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52了,长得还挺好看,二十多年前带我来上海打工。她被老板看上,后来老板就变成了我公公。不过吧,这里面的事儿,没你想的那么玛丽苏。
我婆婆年轻时是真漂亮,九十年代从老家到上海,啥活都干,洗碗、踩缝纫机、当理货员。后来经人介绍,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做保洁,一个月能多挣一百来块钱,就图这个。老板沈国良大她快二十岁,上海本地人,丧偶多年。按理说俩人八竿子打不着,但我后来才知道,我婆婆进这公司根本不是什么巧合。沈国良早先就在超市见过她,记住了,然后找人把她招进来的。保洁员的岗位本就是特意为她留的,连后来装的电热水器,也是老板自己掏的私房钱。
我婆婆一开始躲着他,不是不心动,是觉得这事儿不真实。一个离异带孩子的外地女人,在九十年代的上海,面对一个有钱有势的老板,哪敢想太多。但沈国良慢工出细活,今天让司机送她回家,明天找人给她修漏水的房子,后来我生病他亲自去托关系联系医院。最让我婆婆破防的,是他有天请她吃本帮菜,说,我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家冷清得像仓库,你要是愿意,带着孩子过来,咱搭个伴。我婆婆问他,你不嫌弃我带个孩子?他说,孩子是你的,就是我的。
我那年八岁,跟着我妈搬进了徐汇那套复式。日子不算好过,沈国良的亲儿子沈嘉文比我大四岁,全程没给过好脸。我妈挖空心思讨好他,给他织毛衣、买篮球鞋、手洗衬衫,他当着我妈面把衬衫扔进垃圾桶,开家长会说“这不是我妈”。我妈忍了二十年,什么都没换来。前年沈国良查出胃癌中期,我妈伺候了一年多,端屎端尿,手搓床单,熬到人走了。沈国良遗嘱写明白,房子归我妈,公司股权和存款归沈嘉文。按理说公平,但沈国良头七还没过,沈嘉文就带着律师上门逼我妈签字搬走。
我妈签了。没打没闹,就一个条件,别动我工作。搬出来那天,她只带了两箱衣服、一本相册,还有一口用顺手了的铁锅。
本以为就这么算了。可没过多久,沈嘉文那边就出了岔子——他把公司钱挪去投了个什么东南亚地产项目,五百万打了水漂,公司资金链快断了。走投无路之下,他约我见面,想把房子过回给我妈,条件是让我妈配合他做抵押贷款,帮他周转。我看他一眼,笑了。我说沈嘉文,你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你自己做的局,兜不住了,想起这房子里还住过人了?
我没答应。但我也没把手里那堆证据递出去。我妈说得对,有些账,老天爷自己会算。如今她住在我租的小公寓里,阳台上种了葱和蒜苗,楼下有个退休的陈老师跟她一块儿剥毛豆,日子清静得很。她有时候还翻那本旧相册,翻到沈国良的照片手指停很久,但不再掉眼泪了。
有些家,散了就散了;有些人,走了就走了。那口铁锅还在灶台上,炖出来的红烧肉,还是当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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