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单丹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栾琪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义军为宝泉岭人民法院院长;

冯昌秋、陈延军、翟拓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贺慧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审判员;

邵瑞卿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延泽为九三人民法院院长;

孙丹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王效群、郭祎、孙楠、张书宇为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才宇为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振波为沿江人民法院审判员;

殷鹏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程伟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付晓龙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晶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红丽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张金星的宝泉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义军的九三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孙志刚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丹的东方红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殷鹏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坤、关铁夫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邵海锋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长河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兵的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郑小航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