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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好、保障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捍卫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强军兴军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体现尊崇尊重、服务管理保障并重的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在这一背景下,《条例》的施行对于进一步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确定教育培训政策,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完善就业优待措施,提出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优化创业扶持举措,对退役军人创业给予税收、融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有关行为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提升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贯彻落实好《条例》、以法治力量护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应有之义。要完善细化教育培训、就业优待、创业扶持等方面配套政策措施,引领广大退役军人踊跃投身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加大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普及,面向退役军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涉及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常见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引等服务,切实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随着《条例》全面施行,依托法治保障持续赋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不断为退役军人建功立业搭建平台、创造机遇,必将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新时代新征程勇担使命、奋发有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不竭力量。
来 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 者
吴亦有
责 编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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