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祁驿 实习生 蒋博文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明确增加警示语:“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船舶,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这意味着,感冒灵颗粒、胶囊、片剂等所有剂型,都将白纸黑字标明“吃了不能开车”。
吃感冒药犯困,不少人都有体会,但要说“吃了感冒灵就不能开车”,很多人还是头一回当回事儿。记者走访郑州街头及多家连锁药房发现,市民对“药驾”风险的认知仍存在不少盲区。
街头走访:感冒灵热销,“药驾”认知存盲区
入夏后室内外温差大,感冒人群增多,各大药房的感冒灵颗粒、复方感冒药持续走俏,其中不乏日常通勤需要自驾的市民。
记者以购药者身份咨询时,复生堂大药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感冒灵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也就是扑尔敏,服用后会产生瞌睡感,不适合开车。
张仲景大药房的药师同样提醒了该成分的嗜睡副作用,针对有开车需求的顾客,会优先推荐不含嗜睡成分的中成药感冒颗粒。
芝林大药房工作人员则表示,西药类感冒药大多会让人犯困,但和酒驾的严重程度不能等同,日常很少有顾客专门咨询服药后能否开车的问题。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三家药店的一线工作人员对此次国家药监局的新版公告暂不了解,但日常销售含扑尔敏成分的药品时,都会做基础的风险提示。
除了感冒灵之外,感康、快克、部分止咳糖浆等常见OTC药品也含有同类致困成分,这些药品的警示语大多印在说明书深处,字号偏小,很容易被消费者忽略。
随机采访的几位市民中,绝大多数都知道“吃感冒药容易犯困”,但说不清具体哪些药品有驾驶风险,不少人抱有“短途开车没事”“自己感觉不困就能开”的侥幸心理,从未仔细看过说明书上的相关禁忌。
专家解读:六类常用药,服用后慎开车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董星副主任医师表示,部分药物中的成分会抑制人体中枢神经,引发嗜睡、反应延迟、视物模糊、定向力下降等问题。最隐蔽的风险在于,人体很难自主感知到反应速度的下降,很多人觉得自己意识清醒,实际操控车辆的应变能力已经大打折扣。
董星梳理了六类服用后需要谨慎驾驶的常用药品,提醒市民留意:一是复方感冒药,以感冒灵、感康为代表,核心风险成分为扑尔敏;二是部分抗过敏药、止咳类药物;三是镇静安眠药、部分精神类药物;四是胃肠解痉药与部分胃药;五是部分降压药、降糖药,可能引发体位性低血压或低血糖,增加驾驶风险;六是藿香正气水等含酒精的制剂。
针对日常用药,董星给出了几点关键提醒。首先药物反应存在明显个体差异,平时服用无不适的人,在熬夜、疲劳、感冒体虚的状态下,嗜睡副作用会显著加重,不能凭过往经验判断。其次服用这类高危药物后,建议至少间隔6小时以上再驾车,部分长效安眠药还可能存在次日“宿醉效应”,同样会影响驾驶安全。此外,日常需要开车的人群,看病、购药时最好主动告知医师或药师自己的驾驶需求,优先选用不影响驾驶的替代药品。他同时澄清,第二代抗过敏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嗜睡副作用更低,但首次服用或体质敏感的人群,依然建议谨慎驾驶。
风险警示:“药驾”隐蔽性强,肇事需担责
和大众熟知的酒驾相比,“药驾”的隐蔽性更强。酒驾有明显的外在特征,也有成熟的快速检测手段,但药驾没有直观的识别标志,也缺乏便捷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堪称马路上的“隐形杀手”。
很多人误以为药驾是监管灰色地带,实则不然。交警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更是将“用药情况”列为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重要内容。如果药品说明书明确标注了禁驾警示,驾驶人服药后因困倦引发交通事故,可直接作为认定疲劳驾驶的依据,驾驶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国内已发生多起因服用感冒药后驾车导致的事故。2025年12月福银高速江西段,一名驾驶人服感冒药后失控撞护栏;同年2月广西防城港,一名驾驶人服药后车辆偏移撞坏灯杆;11月沪渝高速湖州段,一辆小车驾驶者因服药犯困导致车辆失控翻滚。三起事故中,驾驶人均承担全部责任。
实用避坑指南,收好这三点
针对日常用药与出行安全,记者整理了三点易操作的避坑建议。
一是购药三看。看药品成分,留意是否含扑尔敏等致困成分;仔细阅读说明书警示语,标注禁驾的坚决不开车;主动告知药师驾驶需求,咨询替代方案。
二是牢记行为准则。遵循“吃药不开车,开车不吃药”的原则,不同时叠加多种复方感冒药,避免成分过量加重副作用。
三是备选出行方案。必须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时,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网约车出行,不勉强自驾。
此次感冒灵说明书强制增加禁驾警示,是公众用药安全升级的重要信号。防范“药驾”风险,不能只靠药企更新说明书,还需要药店前端做好用药提醒,更需要每一位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主动了解用药禁忌,守住道路安全的底线。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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