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然而在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袁河村,一起耕地被私自浇筑水泥硬化、违规搭建板房的违法行为,却在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整整逾期一个月仍未整改。
限期拆除成空文,违法行为持续发酵
近日有网友投诉:6月27日,执法部门已向袁河村相关违法主体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然而截至7月28日,距离整改期限过去已整整一个月,违规搭建的板房依然屹立不倒,被水泥硬化的耕地也未能恢复原貌。
从现场图片可以看到,违建板房上赫然写着“出租每天6元”的招租广告,俨然已将非法占用的耕地当作了生财工具。更令人忧虑的是,有举报信息显示,袁河村此前就存在大量租用国家红线内良田种花木、在基本农田上建营业性公墓等严重违法行为,经举报后同样拒不复垦。
并非孤例,袁河村耕地问题由来已久
早在2023年12月,亭湖区新洋自然资源所就曾向袁河村发函,指出该村大寨河西侧、民灶河北侧约41亩地块属于“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已被国家自然资源部监测为疑似耕地流出图斑。该所明确要求袁河村立即对地块进行复垦复种。
更令人震惊的是,袁河村此前还发生过村委书记安排挖机连夜将40多亩果园全部挖掉的事件。村民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却在未获任何协商的情况下被强行毁坏果园、霸占土地。
法规不容践踏,谁来守护耕地红线?
《刑法》第342条明确规定,非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即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限期拆除通知书可以随意逾期,如果违法者可以视法律文书为无物,那么耕地保护的红线将形同虚设。
我们期待盐城市相关上级部门能够迅速介入督办,对袁河村这起耕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尽快拆除违建、恢复耕地原貌,给公众一个交代,还法律一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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