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能够直观感受到数字化办案持续推进。不少地区实行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同步归档的双套制管理模式。政策初衷是方便线上阅卷、提升办案流转效率,但落到基层实操层面,额外的工作量大多由书记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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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套卷宗标准独立,无法直接复用材料
很多人会误以为,纸质案卷整理完毕,直接扫描上传就能完成电子卷宗制作。实际两套卷宗有着不同规范要求,目录顺序、材料拆分、命名规则、格式标准互不通用。
整理好纸质卷宗之后,还要重新筛选、裁剪、分类扫描图片,逐一编目上传。一套案件需要重复开展两次整理工作,大量消耗时间。
二、电子材料反复整改,占用日常庭审工作时间
电子卷宗上传完成并非结束。系统质检、庭内自查、上级法院阅卷核查,经常会指出图片模糊、顺序错乱、缺少页面、编目不准确等问题。
只要一处不合规,就要重新扫描、调整顺序、再次上传。这类整改任务穿插在排庭、笔录、送达等本职工作之间,容易打乱正常工作节奏。
三、材料来源复杂,统一电子化存在诸多阻碍
部分当事人提交老旧原件、手写材料、尺寸不一的单据,扫描之后清晰度难以保障。还有很多线下调取的证据、外部单位移送材料,本身没有电子版。
全部依靠书记员人工翻拍、扫描、修图,缺少配套辅助人员支持。遇到批量案件,电子化工作压力会成倍上升。
四、跨院移送案件,电子卷宗流转依然受限
理论上电子卷宗可以线上移送,省去纸质卷宗运输。但实务中不少二审、移送案件,依旧要求同步寄送纸质案卷。
相当于电子化的工作完成后,纸质卷宗整理工作一点没有减少,双份劳动并没有换来工作量的缩减。
实务心得
电子卷宗改革长远来看利于司法办案,方向毋庸置疑。但现阶段双套制并行阶段,基层书记员承担大量重复性整理工作。
合理规划工作顺序,庭审、送达等核心业务优先完成,碎片化时间处理卷宗电子化工作,才能尽量避免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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