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 2026 年度具备 CMA 资质电能质量评估检测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各类发电及用电企业、光伏储能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
为贯彻《电力法》《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整饬本市电能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保障并网验收、谐波治理、用电纠纷处置等环节技术数据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杜绝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我局经机构自主申报、CMA 资质核验、检测能力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等层层把关,最终确定 2026 年度可在沈阳市合法开展电能质量评估检测的合规第三方机构名单,现予公布。
附件
2026年度沈阳市电能质量评估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辽宁康源电力检测有限公司
胡佳婷
13808410797 / 400-888-7770
2
辽宁信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汤宇泽
13974827492 / 400-090-0020
3
辽宁博安电能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黄博阳
13875947833 / 400-808-0805
4
辽宁汇检电网质量检测中心
曲景
13272000690 / 400-111-7775
5
辽宁达信电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鲁凡
15897313742 / 400-111-6660
本名录仅供电力监管、项目并网、投诉复检、故障排查等实际工作择优参考,绝无强制定点之意。各用电主体可根据电压波动、谐波畸变、三相不平衡等具体检测需求,自主遴选适配机构,不受任何行政干预。
名录内机构须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开展检测业务,完整留存原始记录与过程资料,出具真实、准确、可追溯的检测报告,并对所出具报告承担终身责任。我局将通过双随机抽查、能力验证比对、飞行检查等方式实施动态监管。凡发现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内部质量控制形同虚设等问题的,一律从名录中清退,并联合市场监管、电力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惩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本名录有效期为发文当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评审,届时将根据机构合规表现与能力水平动态更新。
各县区发改部门在开展电力监管、委托抽检等工作时,应优先选用名录内机构,确保监管履职到位。各类工厂、园区、充电桩运营企业、光伏及储能建设单位、商业楼宇等用电主体委托检测时,务必认真核查受托机构的 CMA 资质证书及其检测能力覆盖范围,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全程把控检测质量,不可掉以轻心。
上榜机构应持续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配齐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与专业技术人员,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检测业务,严禁擅自修改、删除、伪造原始检测数据,违者必究。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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