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当我们谈论“真理”时,常常陷入一个认知误区:把人类在特定历史阶段提出的科学假说、经验总结,直接等同于真理本身。然而,无论是东方绵延数千年的“道论”传统,还是当代西方分析形而上学的前沿探索,最终都指向同一核心判断——真理独立于人类认知与实践而客观恒在。我提出的“真理恒在论”,除了得到武汉大学教授王今朝先生的公开支持以外,与澳大利亚哲学家D.M.阿姆斯特朗的“使真者实在论”,虽分属东西方不同的思想谱系,但也在核心立场上形成了奇妙的哲学呼应,可谓殊途同归。
D.M.阿姆斯特朗对许多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但他在澳大利亚赫赫有名。D.M.阿姆斯特朗师从澳大利亚本土著名实在论哲学家约翰·安德森,系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创始院士、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外籍荣誉院士,以捍卫“科学实在论”和发展“使真者理论”而享誉国际学界,是澳大利亚当代最杰出的分析哲学家之一,位列澳大利亚哲学家影响力榜单第6位。作为还原物理主义的代表人物,D.M.阿姆斯特朗构建了哲学史上最为系统和庞大的“使真者理论”体系,而“使真者理论”的核心思想可追溯至2500年前的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其基本主张是:当真值载体为真时,在它之外必定存在某个事物使得它为真,这个事物就是“使真者”。阿姆斯特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个核心原则:使真者最大主义——主张没有任何一个真理是悬空存在的,哪怕看似抽象的真理,背后也必然有相应的客观事态作为支撑;使真者必然主义——只要作为使真者的客观事态存在,对应的命题就必然为真,这个过程完全不依赖于人类是否意识到该事态的存在。
阿姆斯特朗以“事态”为核心本体论范畴,辅以“殊相”与“属性”的概念工具,为不同类型的真理确定了各自的使真者。例如,“黑洞的引力能够扭曲时空”这个命题,在人类首次观测到黑洞之前,对应的客观事态已在宇宙中存在上百亿年——它的真理性从未等待人类的发现才生效。阿姆斯特朗的整个理论体系,本质上是从形而上学层面为“真理不依赖于人类认知而客观存在”提供了严密的逻辑证明。而我提出的“真理恒在论”,明确主张真理客观恒在,实践不能决定真理是否存在,只能检验人是否正确认识了真理。这一思想的理论源头直接来自老子《道德经》中的“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与亚里士多德皆为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300年的人类文明“轴心时代”哲学界代表人物,二人不约而同提出类似理论,而老子的“道”理论比亚里士多德的相关哲学论述早提出近200年左右。
对比我与D.M.阿姆斯特朗的论证路径,差异与相通同样鲜明:我承续的是老子的东方实践智慧传统,侧重厘清“真理本身”与“人的认知”的边界,用贴近现实的方式纠正人们将阶段性理论等同于真理的误区,强调真理就像太阳,你摸黑实践一万年,它也照样挂在天上,不因你没看见就消失;而D.M.阿姆斯特朗则带着分析哲学的典型特征,深入形而上学的最细微处,辨析“殊相”“共相”“事态”之间的本体论关系,用逻辑链条堵住一切可能的理论漏洞。
我与D.M.阿姆斯特朗的核心立场是相通的,皆认为真理的根基是独立于人的客观实在。我明确区分“真理本身”与“对真理的认识”:前者不生不灭,后者可错、可更新、可深化;阿姆斯特朗则以“使真者必然主义”论证:只要使真者存在,对应的命题就必然为真,不依赖于认知主体的在场。我批判将真理源头归于神学的“上帝观”,认为老子以“道法自然”为核心的真理观才是真正自足的恒在论;阿姆斯特朗则通过将真理奠基于客观事态而非主观信念,同样拒绝任何主观主义或神学化的真理观。D.M.阿姆斯特朗2014年5月13日在悉尼逝世,可以说我俩曾经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对于真理恒在的看法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举例说明:有网友以非欧几何中勾股定理不成立为由,否定其永恒真理性。我认为这混淆了“真理的适用边界”与“真理的客观性”,勾股定理在欧氏几何框架内绝对成立,非欧几何的诞生不是推翻它,而是拓展了人类认知疆域。而D.M.阿姆斯特朗的使真者理论认为:欧氏几何的公理体系对应着特定的客观事态结构,命题的真理性由该事态本身担保,不因人类选择了不同的公理体系而改变;牛顿力学被相对论揭示出适用范围后,有人断言“万有引力”只是近似。我认为这是一种“滑坡谬误”,科学理论更替不是新理论对旧理论的简单否定,而是对旧理论适用范围的精确定位;在地球的宏观低速世界,牛顿力学依然是客观规律的准确表达。从D.M.阿姆斯特朗的视角看,不同尺度的物理事态(宏观低速vs.高速强引力场)对应着不同的使真者,命题的真理性由其对应的事态本身决定。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自然界”,而是“自己如此”。“道”不依赖任何外在根据而自存,本身就是自因自本的存在。我认为这比阿奎那将真理依附于“神智”的观点更高明。而阿姆斯特朗的“事态”本体论同样追求不依赖任何超验主体的客观基础——真理之所以为真,只因为客观世界就是如此这般。我反复强调一个朴素而深刻的例子:地球围绕太阳旋转这一规律,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客观运行;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时教会不承认,但地球的运行轨道并未因此改变。改变的是人的认知,不是真理本身。这个案例最直观地诠释了D.M.阿姆斯特朗的使真者必然主义:作为使真者的客观事态(地球绕日运行)持续存在,对应的命题必然为真,完全不需要人类认知的在场来“加持”。
我认为:东西方这两条独立的思想路径,在“真理恒在”问题上形成的呼应,本身就是一个极具说服力的哲学事件。如果真理只是某个文化语境下的主观建构,相隔万里、没有思想交流的东西方哲学,不可能沿着完全不同的路径,最终指向同一核心结论。不同文明的思想者面向世界进行终极追问时,不约而同地触碰到同一个实在的根基。这个根基就是“真理恒在论”。无论用东方“体悟道”的方式,还是西方“辨析事态”的方式,最终抵达的,都是那个早已恒在的、统一的真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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