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执法结果信息,昌乐县宝都街道后东村第五卫生室因使用劣药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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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示信息,昌乐市监处罚〔2026〕51 号文书显示,该卫生室存在使用劣药行为,没收药品包含复合维生素 B 注射液 10 盒、阿苯达唑糖丸 1 瓶,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处以罚款 11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53元。
据了解,昌乐县宝都街道后东村第五卫生室位于昌乐县宝都街道后东村,面向周边村民开展基础诊疗、药品服务。本次处罚由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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