靠过来了,发动机突突突的声音打破了岛上的宁静。张潮生跳上船,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礁石上,海风吹起她长长的头发和灰色外套的下摆,瘦得像一根钉在礁石上的钉子。
“半个月后来!”他朝她喊。
她没有挥手,也没有点头,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船渐渐驶离小岛,她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礁石上的一个灰点,和整座岛融为一体。
回程的船上,老蔡一边开船一边打量他手里那包红薯干。“你这岛上有人?”老蔡问。
张潮生想了想,点了点头:“有人。”
老蔡也没多问,只是嘿嘿笑了两声,说了一句让他琢磨了很久的话:“我早说了,你那岛上有火光。”
回到镇上已经是晚上了。张潮生打开家门,屋里黑漆漆的,林秀梅不在家。他打开灯,看见餐桌上放着一张纸条,是妻子的字迹——“我带儿子回娘家住几天,冰箱里有菜,自己热。”
他把红薯干放在桌上,坐在沙发上发了好一会儿呆。客厅里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冰箱压缩机嗡嗡地响,窗外的街道上偶尔有车经过,这些他以前觉得再平常不过的声音,此刻听起来却格外刺耳。他在岛上只待了三天,却好像已经离开了很久很久,久到对这些“正常生活”的声音都感到陌生了。
他去洗了个澡,热水冲在身上,他忽然想起沈明月。她在岛上三年,洗的都是冷水,冬天怎么办?她说冬天就在洞里烧一锅热水,用毛巾蘸着擦身,擦完了赶紧钻进干草堆里,抱着装了热水的玻璃瓶取暖。她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平常,好像只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可张潮生听着却觉得胸口发闷。
洗完澡出来,他把沈明月给的红薯干打开,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慢慢嚼。红薯干晒得很干,嚼起来费劲,但越嚼越甜。他想起那片红薯地,想起那口淡水井,想起石洞壁上那张泛黄的照片。他把红薯干小心地收好,放进橱柜的最里面。
手机响了,是林秀梅打来的。
“你回来了?”妻子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岛上怎么样?”
“还行。”他顿了顿,“鸵鸟还活着,活得挺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你那鸵鸟,能卖钱不?”
张潮生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六年前放养鸵鸟的时候,他嘴上说的是将来能卖钱,但心里其实压根没指望过。那些鸵鸟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象征,一个证明他在那座岛上留下过痕迹的证据。
“应该能,”他说,“有四五十只了,比放下去的时候多了好几倍。”
“四五十只?”林秀梅的声音提高了半度,“你确定?鸵鸟肉多少钱一斤?鸵鸟蛋呢?你问过没有?”
“没问过。”
“你怎么什么都不问啊!”林秀梅的语气里带上了她惯有的急躁,“四五十只鸵鸟,那得值多少钱?你就这么扔在岛上不管了?”
张潮生握着手机,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知道林秀梅说的是有道理的,从经济角度来讲,那群鸵鸟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一只成年鸵鸟能卖三四千块,四五十只就是十几二十万,比他当年买岛的钱还多。可是在他心里,那群鸵鸟和那座岛,还有岛上那个叫沈明月的女人,它们加在一起的意义远远超过了钱。
“你打听打听,”林秀梅在电话里说,“鸵鸟蛋多少钱一个,鸵鸟肉多少钱一斤,鸵鸟皮有没有人收。这些都得搞清楚,别稀里糊涂的。”
“行,我打听。”他应付着挂了电话,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他想起沈明月说起鸵鸟时脸上的表情,那种表情他很少在人的脸上看到过——她说“好鸟,懂事,认人”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近乎母性的温柔。对她来说,那些鸵鸟不是财产,是伙伴,是家人,是在那座孤岛上陪伴她度过一千多个日夜的唯一活物。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那群鸵鸟真的值二十万,他有没有权利把它们卖了?他当然是鸵鸟的主人,是他花钱买来放养的。可是这六年来,他没有喂过它们一口食,没有给它们打过一滴水,是沈明月在照顾它们,是这座岛养活了它们。某种意义上说,那群鸵鸟已经不属于他了,它们属于这座岛,也属于那个照顾了它们三年的女人。
这个念头让他有些烦躁。他起身打开冰箱,拿出林秀梅留的菜热了热,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吃完饭。电视开着,里面在播一个相亲节目,女嘉宾正在数落男嘉宾没房没车。他关掉电视,屋子里又恢复了安静。
他忽然很想回岛上。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他打开手机查了查鸵鸟的市场行情,林秀梅说得没错,鸵鸟浑身是宝,肉能卖、蛋能卖、皮能卖、羽毛也能卖,一只成年鸵鸟的综合价值在四千到六千之间。如果那群鸵鸟有四十五只,就算按最低价算也值十八万。十八万,在镇上够付一套两居室的首付了。
可他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那些鸵鸟是沈明月的,你不能动。
他知道这个想法毫无道理可言。沈明月只是一个意外漂到岛上的陌生人,她住在别人的岛上,吃着别人放养的鸵鸟下的蛋,她没有任何权利主张那些鸵鸟的所有权。可他就是觉得,如果他把那群鸵鸟卖了,他就跟那个欠了沈明月工资跑路的包工头没什么两样。
接下来的日子,他表面上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节奏。白天去建材店处理一些剩下的库存和账目,晚上回家做饭看电视睡觉。但心里始终有一根弦绷着,时不时地就会想起那座岛。他会想沈明月今天吃了什么,会不会又只吃红薯;会想那群鸵鸟有没有下新的蛋,小鸵鸟有没有长大一些;会想那口井的水还够不够,红薯地要不要施肥。
这些念头像个回旋镖,不管他白天怎么忙怎么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飞回来,准准地砸在他心上。
林秀梅带着儿子从娘家回来了。她是个精明的女人,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让张潮生详细描述岛上那群鸵鸟的情况。她拿出计算器啪啪啪地按了一通,算出这群鸵鸟至少值二十五万,然后兴奋得眼睛都亮了。
“二十五万!”她把计算器举到他面前,“加上那座岛的使用权,你当初投的十三万现在至少翻了两番!张潮生,你这辈子总算做对了一件事!”
张潮生看着她兴奋的样子,忽然觉得很累。“那些鸵鸟在岛上活得好好的,我不想动它们。”
林秀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不动?你什么意思?二十五万就扔在岛上让它自生自灭?”
“不是自生自灭,有人在照看。”
“谁?”林秀梅警觉起来,“岛上有别人?”
张潮生犹豫了一下,把沈明月的事告诉了她。他说得很克制,只说是三年前遇海难漂到岛上的一个女人,在岛上活了下来,帮忙照看着鸵鸟。但林秀梅听到一半脸色就变了。
“一个女人?在岛上住了三年?”她的声音尖锐起来,“张潮生,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能有什么事瞒着你?人家就是个遇难的,在岛上活下来了,就这么简单。”
“遇难的?遇难了三年都不回来?她是干什么的?哪儿人?身份证看了吗?你就不怕是逃犯?”
张潮生被这一连串问题轰得哑口无言。他确实没问过沈明月的身份证,也没想过她可能是逃犯。那个在月光下站着的瘦削身影,那双亮得像黑石子的眼睛,那张被海风吹得粗糙干裂的脸——她在他的认知里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需要查验身份的“可疑人员”。
“你想得太多了,”他说,“就是个普通女人。”
林秀梅冷笑了一声:“普通女人能在荒岛上活三年?你觉得我信吗?”
张潮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解释也没用,林秀梅的思维方式和他不一样,在她的世界里,每一件事都要有明确的利益计算和风险评估,而沈明月的存在完全不在她的逻辑框架之内。一个不图钱不图利、甘愿在荒岛上过野人生活的女人,对林秀梅来说要么是疯子,要么是骗子,没有第三种可能。
晚上躺在床上,两个人背对背,中间隔着一条冰冷的空隙。张潮生睁着眼睛看着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路灯的光,想起礁石上那些刻字——“今天又活了一天”“不为什么,就是觉得没必要喊了”。他理解那种感觉,那种被生活反复碾压之后,彻底放弃跟世界较劲的感觉。沈明月不是在岛上求生,她是在岛上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那些鸵鸟、那片红薯地、那口井、那个岩洞,都是她的理由。
而他呢?他活下去的理由是什么?
他侧过头看了看身边已经睡着的妻子。结婚二十年,他们的关系更像是一对搭伙过日子的合伙人,共同经营着一个叫“家庭”的小公司,产品是一个儿子。感情有没有?当然有,二十年朝夕相处,怎么可能没有感情。但那种感情更像是习惯和责任的混合物,跟年轻时憧憬的爱情已经不是一回事了。
儿子张海洋今年十五岁,在镇上读初三,成绩中等偏下,喜欢打游戏,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张潮生跟儿子的关系也很微妙,说不上差,但也说不上亲密,更像是一对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室友。他会给儿子零花钱,儿子会叫他爸爸,但两个人之间隔着一层透明的、看不见的膜,谁也捅不破。
他想起自己的父亲。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一辈子在镇上粮站扛麻袋,背都扛驼了,到死没跟他说过几句心里话。父亲走的那天,他守在病床前,父亲睁着眼睛看着他,嘴唇哆嗦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好好过日子”,就闭上了眼睛。他当时哭得很厉害,但哭完之后又觉得空落落的,好像有很多话还没来得及说,就永远没有机会说了。
他不想自己和儿子也变成这样。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日子一天天过去,张潮生每天按部就班地生活着,处理建材店的收尾工作,去社保局咨询失业保险的事,偶尔帮朋友干点零活赚点外快。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正常,但他心里始终惦念着那座岛,惦念着沈明月和那群鸵鸟。
他开始做一些以前从没做过的事。去镇上的图书馆借了一本关于鸵鸟养殖的书,认真地看了两遍,记了不少笔记。上网查海岛生存的资料,从淡水收集到防风帐篷搭建,从海产品加工到药用植物辨识,打印了厚厚一叠。他甚至专门去了一趟县城的种子店,买了几包适合沙地种植的蔬菜种子和两把新的农具。
林秀梅发现了他的异常。“你买这些干什么?”她翻着那些种子和农具,脸色越来越难看,“你是不是还想回那个岛上去?”
“半个月前跟人家说好了要回去的,”张潮生说,“不能说话不算数。”
“说话算数?”林秀梅把种子啪地拍在桌上,“你跟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说话算数?张潮生,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咱家什么情况你不清楚?欠的账刚还完,儿子马上要上高中了,学费在哪儿?你现在不想着怎么挣钱,整天惦记着那座破岛,你是不是想气死我?”
张潮生沉默了很久,说了一句连他自己都意外的话:“秀梅,你有没有想过,我这辈子到底想要什么?”
林秀梅被这句话问愣住了,片刻后冷笑起来:“想要什么?你以为你是十八岁的小年轻?四十七岁的人了,上有老下有小,轮得到你想‘想要什么’吗?你应该想的是‘应该做什么’!”
张潮生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他知道林秀梅说得对,四十七岁的人确实不应该再想“想要什么”这种奢侈的问题了。可是那个念头就像一颗种进心里的种子,你越是想压下去,它就越要往上顶。他活了四十七年,一直在做“应该做的事”——应该好好读书,应该找份稳定工作,应该结婚生子,应该养家糊口。他从来没有问过自己,除了这些“应该”之外,他到底想要什么。
两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出发前一晚,张潮生收拾好行装,把种子、农具和给沈明月带的一些生活用品——一床新棉被、一口小铁锅、一包盐、两瓶酱油、一袋大米——都打包装好。林秀梅全程冷着脸,一句话都没跟他说。
临睡前,儿子张海洋忽然推开他的房门,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才开口:“爸,你明天去那个岛?”
“嗯。”
“我……”张海洋挠了挠头,“我能跟你去不?”
张潮生惊讶地看着儿子。在他的记忆里,儿子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跟他一起去任何地方,哪怕是去镇上赶集都要他好说歹说才肯跟着。“你去岛上干什么?没电没网的,你受得了?”
张海洋撇撇嘴:“就想去看看呗。你说的那些鸵鸟,我想看看长什么样。”
张潮生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行,那早点睡,明早六点出发。”
第二天一早,父子俩在老蔡的船上有了一段难得的独处时光。张海洋一开始还很兴奋,拿着手机到处拍照,但出了近海之后手机就没信号了,他把手机揣回兜里,百无聊赖地看着海面发呆。老蔡叼着烟跟张潮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说最近附近海域来了一群江豚,经常能看到它们在海面上跳。
船靠近小岛的时候,张海洋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礁石滩上,两只成年鸵鸟正悠闲地踱着步,长长的脖子一伸一缩,对渔船的靠近毫不在意。
“我操!”张海洋脱口而出,“真的有鸵鸟!”
张潮生没有纠正儿子的粗口,因为他自己也看得有些发愣。上次他来的时候,鸵鸟群主要在岛东侧活动,可现在它们已经扩展到岛西侧的礁石滩了,显然活动范围又扩大了。而且他注意到礁石滩旁边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用木头和渔网搭建的简易码头,虽然简陋,但足够一艘小船停靠了。
船靠岸后,老蔡帮着把东西卸到码头上,说了句三天后来接,就开船走了。张海洋跳上码头,兴奋地东张西望。张潮生正要拎起行李往营地走,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咚咚声。那是鸵鸟跑动时的脚步声,而且不止一只。
树林里冲出了三只半大的鸵鸟,它们径直朝码头的方向跑来,速度极快,眨眼间就到了跟前。张海洋吓得往后退了两步,差点掉进海里。但那几只鸵鸟并没有攻击他们,而是在离他们两三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歪着脑袋打量着父子俩,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然后张潮生看到了沈明月。
她从树林里走出来,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外套,头发比上次见到时短了一些,用一根布条扎在脑后。她的气色比半个月前好了不少,脸上有了一点血色,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三只半大的鸵鸟看到她来了,立刻围了上去,像一群小鸡围着母鸡一样,有一只还把脑袋凑到她手边蹭了蹭。
“你来了。”她说,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然后她看到了张海洋,微微愣了一下。
“我儿子,张海洋,”张潮生介绍道,“想来看看鸵鸟。”
沈明月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她弯腰拎起一袋大米,动作利索得让张潮生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抢过来自己拎。“你瘦,别拎重的,”他说,“这些东西都是带给你的。”
沈明月看了看那堆东西,嘴唇动了动,最终只说了一句:“太多了。”
三个人把东西搬到了营地。半个月不见,营地又有了新变化——石屋残墙被修补得更规整了,用泥巴和碎石砌了半人高的矮墙,围出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放着一张用木麻黄树干拼成的桌子和几个树墩做的凳子。桌子上铺着一张洗得干干净净的旧渔网,渔网上放着几朵不知名的野花,插在一个竹筒里。
张海洋在营地里转了一圈,啧啧称奇。“沈阿姨,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弄的?”
沈明月点了点头。
“太牛了,”张海洋由衷地竖起大拇指,“比我在游戏里建的房子还厉害。”
沈明月被这句夸奖弄得有些不知所措,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半步。“红薯,要吃吗?”她生硬地转移了话题。
张潮生看着她的样子,忽然觉得有点好笑。这个女人能在荒岛上独自生存三年,能把一群鸵鸟养得服服帖帖,能挖井种地建房样样精通,可面对一个十五岁少年的夸赞却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跟人打交道的经验,大概在漫长的孤岛岁月里已经退化殆尽了。
“先去看看吧,”张潮生说,“我带了种子,看看红薯地能不能再扩一垄。”
红薯地比他上次见到时又茂盛了不少。新翻了两垄地,种上了不知道什么品种的绿叶菜,嫩绿的幼苗刚从土里冒出来,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地边的木麻黄树干上又多了几样东西——一个用旧轮胎改成的储水桶,一个简易的堆肥坑,还有一排用渔线挂着的小木牌,每块木牌上都用炭条写着字:红薯、辣椒、小白菜、葱。
“小白菜种子哪来的?”张潮生问。
“漂来的,”沈明月指了指海边,“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几包种子,不知道谁丢的,浪打上来了。”
张潮生心想这也行?大海送种子,听着跟天方夜谭似的,但仔细想想也不是不可能。这一带海面上经常有过往船只,有人随手扔的垃圾被洋流带着漂到岛上,什么都有可能。他想起书里写的,海岛上的植物种子主要有三个来源——风、鸟、洋流。沈明月的小白菜,大概就是洋流送来的意外之喜。
他把带来的种子拿出来给她看,有菠菜、生菜、胡萝卜和西红柿。沈明月接过种子,眼睛亮了一下,那种光亮让张潮生想起了月光下她站在营地边缘时的样子。她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把每一包种子都倒出一点在手心里仔细看了看,然后重新包好,放进外套内侧的口袋里。
“西红柿难种,”她说,“要搭架子。”
“我给你带了铁丝,”张潮生从包里翻出一卷铁丝递给她,“扎架子用的。”
沈明月接过铁丝,低头看了好一会儿,忽然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张潮生被问得一愣。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想过,他只是觉得应该帮她,至于为什么应该,他说不清楚。也许是因为她让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那种被生活逼到绝境、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她在岛上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一个普通人用最原始的方式活下来的奇迹,这个奇迹让他觉得自己买岛这件事不再是一个笑话。也许只是因为她在月光下站在营地边缘的那个样子,脆弱得像一根随时会被风吹断的芦苇,却又倔强得让人心疼。
“不为什么,”他说,“你在这岛上帮我照顾了六年鸵鸟,我给你带点东西算什么。”
沈明月摇了摇头,语气忽然变得很认真:“鸵鸟不是我帮你照顾的,它们自己活的。我只是在旁边看着,偶尔赶赶野鸟,捡捡蛋。”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你不用对我这么好,我还不起。”
“谁让你还了?”张潮生笑了一声,“我这个人没别的本事,买东西还是挺会的。你就当我是,怎么说呢,就当我是个闲着没事干的冤大头吧。”
沈明月的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浅,但确实是一个笑。这是张潮生第一次看到她笑,笑容在她那张被海风吹得粗糙的脸上显得有些生涩,像一个很久没用过的功能重新被激活了一样。
张海洋在岛上玩得很疯。他追着小鸵鸟跑了大半个岛,被领头的大公鸟追了回来,胳膊上擦破了一块皮,却笑得停不下来。他跟着沈明月去赶海,学会了怎么在礁石缝里找海胆,怎么用一根铁钩把鲍鱼从石头上撬下来。他去看了那口淡水井,尝了井水,说比他喝过的任何瓶装水都好喝。他甚至跟着沈明月去了她的岩洞,看到了那张泛黄的照片。
“这是你和你外婆?”张海洋问。
沈明月点了点头,犹豫了一下,从岩壁上取下那张照片,让张海洋拿在手里仔细看。“外婆把我养大的,”她说,“她走了以后,就剩我一个人了。”
张海洋看着照片,又看了看沈明月,忽然说了一句让张潮生意外的话:“沈阿姨,你不容易。”
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说出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老成,但语气里的真诚是藏不住的。沈明月愣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张海洋的头,没有说什么。张潮生站在洞口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别过头去,假装在看洞口的防水布。
晚上,三个人在营地里生了一堆篝火。沈明月用铁锅煮了一锅海鲜红薯汤,放了赶海捡来的蛤蜊、小螃蟹和几块鱼肉,汤鲜得张海洋连喝了三碗。吃完饭,张海洋靠着一棵树墩开始打盹,毕竟跑了一整天,精力再旺盛也扛不住了。张潮生把儿子抱进帐篷里安顿好,回到篝火边坐下。
篝火烧得噼啪响,火星子飞起来,被海风吹散,消失在墨蓝的夜空里。沈明月坐在他对面,手里拿着一根树枝轻轻拨弄着火堆,火光在她脸上跳跃,把她的五官映照得忽明忽暗。
“你儿子很好。”她先开了口。
“还行,”张潮生说,“就是不爱学习,整天打游戏。”
“活着就好,”沈明月说,“健康就好。”
张潮生知道她说这话的分量。一个在绝境中活下来的人,对生命的要求会降到最低——活着,健康,这两样就够了。成绩、房子、存款,这些在普通人看来天经地义的追求,在她眼里大概都是奢侈的附加品。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张潮生问,“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岛上吧?”
沈明月拨弄火堆的手停了一下。“我不知道,”她说,“出去也不知道干什么,快四十了,身份证也没了,打工都没人要。”她把树枝丢进火里,火苗猛地蹿高了一下,“在岛上挺好,有吃的,有地方住,没人嫌弃。鸵鸟不嫌弃我,红薯不嫌弃我,海也不嫌弃我。”
张潮生沉默了很久,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说出来之前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会这么说,但说出来之后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对的一句话——“我也不嫌弃你。”
沈明月抬起头看着他,火光在她的眼睛里跳动。她没有说话,但也没有移开目光。两个人就这么隔着篝火对视了好一会儿,直到一根柴火在火里烧断了,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两个人才同时回过神来。
“我该回去了,”沈明月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明天早上给你们送吃的。”
她转身走进黑暗里,步伐很快,背影很快就被夜色吞没了。张潮生坐在篝火边,看着她消失的方向,心里翻涌着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没有多想,但说完之后才发现那句话太重了,重到他自己都有点承受不住。“我不嫌弃你”——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把沈明月当成了跟自己平等的、值得被接纳的人,而不是一个需要被施舍和同情的可怜虫。但这种“不嫌弃”的背后,是不是还藏着别的什么东西?
他不敢往下想了。他掐灭了烟,钻进帐篷里,在儿子身边躺下。张海洋睡得很沉,呼吸均匀,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大概是做了什么好梦。张潮生看着儿子的脸,忽然觉得这孩子今天比平时在家里活泼多了,话也多了,笑容也多了。也许不只是他需要这座岛,儿子也需要——需要一个不被成绩和排名定义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由奔跑、自由呼吸的空间。
第二天一早,沈明月照例在石墩上放了早饭。今天是烤鱼加煮鸵鸟蛋,鸵鸟蛋有排球大小,她切开煮了,蛋白晶莹剔透,蛋黄金灿灿的。张海洋吃得满嘴都是,直呼好吃。
吃完早饭,张潮生拿出带来的农具,帮沈明月翻了一垄新地,把带来的蔬菜种子种了下去。张海洋也来帮忙,虽然笨手笨脚的,把菜苗栽得歪歪扭扭,但沈明月没有纠正他,只是在他栽完之后悄悄地重新扶正了。
干完农活,沈明月带他们去看鸵鸟群。半个月不见,鸵鸟群又有了新成员——两只刚孵化不久的小鸵鸟,毛茸茸的,跟在母鸵鸟身后跌跌撞撞地跑。沈明月说这是今年孵出来的第一窝,还有两窝正在孵,大概再过半个月就能出壳了。
“它们认得你。”张潮生看着那些鸵鸟在沈明月身边安静地活动,完全不设防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感慨。
“嗯,”沈明月蹲下来,一只小鸵鸟立刻凑过来,用喙轻轻啄她的手指,“它叫小灰,最调皮,到处乱跑,上次跑到礁石那边差点被浪卷走,被大黑叼回来的。”
“大黑?”
“那只公的,”她指了指站在不远处警惕地盯着张潮生的那只大公鸟,“鸵鸟群的头儿。”
张潮生心想,她连名字都给它们取了。这些鸵鸟在她心里大概早就不是“动物”了,而是某种类似家人的存在。
三天的岛上时光过得飞快。张海洋从一开始的兴奋到后来的不舍,走的时候甚至还红了眼眶。“爸,咱下次什么时候来?”他站在船头,看着渐渐远去的小岛,声音闷闷的。
“你想来就来。”张潮生说。
“那我想每个月都来。”
张潮生没有接话。他看着岛上最高的那棵木麻黄,树顶上一个灰色的身影正朝他们这边望着。他知道那是沈明月,她一定又爬上了那棵树——他前几天发现树干上钉着简易的脚蹬,显然是用来爬树的——目送他们离开。
船越开越远,那个灰色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和整座岛一起变成了海面上的一个小点。张潮生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把什么东西落在了岛上,又像是从岛上带走了什么东西,沉甸甸的,压在心上。
回到镇上,生活照旧。林秀梅对他带儿子去岛上的事没多说什么,只是问了一句“那个女人还在不”。张潮生说在,林秀梅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但她没有像之前那样发火,而是用一种奇怪的、带着某种研判意味的眼神看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林秀梅忽然在饭桌上说了一件事:“我托人打听了,鸵鸟蛋一个能卖两百多,鸵鸟肉一斤四十多,一张成年鸵鸟皮能做两个包,一个包好几千。”
张潮生夹菜的手停在半空。
“我算了一下,”林秀梅放下筷子,看着他,“你岛上那群鸵鸟,往少了说也值二十多万。二十多万,张潮生,咱家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这钱咱得拿回来。鸵鸟是你的,岛是你的,不能便宜了外人。”
张潮生放下筷子,看着妻子。“什么叫便宜了外人?那女的在岛上活下来不容易,她在帮咱照看着鸵鸟——”
“照看?”林秀梅冷笑一声,“你怎么知道她不是想占着那群鸵鸟不放?二十多万的鸵鸟,她在岛上三年,谁知道她有没有偷偷卖过?你上次去的时候数了没有?到底有多少只?跟你放下去的十五只比起来多了多少?这些你都搞清楚了吗?”
张潮生张了张嘴,发现他确实什么都没搞清楚。他不知道现在鸵鸟的准确数量,不知道这几年有没有鸵鸟死亡或走失,更不知道沈明月有没有动过这些鸵鸟。他选择了相信她,但这种相信在林秀梅的质疑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我下次去会问清楚的。”他说。
“下次?”林秀梅的声音尖锐起来,“你还想下次?我问你,你是不是打算隔三差五就往那个岛上跑?你是不是打算把那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当自己人?张潮生,你知不知道村里人已经在背后说闲话了?说你包了个野女人在岛上!”
张潮生手里的筷子啪地拍在桌上。“谁说的?”
“你别管谁说的,你就说有没有这事吧!”
“没有的事!”张潮生站了起来,“我跟她什么都没有,你爱信不信!”
他转身进了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门外传来林秀梅的哭声和骂声,断断续续的,像一把生了锈的锯子在锯他的神经。他坐在床边,双手捂着脸,觉得整个人被撕成了两半。一半是丈夫和父亲,应该守着家守着店,安安分分过日子;另一半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海那边的那座岛上,在那些刻了字的礁石上,在沈明月那双亮得像黑石子的眼睛里。
他不知道哪一半才是真正的自己。
第二天他一个人去了海边。小镇的海边不是那种碧海银沙的旅游景点,而是灰扑扑的渔港,停满了锈迹斑斑的铁壳渔船,空气中弥漫着柴油和鱼腥混合的味道。他坐在防波堤上,看着潮水一进一退地拍打着混凝土堤岸,想起了岛上的礁石滩,想起了那些刻在石头上的字。
妈妈,我今天又活了一天。
他掏出手机,翻到林秀梅给他发的一条微信。那是昨晚吵架之后发的,很长很长的一段话,他没有回复。现在重新看了一遍,内容无非是数落他没本事、不顾家、脑子进水,但最后几句话让他心里难受了很久——“张潮生,我跟了你二十年,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我不求你大富大贵,就求你安安分分的,给儿子攒点学费,给我一个安稳的晚年。这点要求过分吗?”
不过分。一点都不过分。
可问题在于,什么是“安稳”?在镇上有一套房、有一份稳定收入、把儿子供到大学毕业,这就是安稳了吗?他活了四十七年,身边所有的人都在追求这种安稳,可真正得到的人有几个?父亲一辈子扛麻袋,够安稳了吧,到头来一场脑溢血就走了,连遗言都来不及好好说。沈明月在岛上独自过了三年,够不安稳了吧,可她活下来了,甚至活得比很多人都更有韧劲。
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他开始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不想要的是什么。他不想要那种一眼能望到头的生活,不想要在争吵和沉默之间反复摇摆的婚姻,不想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的那种沉重的期待。可他不敢把这些话说出来,因为他知道一旦说出来,他现有的生活就会像沙堡一样崩塌。
他正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手机忽然响了。是老蔡打来的。
“张老板,”老蔡的声音有些急切,“我今天打鱼路过你那岛,看见有艘快艇停在岛边上,不是咱们这边的船。”
张潮生心头一紧:“什么样的快艇?”
“白色的,挺新的,像是外地的。我远远看了几眼,有两个人上了岛,在礁石那边转悠。你不是说岛上有人住吗?我怕出什么事,给你打个电话说一声。”
张潮生挂了电话,立刻给老蔡回拨过去:“你现在还在那边吗?能回去一趟吗?我加钱。”
“早开远了,”老蔡说,“你要是着急,我现在掉头回去接你,但最快也得明天早上才能到。”
“行,明早五点出发。”
他挂了电话,心里七上八下的。外地来的快艇,上了岛——这些人是谁?去岛上干什么?会不会是冲着鸵鸟去的?沈明月一个人能应付得来吗?她会不会有危险?这些问题在他脑子里来回冲撞,撞得他坐立难安。
林秀梅下班回来看到他焦躁的样子,问他又怎么了。他说了老蔡电话的事,林秀梅的反应跟他预想的完全不同。
“有人上了岛?会不会是买鸵鸟的?”她的眼睛亮了起来,“你不是说鸵鸟挺多的吗?说不定是有人听说了,想来收购呢!”
张潮生被她这个思路噎得说不出话来。他想的是沈明月的安危,林秀梅想的是鸵鸟能不能卖个好价钱。两个人站在同一个屋檐下,脑子里的频道却完全对不上。
“你跟我一起去,”他忽然说,“明天一早,你跟我一起上岛。”
林秀梅愣住了:“我?我去干什么?”
“去看看,”张潮生说,“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岛上什么样吗?你不是一直怀疑我跟那个女的有关系吗?你自己去看,看完了再说。”
林秀梅犹豫了。她看了看张潮生的脸,大概看出了他不是在开玩笑,最终还是点了头。
次日凌晨五点,天还没亮透,张潮生和林秀梅就坐上了老蔡的渔船。海上的晨风很凉,林秀梅裹着一件旧棉袄缩在船舱里,脸色发白,显然是不习惯海上的风浪。张潮生站在船头,心急如焚,不停地催促老蔡开快一点。
八点多的时候,岛终于出现在视野里。张潮生远远地就看到了老蔡说的那艘白色快艇,它依然停在礁石滩附近,船身在海浪中轻轻摇晃,船上没有人。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船靠岸后,他第一个跳上码头,大步朝营地方向走去。林秀梅跟在后面,脚踩在礁石上踉踉跄跄的,嘴里嘟囔着抱怨的话。走到营地的时候,眼前的景象让张潮生的脚步猛地顿住了。
营地里站着两个陌生男人,一个穿着冲锋衣、戴着墨镜,另一个年轻一些,穿着迷彩裤和黑色T恤,胳膊上纹着一条龙。他们正围着营地的小院子转悠,那个戴墨镜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金属棍子,漫不经心地敲打着石桌上的竹筒花瓶。花瓶倒了,里面的野花散落一地。
沈明月站在营地的角落里,背靠着石屋的残墙,手里握着一根削尖的木棍,眼神冷得像冬天里的海水。她面前的地上蹲着两只成年鸵鸟,一左一右,脖子后仰,摆出了攻击的姿态。鸵鸟群中领头的那只大黑站在最前面,翅膀微微张开,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随时准备冲上去。
“你们是什么人?”张潮生大步走进营地,声音比他自己预想的要大得多。
两个男人转过身来。戴墨镜的那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个轻浮的笑:“你又是谁?”
“我是这座岛的使用权人,”张潮生说,“这岛是我的,你们不经允许上岛,什么意思?”
“你的岛?”墨镜男摘下墨镜,露出一双精明的三角眼,“有意思,我听说这岛上有个女野人,带了一群鸵鸟,没想到还有个男的。”他看了一眼张潮生身后的林秀梅,笑得更开了,“哟,还带了家属,这是来岛上旅游的?”
“我问你什么意思!”张潮生向前迈了一步。他很少跟人起冲突,但此刻胸腔里像是烧着一团火。
“别紧张别紧张,”墨镜男举起双手做出一个投降的姿势,但脸上的表情一点都不害怕,“我们是搞户外探险直播的,在网上听说这片海域有个荒岛上住着一个女人和一群鸵鸟,觉得挺有意思,过来探探险,拍点素材。”他指了指迷彩裤男子手里拿着的一个运动相机,“就拍点视频,没别的意思。”
张潮生看向沈明月。沈明月的目光跟他对上,微微摇了摇头。“他们想抓鸵鸟,”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握着木棍的手指关节捏得发白,“说要把鸵鸟带走。”
墨镜男的笑容僵了一下。“哎,这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就是看看,拍拍照——”
“你们船上有笼子,”沈明月打断他,“我看到了。”
营地里的空气骤然紧张起来。墨镜男的脸色变了,三角眼里那股精明劲儿瞬间变成了阴鸷。“你他妈别血口喷人,我们船上有笼子怎么了?我们是渔民,有笼子很正常。”
“你们的船不是渔船,”张潮生说,“船身上印着‘探险中国’的logo,我看到了。你们是冲着鸵鸟来的,想偷鸵鸟。”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反而平静了下来。因为他知道对方既然被拆穿了,就只剩下两种选择——要么认栽走人,要么撕破脸硬来。而这两个人的体格一个比一个壮,真动起手来他和沈明月根本不是对手。
墨镜男盯着他看了几秒,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假。“行,既然话说到这份上了,我也不藏着掖着了。我们确实是冲着鸵鸟来的,有人出价要买活的,一只三千。我们打听到这岛上有一群没人管的鸵鸟,过来看看。现在既然你说这岛是你的,那鸵鸟也就是你的了,对吧?咱们谈个生意,你卖给我们几只,价格好商量。”
“不卖。”张潮生说。
“六十一只。”墨镜男直接开了价,“一只鸵鸟在外面也就卖三四千,我们给你六十一只,买十只,现金,怎么样?”
“我说了,不卖。”
墨镜男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兄弟,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这鸵鸟是你养的?你在这岛上住了几天?你知道这群鸵鸟值多少钱吗?你一个人吃得下吗?”
“吃得下吃不下是我的事,不劳你操心。”张潮生往前走了一步,把沈明月挡在身后,“现在请你们离开我的岛。”
墨镜男和迷彩裤男子对视了一眼。张潮生紧张得手心全是汗,他这辈子没跟人打过架,但他知道自己不能退,一退沈明月就得直面这两个人。林秀梅在他身后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小声说了一句“要不就卖给他们几只吧”。
就在这时候,沈明月忽然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呼哨。
那声音像一把刀子划破了营地上空的空气。呼哨声还没落,营地周围的灌木丛里就响起了一片咚咚的脚步声。十几只成年鸵鸟从四面八方冲了出来,它们显然不是来凑热闹的——大黑一鸟当先,翅膀张开,脖子后仰,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那声音低沉浑厚,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其他鸵鸟紧随其后,呈一个半圆形阵型将两个陌生男人团团围住,每一只都摆出了攻击姿态,粗壮的双腿紧绷着,随时准备踢出去。
墨镜男的脸色刷地白了。“卧槽!这什么情况!”
迷彩裤男子下意识地举起手里的金属棍子想要自卫,但沈明月又吹了一声口哨,两只鸵鸟同时朝他冲了过去。鸵鸟奔跑的速度极快,几步就到了跟前,迷彩裤男子吓得扔掉棍子转身就跑,被脚下的树墩绊了一跤,摔了个嘴啃泥。那两只鸵鸟并没有真的踢他,而是在他身前半米处急停下来,居高临下地盯着他,圆眼睛里闪烁着不善的光芒。
“走,”沈明月说,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再来,我让它们真踢。”
墨镜男扶起同伴,两个人狼狈地朝礁石滩的方向退去。鸵鸟群跟在后面,像一支训练有素的护卫队,一步一步地逼着他们退出营地,退过小径,一直退到码头上。直到两个人连滚带爬地爬上快艇发动引擎,鸵鸟群才停下脚步,站在礁石滩上,对着远去的快艇发出最后几声示威的咆哮。
张潮生站在营地里,看着这一幕,心跳得像擂鼓一样。他转头看向沈明月,她的脸上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一种淡淡的疲惫。她把削尖的木棍插回地上,弯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野花,一支一支地插回竹筒里。
“你没事吧?”张潮生走过去问。
“没事。”她低头整理着花朵,声音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他们还会来的。”
张潮生沉默了。他知道沈明月说的是对的,那两个人既然找到了这个地方,就一定还会再来。而且下次来,他们可能会带更多的人,做更充分的准备。沈明月和她的鸵鸟群能挡得住两个空手的人,但挡不住真正有备而来的偷猎者。
“你得离开这里,”张潮生说,“至少暂时离开,太危险了。”
沈明月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闪过一丝他看不懂的东西。“离开,去哪里?”
张潮生张了张嘴,发现他确实说不出一个答案。她能去哪里?她没有身份证,没有钱,没有可以投奔的亲人,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比荒岛更危险。在岛上,她至少还有岩洞可以住,有红薯可以吃,有鸵鸟保护她。出了岛,她什么都没有。
林秀梅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劲来,走到张潮生身边,看了看沈明月,又看了看那群正在慢慢散去的鸵鸟。她的表情很复杂,有震惊,有不解,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愧。刚才那两个男人逼上来的时候,她的反应是妥协——卖几只鸵鸟给他们又能怎样,破财消灾嘛。可沈明月的反应完全不同,她没有妥协,她用三年时间换来的是鸵鸟对她的绝对信任和保护。
“你……”林秀梅开口了,声音比平时低了很多,“你一个人在这岛上,不害怕吗?”
沈明月看了她一眼。“怕过,”她说,“怕也没用。”
林秀梅没再说话了。她走到营地的小桌边坐下,看着桌上那个插着野花的竹筒,发了好一会儿呆。张潮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他能感觉到,妻子身上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也许是亲眼看到了沈明月的生活状态,也许是亲眼看到了那群鸵鸟为了保护主人而奋不顾身的样子,也许只是这座岛本身就有一种让人安静下来的魔力。
当天下午,张潮生帮沈明月在营地里装了一个简易的警报装置——用渔线和空易拉罐串起来,围在营地外围,一旦有人碰触就会发出声响。他还把自己的一部旧手机留给了她,虽然岛上没信号,但至少能当闹钟和手电筒用。手机的存储卡里他提前下载了一些书和音乐,都是他猜她可能会喜欢的——有种植养殖的实用技术,也有一些简单的小说。
“这个怎么用?”沈明月拿着手机,一脸茫然。
张潮生教她怎么开机,怎么打开手电筒,怎么翻页看书。她学得很认真,每一个步骤都要反复操作好几遍才放心。张潮生注意到她的手指很粗糙,指尖全是老茧和细小的裂口,但她按触屏的动作却很轻柔,生怕戳坏了屏幕。
“这些字我都认得,”她翻到一本书,眼睛亮了起来,“初中读过的课文,《鲁滨逊漂流记》。”
“你读过?”
“嗯,”她低着头翻看着屏幕,嘴角浮现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微笑,“那时候觉得鲁滨逊好厉害,一个人在岛上什么都能做。没想到后来自己也到了岛上,才知道他写的那些都不对。”
“哪里不对?”
“他没写一个人会想说话,”沈明月说,“想跟人说话想得要发疯。他还有个星期五呢,我连星期五都没有。”她顿了顿,抬头看了张潮生一眼,“后来有了鸵鸟,我就跟鸵鸟说话。它们听不懂,但会歪着脑袋看我,那个样子让我觉得它们在认真听。”
张潮生心里酸了一下。他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但发现所有的话在这种经历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他只是说:“以后我来的时候,你跟我说,我听着。”
沈明月没有回答,只是把手机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帮我把红薯挖了吧,东边那垄该收了。”
下午的阳光很暖和,海风微微地吹着,红薯地里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张潮生拿着锄头挖红薯,沈明月在后面把挖出来的红薯捡进筐里,两个人配合得默契而自然。张海洋跟着林秀梅在海边捡贝壳,远远地能听到少年兴奋的喊叫声。
“那个女人,”沈明月忽然开口,“你老婆,她不高兴你来岛上。”
张潮生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沈明月把一颗大红薯掰掉泥扔进筐里,“她看我的眼神,跟看贼一样。”她顿了顿,补充道,“不怪她,换了我,我也不高兴。”
张潮生不知道该说什么。沈明月说的是事实,他越是这样频繁地往岛上跑,林秀梅就越是不高兴,这种不高兴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但他又做不到不来,这座岛和岛上的一切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成了他抵抗平庸日常的唯一出口。
“你以后别来了。”沈明月忽然说。
张潮生转过身看着她。“为什么?”
“你有家,有老婆孩子,”沈明月蹲在地上,认真地擦着红薯上的泥,“岛上不是你该待的地方。鸵鸟我会看着,红薯我会种,你不用操心。回去好好过日子。”
张潮生把锄头插在地上,在她旁边蹲下来。“你是在赶我走?”
“不是赶,”沈明月说,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是不想害你。”
“你能害我什么?”
沈明月终于抬起头看着他,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但里面多了一些他之前没见过的情绪——有歉疚,有不舍,还有一种拼命克制的倔强。“你老婆会跟你离婚,”她说,“我不想当那个罪人。”
张潮生沉默了。沈明月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林秀梅现在的状态确实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他回去之后如果继续一意孤行地往岛上跑,两个人的矛盾迟早会彻底爆发。到那时候,离婚就不是一句气话了。
可是他放不下这座岛。不是放不下那群鸵鸟,也不是放不下那口井和那片红薯地,是放不下那种感觉——那种被需要的感觉,那种自己的存在有意义的感觉。在镇上,他是一个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的中年男人,建材店关了门,工作找不到,妻子嫌他没本事,儿子跟他没话聊。但在这座岛上,他是一个有用的人,他会挖红薯,会修棚子,会给沈明月带来外面世界的消息。沈明月需要他带来的种子和工具,鸵鸟群需要他帮忙扩建围栏,这座岛需要他。
四十多年来,他第一次觉得有人需要他。
但他不能把这些话说出来。说出来太矫情,也太自私了——为了满足自己被需要的感觉,就不顾妻子和儿子的感受,这算什么呢?
“我知道了,”他站起来,重新拿起锄头,“我把这垄挖完就走。”
傍晚,老蔡的船来了。上船前,林秀梅忽然回头看了一眼沈明月,说了一句让张潮生意外的话:“那些鸵鸟,谢谢你照顾。”
沈明月愣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
船离岛的时候,张潮生看到沈明月又爬上了那棵最高的木麻黄,站在树顶望着他们。夕阳从她身后照过来,把她的身影镀成了一片金色。他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跳下船游回去,但他没有。他只是站在船尾,朝着那个金色的身影挥了挥手,然后看着它越来越小,直到海平面把最后一点金色也吞没。
回到镇上的第二天,张潮生做了一件他自己都没想到的事。他去了镇政府,找到管海域管理的部门,详细咨询了海岛使用的相关政策和鸵鸟养殖的合法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私人养殖鸵鸟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而无居民海岛的使用虽然不需要这个证,但如果要在岛上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另外报备。
他把这些信息都记在一个本子上,然后去了县林业局,拿了厚厚一叠申请表回来。
林秀梅看到他拿回来的表格,脸色变了。“你还真的打算把那群鸵鸟当事业来做了?”
“不是我的事业,”张潮生说,“但我得给那群鸵鸟和岛上那个人一个合法的身份。有了手续,那群鸵鸟就是合法的养殖动物,再有人上岛偷鸵鸟,我们就可以直接报警了。”
林秀梅盯着他看了很久,那种研判的目光又回来了。“你确定你做这些是为了那群鸵鸟?”
张潮生没有接话。他低头翻着那些表格,假装在看上面的条款。他知道林秀梅想问什么,但他没法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的生活进入了一种奇怪的节奏。白天跑各部门办手续,晚上回家面对林秀梅日益冷淡的态度,周末就跟儿子一起规划下次上岛要带的东西。他办手续的过程比他预想的顺利,鸵鸟养殖属于特种养殖,县里有扶持政策,工作人员态度很热情。办完所有手续的那天,他拿着盖了红章的许可证从林业局出来,站在路边给老蔡打了个电话。
“后天,再去一次岛上。”
这一次上岛,他带的东西比以往都多——几大捆铁丝网、两把新锄头、一箱蔬菜种子、一袋复合肥、一个太阳能充电板,还有一大包从新华书店买来的书。张海洋也跟着来了,背上背着一个崭新的双肩包,里面装着他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沈明月买的礼物——一支钢笔和一本笔记本。
“你送她笔和本子干什么?”张潮生当时问。
“让她写字啊,”张海洋理所当然地说,“不是说她在礁石上刻字吗?刻字多累,用笔写不好吗?”
张潮生觉得儿子的想法天真又实在,忍不住笑了。
船靠岸的时候,沈明月已经在码头上等着了。一个月不见,她又瘦了一些,但精神头看起来不错。她身边站着两只半大的小鸵鸟,一左一右像两个护卫。看到张潮生从船上搬下来的东西,她的眼睛瞪得老大。
“太多了,”她摇头,“真的太多了。”
“不多,”张海洋抢着说,“沈阿姨,我还给你带了礼物呢!”他把钢笔和笔记本塞到沈明月手里,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沈明月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手指微微发抖。她打开笔记本的封面,里面第一页被张海洋提前写上了一行字——“沈阿姨的故事,从这里开始。”字迹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个写字不太认真的男生写的。但沈明月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很久,久到张海洋开始不安地挠头。
“是不是写得太丑了……”张海洋小声嘀咕。
沈明月猛地把他搂进了怀里,搂得很紧。张海洋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弄得不知所措,僵着身子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张潮生看到沈明月的肩膀在微微颤抖,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秒钟后,她松开了手,转身拎起一捆铁丝网往营地走去,背对着他们,不让人看到她的脸。
张海洋愣在原地,摸了摸自己被搂过的肩膀,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大概不太理解,一支钢笔和一个笔记本怎么会让一个成年人激动成这样。但张潮生理解——那是沈明月在岛上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不是生活必需品,不是用来交换的东西,而是一份纯粹的、不图回报的礼物。有人专门为她挑了一支笔和一个本子,希望她写字,希望她的声音被记录下来。这种被当作一个“人”来对待的感觉,她大概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那天下午,张潮生把办好的许可证复印件给沈明月看。“现在那群鸵鸟是合法的了,再有人来偷,咱就报警。”
沈明月接过那张纸看了又看,虽然上面的很多条款她看不太懂,但她知道这张纸的意义——它意味着那群鸵鸟不再是“野生”的、可以被人随便抓捕的动物,而是有了主人和合法身份的财产。她也一样,她不再是“非法占用无人海岛的可疑人员”,而是“受养殖场负责人委托看管鸵鸟的雇员”——张潮生在申请材料上就是这么写的,虽然他知道这个“雇员”的身份对沈明月来说只是一个形式,但至少有了这个形式,她就不再是一个“不存在的人”了。
“雇员,”沈明月念出这个词,嘴角弯了弯,“我也有工作了。”
“不光有工作,还有工资,”张潮生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不多,一个月八百,先补三个月的。”
沈明月没有接。“我不要钱。”
“你不要钱,出了岛怎么办?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岛上吧?将来有一天你想出去了,身上总得有点钱傍身。”
“我出不去,”沈明月说,“没身份证,哪里都去不了。”
张潮生沉默了。他知道沈明月说的是实情,没有身份证,她连长途汽车都坐不了,更不用说找工作、租房、看病了。她在这个社会上就是一个透明人,除了这座岛,哪里都容不下她。
“身份证的事我想办法,”张潮生说,“你的户籍信息应该还在老家,只要人活着,总能补办。”
沈明月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你为什么……”她说了半句就停住了,低下头,用粗糙的手指摩挲着那本笔记本的封面。
张潮生知道她想问什么。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这个问题她问过,他也答过,但他的答案连自己都说服不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或者说他知道但不敢承认——他放不下她。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放不下,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复杂的羁绊。她活成了他想要却不敢要的样子——彻底抛弃了社会身份,只凭自己的双手和意志活着,不依附于任何人,不讨好任何人。在这个意义上,沈明月不是他的累赘,是他的精神寄托。
“别想那么多,”他最终只是说,“先把铁丝网架起来,把鸵鸟的活动区围好。上回来的那两个人,搞不好还会再来。”
他们花了两天时间,在鸵鸟群经常活动的区域外围架起了一圈简易的铁丝网围栏。沈明月干活的时候有一种让人安心的专注,每一个桩子都钉得又深又牢,每一段铁丝都拉得紧绷绷的。她教张海洋怎么用钳子拧铁丝,怎么判断桩子钉得直不直。张海洋笨手笨脚地学着,弄断了好几根铁丝,但她一点都不急,断了就重新来,一遍一遍地示范。
“沈阿姨,你以前在工地上就是干这个的?”张海洋问。
“差不多,”沈明月说,“工地上绑钢筋,比这个粗。”
“那你是不是很有力气?”
沈明月看了他一眼,忽然伸手抓住了旁边一棵手臂粗的小树,猛地一拽,整棵树被她连根拔了起来。“还行,”她松开手,拍了拍手上的泥,“够用。”
张海洋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围着她转了好几圈,非要她再表演一次。沈明月被缠得没办法,又拔了一棵,然后板着脸说“不能再拔了,再拔林子都秃了”,但张潮生看到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嘴角是翘着的。
晚上,三个人围坐在营地的篝火边。张海洋玩了一天累得够呛,早就钻进帐篷里睡了。篝火烧得噼里啪啦响,火星子飞上夜空,和海面上的渔火遥相呼应。沈明月拿出张海洋送的笔记本,用新钢笔在上面写着什么。张潮生坐在对面,借着火光看着她写字的侧脸,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美——一个在荒岛上生活了三年的女人,坐在自己搭建的院子里,用一支十五岁少年送的钢笔,安安静静地写字。这种画面里有一种让人心安的朴素和坚韧。
“写什么?”他问。
沈明月抬起头,犹豫了一下,把笔记本递过来给他看。她的字意外地好看,一笔一划都工工整整,方方正正的,跟她这个人一样,不花哨但有力。她写的是——“今天小灰又跑出去了,追了半座岛才追回来。大黑骂它了,用翅膀扇了它两下。小灰躲在红薯地后面,谁都不理。晚饭的时候我给它多喂了两条鱼,它又高兴了。张海洋说小灰跟我像,我哪里像它了。”
张潮生看完笑了出来。“你写的日记?”
“嗯,”沈明月有些不好意思地把笔记本拿回去,“礁石上刻字太费劲了,这个好。”
“写得挺好的,”张潮生说,“以后多写点,写满了再给你带新的本子。”
沈明月把笔记本合上,抱在怀里,像抱着什么珍贵的宝贝。火光在她脸上跳动,把她粗糙的皮肤映照得柔和了许多。她忽然开口说了一句让张潮生意外的话:“你老婆,是个好人。”
张潮生没有接话,他不知道沈明月为什么忽然说这个。
“那天那两个男人来的时候,”沈明月继续说,“她很害怕,但她没有跑。她站在你后面,一直站着。”她顿了顿,像是在斟酌用词,“她配得上你。”
张潮生低头看着火堆,篝火映在他的瞳孔里,一跳一跳的。“你是想说,让我别再来了?”
沈明月没有回答。她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双手交叠在上面,沉默了很久才说:“来不来是你的事。但每次你走,我都会想,下次你还会不会来。想到最后,就不敢想了。”她的声音越来越轻,“不敢想,就不会失望。”
张潮生觉得喉咙里堵了什么东西。他站起来走到她旁边,在她身边的树墩上坐下。两个人并肩坐着,谁都没有说话。篝火渐渐小了,张潮生往火里添了几根柴,火苗重新蹿起来,照亮了两个人的脸。
“我会来的,”他说,“不管怎样,我都会来的。”
沈明月侧过头看着他,那双亮得像黑石子的眼睛里倒映着跳动的火光。她动了动嘴唇,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那声叹息很轻很短,被海风一吹就散了,什么都留不下。
张潮生第三次从岛上回来之后,林秀梅变了。
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跟他吵,也没有再追问岛上的情况。她甚至主动联系了一个在县畜牧局工作的远房亲戚,打听鸵鸟养殖的销售渠道和市场行情。有一天晚饭的时候,她忽然说了一句让张潮生大跌眼镜的话:“那个姓沈的女人,一个人在岛上吃不好,下次去的时候多带点肉和油。”
张潮生夹菜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看什么看,”林秀梅白了他一眼,“我虽然小心眼,但也不瞎。那女的在岛上帮你照看了六年鸵鸟,给你省了多少事?她要是个坏人,早把鸵鸟偷偷卖了跑了。”
张潮生慢慢地把菜放进嘴里,嚼了半天也没嚼出味道来。他不知道林秀梅这个转变是怎么发生的,也许是那天在岛上亲眼看到沈明月的生活状态触动了她的某根弦,也许是回来后自己想通了什么,也许只是她的精明算账算明白了——对沈明月好一点,那群值二十多万的鸵鸟就多一份保障。不管是哪种原因,这个转变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事。
“我明天去买东西,”林秀梅说,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去买菜,“你列个单子,岛上缺什么。”
张潮生想笑又不敢笑,低头扒饭。他觉得他和林秀梅之间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松动,像是冻了一整个冬天的河面,终于裂开了第一道细缝。他不知道这道缝最终会通向哪里,但至少,冰开始化了。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还没来得及再次上岛,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就打乱了一切。
那天他正在家里整理给沈明月准备的东西,手机忽然响了。是老蔡打来的,声音比上次更急:“张老板,不好了,我刚从你岛那边过,看到岛上在冒烟!”
张潮生腾地站起来:“冒烟?什么烟?”
“黑烟,很浓的黑烟,像是着火的样子!”老蔡说,“我现在离得远看不清,但烟柱子冲天,肯定不是什么小火星。你要不要去看看?”
“你现在在哪里?能掉头回去接我吗?”张潮生的手都在发抖。
“掉不了,我装了货要赶着去霞浦,最快也得明天下午才能折回来。”
张潮生挂了电话,立刻打给了林秀梅。林秀梅在上班,听到消息后也慌了:“着火了?怎么会着火?岛上又没电又没气的,怎么会着火?”
“不知道,”张潮生说,“我现在就得过去,等不了明天了。”
“你怎么过去?老蔡的船不在,你去哪儿找船?”
张潮生咬了咬牙:“我去码头看看,看有没有别的船能租。”
他骑上电动车去了渔港码头,挨个问停靠在岸边的渔船能不能出海。大多数船主都摇头,说这个时间出海太晚了,天黑之前回不来,不安全。他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年轻的渔民认出了他:“你是不是那个买了荒岛的张老板?老蔡的朋友?”
“对,是我!”
“我送你,”年轻渔民说,“老蔡跟我爸是拜把兄弟,他交代过,说你的事就是他的事。你等我十分钟,我加点油。”
下午三点,渔船驶离了码头。张潮生站在船头,心急如焚,恨不得自己能飞过去。黑烟意味着什么?着火意味着什么?沈明月还好吗?鸵鸟还好吗?那些他帮她搭起来的围栏、种下去的新苗、刚刚修好的院子,都还在吗?
船靠近小岛的时候,他看到了老蔡说的黑烟。烟是从岛东侧冒出来的,已经比老蔡说的要小了不少,但仍然能清楚地看到灰黑色的烟柱在往上升。他的心沉到了谷底——那个位置,是鸵鸟群经常活动的开阔地,也是红薯地的方向。
船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码头,跌跌撞撞地朝东侧跑去。跑过营地的时候他瞟了一眼,石屋还在,院子还在,但院子里多了一大片被踩倒的灌木和杂乱的脚印,石桌上的竹筒花瓶碎在地上,野花散了一地。
又有人来过了。
他的心脏狂跳着,脚步更快了。穿过木麻黄林,翻过那个熟悉的小坡,眼前的景象让他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愣在原地。
红薯地变成了一片焦土。
半亩多的红薯藤被烧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片黑色的灰烬和几根焦黑的木桩。地边的木麻黄树干被熏得漆黑,那个用旧轮胎改成的储水桶烧化了,瘫在地上像一滩黑色的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糊味,混着海风也吹不散。
他站在烧焦的红薯地边,双腿发软,差点跪倒在地。这把火不是意外,是人为的。红薯地周围没有电线,没有易燃物,天然的灌木丛和红薯地之间还被沈明月清理出了一条防火隔离带。能让红薯地烧成这样,只能是有人浇了油然后点了火。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两个人——墨镜男和迷彩裤男——临走时那张阴沉的脸。“我们还会再来的。”他们果然来了,而且用了最恶毒的方式。
“沈明月!”他大声喊道,声音在空旷的岛上回荡,“沈明月!”
没有回应。
他在岛上一路狂奔,从东侧的开阔地跑到西侧的礁石滩,从营地跑到岩洞,把整座岛翻了个遍。岩洞里的一切都还在——干草铺成的床,石灶上的铝锅,石壁上那张泛黄的照片——但沈明月不见了。那口淡水井旁边散落着一只塑料水桶,水泼了一地,地面上的脚印杂乱无章,看得出来这里发生过激烈的搏斗。
她被抓走了。
这个念头像一把冰锥刺进他的心脏,让他浑身发冷。他蹲在井边,双手抱住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想起那天墨镜男说的话——“有人出价要买活的,一只三千。”他们要的是鸵鸟,但沈明月挡在了鸵鸟前面,所以他们把她也带走了?还是她自己追上去的?
一个沙哑而急切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张潮生猛地抬起头。灌木丛里摇摇晃晃地站起了一只大鸟,浑身黑羽,翅膀上沾着灰烬和泥土,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半边翅膀耷拉着拖在地上——是领头的那只大黑,它受伤了。
张潮生冲过去蹲在大黑身边。鸵鸟的右腿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像是被刀割的,血已经凝固发黑,染黑了半条腿。胸口也有一块羽毛被烧焦了,露出了底下烫得通红的皮肤。
“大黑……”张潮生的声音在发抖,“她在哪儿?”
大黑当然不会说话,但它用那只没受伤的眼睛盯着张潮生,喉咙里发出低沉而痛苦的咕噜声,然后艰难地转过脖子,朝岛西侧的方向伸了伸。
张潮生站起来就朝西侧跑,大黑在后面一瘸一拐地跟着,速度慢得让人心疼,但它一直跟着,没停下来。
在岛西侧一处偏僻的礁石缝隙里,他看到了之前没注意到的痕迹——新鲜的拖拽痕迹,从营地边缘一路延伸到礁石岸边,然后在海边消失了。沙滩上残留着快艇靠岸的压痕和被拖拽出的深深沟槽,还有一只沈明月穿的那种旧布鞋,孤零零地躺在礁石上,已经被海水打湿了一半。
她真的被抓走了。
张潮生弯下腰把那只布鞋捡起来,紧紧攥在手里。鞋底磨得已经很薄了,鞋面上打着好几块补丁,针脚歪歪扭扭的,是沈明月自己缝的。他想起她说过的话——“岛上好,没人催房租,没人欠工资,不用说话,不用看人脸色。”她以为逃到岛上就能逃开那些伤害,可那些人还是找来了,用最粗暴的方式把她从她唯一的庇护所里拽了出来。
大黑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边,用巨大的身体轻轻地碰了碰他,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哀鸣。那声音不像鸵鸟的叫声,更像是一种沉重的叹息。
他掏出手机想要报警,屏幕上依然是无信号的提示。这座岛什么都好,就是与世隔绝,连求救都做不到。他把沈明月的鞋子揣进怀里,转身朝礁石滩大步走去。给老蔡打电话,回岸上报警,越快越好。
张潮生找到老蔡之前留在礁石滩附近一个防水箱里的备用卫星电话,拨通了镇上派出所的号码。他把情况简单说了一遍,接线员说会立刻上报并联系海警部门。挂掉电话之后,他在礁石上坐了很久,海风吹得他浑身发抖,但他脑子里异常清醒。
那些人还会回来的。他们烧了红薯地,抓走了沈明月,但没有带走鸵鸟——鸵鸟群在他们来的时候反抗了,大黑的伤就是证明。而这意味着他们还活着,至少大部分鸵鸟还活着,躲在岛上的某个角落里。那群鸵鸟对他们来说还是一笔值钱的“货”,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沈明月在他们手里,她会怎么样?
他不敢往下想。
大黑在他旁边卧了下来,把长长的脖子搭在自己没受伤的那条腿上,闭上眼睛。鸵鸟巨大的身体在礁石上投下一片浓重的阴影,像一个沉默的守护者。张潮生伸手摸了摸大黑脖子上的羽毛,羽毛粗粝而温热,他能感觉到鸵鸟的心跳透过羽毛传过来,沉稳有力。
“她会回来的,”他对着大黑说,也对着自己说,“她会回来的。”
海面上,夕阳正在缓缓西沉,把整片海染成了暗红色,像一盆泼翻的血。远处的海平线上,一艘白色的海警船正在全速驶来,船头劈开的浪花在夕阳下闪着细碎的金光。
张潮生站起来,把沈明月的鞋子从怀里掏出来,放在礁石上最显眼的位置,用一块石头压住。如果沈明月能回来,她会看到这双鞋,会知道有人来过,有人在等她。
然后他大步朝码头走去,去迎接那艘正在靠近的船。身后的焦土气息被海风渐渐吹散,大黑缓缓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后,喉咙里发出低沉而连绵的声音,那声音在海浪的节拍里传得很远很远。
三天后,沈明月被海警在福建漳州一处私人码头解救。同时被解救的还有三名被非法拘禁的外地渔民。墨镜男及其同伙共五人全部落网,涉嫌非法入侵他人海岛、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盗窃未遂等多项罪名。
张潮生在县医院见到沈明月的时候,她正坐在病床边让护士包扎手腕上的勒痕。看到他进来,她抬起头,嘴唇动了动,说出的第一句话是:“红薯地,烧了。”
“我知道,”张潮生走过去,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声音有点哑,“地可以再种,你人没事就行。”
沈明月低下头,用包着纱布的手慢慢摩挲着病号服的衣角。“大黑呢?”
“在兽医站,缝了十几针,没伤到骨头,养一两个月就能好。”
沈明月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肩膀微微塌了下来,像一个绷了很久的弦终于松开了。沉默了一会儿,她又问:“其他鸟呢?”
“都在,一只没少。海警上岛清点过了,一共四十七只,比上次数的还多了两只小的。”
沈明月的嘴角弯了弯,那个笑容很浅很淡,但在医院的白色病房里,显得格外明亮。
病房的门被推开了,林秀梅拎着一个保温桶走了进来。她看到张潮生,脚步顿了一下,然后把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打开盖子,里面是热腾腾的鸡汤。
“我炖的,”林秀梅说,语气有点生硬,不太习惯做这种事,“多喝点,补补身子。”
沈明月看着那桶鸡汤,又看了看林秀梅,张了张嘴想说谢谢,但喉咙里像是堵了什么,半天没说出来。林秀梅也没等她说话,转身走到窗边,背对着她们,假装在看窗外的风景。
张潮生看看沈明月,又看看林秀梅的背影,觉得这个画面很有意思。两个女人,一个是他法律上的妻子,一个是他在精神上最亲近的人,此刻同在一间病房里,气氛虽然尴尬但并不敌对。这大概是生活能给他的最大限度的宽容了。
一个月后,沈明月出院了。张潮生本来想让她在镇上先住下来,等身体彻底养好了再说,但她执意要回岛上。“镇上太吵,”她说,“睡不着觉。”
林秀梅没有反对,甚至帮着准备了一大堆东西——新被子、新衣服、几大袋吃的用的,整整装了四大箱。张海洋把自己不用的旧平板电脑也塞了进去,里面提前下载好了几十部电影和几百本书。“沈阿姨,这个充一次电能用好几天,太阳能板能给它充电,你晚上无聊了可以看。”张海洋说得眉飞色舞,沈明月安静地听着,时不时点一下头,像一个小学生在认真听课。
在码头,林秀梅把沈明月拉到一旁,两个女人面对面站着,说了好一阵悄悄话。张潮生远远地站在船上,听不到她们在说什么,只看到沈明月一直低着头,肩膀微微发抖,而林秀梅破天荒地伸手拍了拍她的背,动作很轻但很坚定。
上船之后,张潮生问沈明月,林秀梅跟她说了什么。沈明月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她说,岛上冷,多盖一床被子。”
张潮生半信半疑地看着她,但沈明月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任何破绽。他转过头开船,没有再追问。也许她说的是真的,也许不是,但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两个曾经在各自立场上彼此戒备的女人,终于找到了某种彼此接纳的方式。
回到岛上,沈明月站在烧焦的红薯地边站了很久。焦黑的土地上已经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绿意,一些不知名的野草顽强地从灰烬里探出头来。烧焦的木麻黄树干上也萌出了几簇嫩绿的新芽,在阳光下发着微微的光。
“这块地烧过了,土更肥。”沈明月蹲下来,抓起一把混着草木灰的泥土在手里捏了捏,“下一季的红薯,会更好吃。”
张潮生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瘦削的背影和那头在海风里飞扬的长发,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夜晚。月光下,她站在营地边缘,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动物,警惕、防备、不信任任何人。而现在,她蹲在焦土上说着来年的红薯,语气平静而笃定,像一棵被火烧过又重新发芽的树。
“我帮你翻地。”他说。
“不用,”沈明月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回头看了他一眼,“你自己家的事还没处理好。”
张潮生沉默了。沈明月说的是实情。这一个多月来,他忙着处理岛上的事——报警、做笔录、给鸵鸟治伤、补围栏——几乎不着家。林秀梅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的疙瘩不是几桶鸡汤就能完全解开的。他和林秀梅之间那道裂了缝的冰面,还需要时间来慢慢融化。
有些路总得一个人走完,谁也替不了谁。
傍晚,老蔡的船来了。张潮生上船前,沈明月把一样东西塞进他手里——那本张海洋送她的笔记本,翻到了最后一页。上面是她的字迹,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张潮生,谢谢你。你不用总往岛上跑,我会好好的。你也要好好的。”
他合上笔记本,看着站在礁石上的沈明月。她身后是整座岛屿和漫天的晚霞,那群鸵鸟不知道什么时候聚了过来,大黑带头站在她身后,虽然腿上还缠着绷带,但站姿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沉稳。几只小鸵鸟在鸟群中探头探脑,咕噜咕噜地叫着。整幅画面被夕阳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边,像一幅被时间定格的油画。
船开了。沈明月站在礁石上,朝他挥了挥手。这是她第一次在他离开的时候挥手告别,动作还有些生涩,但很坚定。
张潮生站在船尾,也朝她挥了挥手,然后把笔记本小心地放进外套内侧的口袋里。海风迎面吹来,带着熟悉的咸腥气息。远处海面上,夕阳正在缓缓沉入海平面,把整片海都烧成了金红色,和岛上那片焦土的颜色遥相呼应。
但焦土底下,新的种子已经埋好了。
船转向的时候,他透过夕阳的余晖,看到沈明月蹲下身,把大黑受伤的腿轻轻抱在怀里检查。那个画面一闪而过,被浪花遮挡,又被夕阳吞没,最后和整座岛一起,融进了那片金黄的光里。
他转过身,面朝大陆的方向,心里忽然异常地平静。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不是因为愧疚,不是因为责任,而是因为在这座岛上,他找到了一个比自己更坚韧的灵魂。那个灵魂用三年时间证明了,人可以在最荒凉的地方活出最茂盛的样子。
而他现在要做的,是把这份茂盛带回到自己的生活里。
船继续向前,划开一海的金光。身后的岛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却始终没有消失在海平面上,像一颗钉在蓝色海面上的绿色铆钉,稳稳地,一动不动。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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