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时依赖中国木材和英国市场的包装企业来说,一张两难之网正越收越紧:如何证明供应链不毁林,却又不违反中国关于信息收集的禁令?2026年6月,英国政府确认,所有交易森林风险商品的企业必须建立强制性尽职调查框架,证明自身供应链没有助长非法森林砍伐。这一要求对木材、纸张和其他纤维制品依赖严重的包装行业冲击尤为直接,因为从原木到纸板,每一步都可能涉及林地转换风险。
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fra)设定的新尽职调查义务,要求企业深入掌握供应链每一个环节的土地使用情况。然而,当供应链延伸到中国时,这份“深度观察”便触碰到另一套监管体系。中国国务院在2026年3月发布的第834号令,明确限制供应链的可见性——任何违反中国法规的供应链调查和信息收集活动均被禁止。这意味着,英国公司若按Defra的要求对中国供应商进行详尽排查,很可能一脚踏进第834号令的雷区。
类似的监管压力并非没有先例。欧盟的《反森林砍伐法规》(EUDR)已经给依赖森林和土地投入的消费品包装公司带来实质性冲击。以英国大型包装生产商DS Smith为例,该公司为了满足EUDR的透明度标准,不得不对自身供应链和采购体系进行系统性调整。英国本轮新规与EUDR逻辑相似,但对涉华木材来源的包装企业而言,面临的将是中英两套法规的正面夹击。
贸易数据让这一冲突的烈度更加具象。根据英国林业研究2023年报告,英国从中国进口的木材及木制品价值约7.77亿英镑(10.3亿美元),其中胶合板供应量占比高达53%。也就是说,英国市场上超过一半的胶合板依赖中国货源。对于那些用中国木材生产包装产品的英国公司而言,既要达到英国反毁林新规的透明标准,又不得逾越中国第834号令划定的信息边界,一旦失衡,就可能面临制裁。
第834号令的核心条款,对企业ESG审查和供应链评估构成了直接制约。该法令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供应链调查,也不得进行涉及违反中国法规的信息收集活动。当一家英国消费品公司为了自证“零毁林”,向中国供应商索要林地坐标、砍伐许可证乃至原始林权证明时,这种信息索取行为本身就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企业努力越积极,潜在的法律风险反而越大。
更微妙的风险出现在供应链调整环节。根据第834号令第15条,如果企业因为森林砍伐担忧而终止原有的贸易关系,或者对供应商施加限制性条件,就有可能触发中国监管机构的调查。换句话说,一家英国包装商若为了满足新规而决定停止从某个中国木皮供应商采购,这一“负责任”的商业决策,反而可能被视作对中国合作方的无端打压,招致监管审查。想做好事,却可能被另一套规则定性为“违规操作”。
这让拥有中国供应链的包装企业陷入结构性困境。向英国监管机构证明没有毁林,就必须在中国境内尽可能多地收集供应链信息,而这恰恰是第834号令所禁止的。反过来,若为了规避中国监管而保持信息获取的克制,就很可能拿不出足以通过英国尽职调查的证据,同样面临Defra的处罚。履行一国法规,就等同于冒犯另一国法规;两边都想合规,却很可能两头落空。
欧盟的EUDR已经让行业感受到了合规成本与供应链重建的阵痛。DS Smith等企业花费大量精力梳理木纤维来源、验证林地合法性,甚至调整采购地区。英国新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大风险,因为中国市场在木材和纸包装供应链中的权重极高,且第834号令直接堵住了信息收集的通道。企业无法像应对EUDR那样仅靠内部流程改造就能过关,而是被抛入一个涉及主权法规冲突的灰色地带。
目前,还没有公开案例显示已有企业因同时触犯这两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