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多地发布人事任免

2026年7月

河南多地发布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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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3日洛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党慧(女)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勇为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姬素娟(女)为洛阳市司法局局长。

批准任命:

姚伟为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孙云斌的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党慧(女)的洛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2026年7月23日)

任命是凡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张占国的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主任职务。

安阳市

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6年7月14日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薛崇林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赵留平为安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姚波为安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苏红娟安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司卫青安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军当选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7月16日下午,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经大会选举,胡军当选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苏红娟当选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鹤壁市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冯振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冯振家同志任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新伟同志任鹤壁市司法局副局长;

齐福林同志任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国同志任鹤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秀琴(女)同志任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本科申报部副主任;

免去胡艳兵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冯君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玉玲(女)同志的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纪世民同志的鹤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舒军同志的鹤壁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新乡市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孔祥海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6〕22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孔祥海同志为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伟娇(女)同志为新乡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懿(女)同志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韩中原同志为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瑞阳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制);

曹启进同志为新乡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邢天杰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志华同志的新乡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鹏飞同志的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洋同志的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制)职务;

李晨晖(女)同志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制)职务。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史大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6〕30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史大伟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焦作市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3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薛崇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冯利民为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李豪华的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赵俊生为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樊育新为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阳为焦作市体育局局长;

杨拥军为焦作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王琳琳为焦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侯新保为焦作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希有的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史玉龙的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杨树亮的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耀河的焦作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玉红的焦作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科的焦作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

黄栋为焦作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郭海涛为焦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泽华的焦作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王曙光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崔晓白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裴永胜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薛海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杨晓平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汤学军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玉香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薛海军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刘伟光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兆庆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闪锋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建华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秋莲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云娜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丽丽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刚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耿元光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耿元光为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刚为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刘建华的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艳敏的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2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晓明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师少辉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阳市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9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夏兴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斌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磊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阳市公安局局长;

曲岩为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心强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阿颖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邓俊峰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鲁文明的南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郝以昆的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曲岩的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玉坤等10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任命张玉坤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朋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苏凯为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东升为南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西伯为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乐为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田军为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南阳市信用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志军为南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占奇的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振清的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南阳市信用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信阳市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余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研究决定:

余俊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鹏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周士喜同志任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和本华同志任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红升同志任信阳建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处级),免去其信阳建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韩娜同志任信阳申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试用期一年);

毛复兴同志任豫东南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试用期一年);

免去晋振方同志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业帅同志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华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建华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港澳台办公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市反恐怖情报中心)政委(副处级);

张玉华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政委(副处级);

付心齐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张贻丰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市反恐怖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委(副处级);

赵二峰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政委(副处级);

王双印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免去姚超同志的驻马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扬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扬同志任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院长,免去其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庆怀同志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海兵同志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单艳华同志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安东等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安东、刘新锋、张珂同志任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彦超、宁伟、吴洪磊同志任驻马店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磊、李文涛同志任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来源:河南发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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