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回应老年群体法治保障需求,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优化公证服务,7月23日,上海公证行业召开优化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工作推进会。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老养残”家庭等特殊群体的监护难题日益凸显。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安”,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为积极回应老龄化社会现实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意定监护制度,赋予公民自主选定监护人、提前规划失智失能后的人身照护、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的权利,为破解传统监护局限、保障公民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上海公证行业立足公证预防性职能,深耕意定监护实务,创新融合公证提存、养老信托、监护监督等多元化法律工具,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服务模式,覆盖跨国赡养、邻里托付、紧急救济等多重场景,以专业力量守护群众晚年生活。
2021年至今,全市已累计办理意定监护公证1400余件。本次梳理出的十个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本市意定监护公证的实践成果,既为行业办理同类业务提供实务参考,也助力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运用好意定监护公证。
本文将发布下篇五个案例。(点击下方文字查看上篇五个案例)
案例六
失散母女续亲情,法律暖回百姓心
一、基本案情
年过古稀的赵阿姨早年居于南京,昔日因故将刚出生数日的幼女李某送养。赵阿姨历经两段婚姻,70年代与原配丈夫离婚后,80年代再婚,2000年以后与第二任丈夫离婚后便独自生活。而李某自幼由养父母抚养,虽年少时从旧信件中隐约察觉自己身世的端倪,但至其养父母于上世纪90年代先后离世均未告知其身世隐情。2008年,李某下定决心寻找亲生父母。她凭借旧信件中的线索多方探寻,到2009年,母女二人终于相见。起初李某抱着简单相见、互不打扰的心态,却发现亲生母亲赵某独居无依。此次见面后双方持续往来,李某先后在多地工作期间多次与赵阿姨共同生活,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让失散多年的母女重拾亲情,赵阿姨也得以在亲生女儿的照料下安享晚年。
二、办证过程
赵阿姨与亲生女儿李某相认团聚、共同生活后,为妥善解决赵阿姨晚年照料问题,二人前往上海市虹口公证处咨询相关公证业务。公证员耐心接待二人,在沟通交流中引导二人梳理亲情关系,同时细致释法,让母女二人清晰知晓面临的关键法律问题。尽管二人是血脉相连的亲生母女,但李某幼时被送养且合法成立收养关系,在法律层面,双方的母女权利义务关系早已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及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消除,这也导致李某无法成为赵阿姨的法定监护人。随着赵阿姨年事已高,身体各项机能逐步衰退,为保障晚年生活有所依托、权益得到合法保障,母女二人最终商议决定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
公证申请受理后,承办公证员开展严谨核查工作,首先确认赵阿姨神志清晰,能够独立、真实地表达自身意愿,同时核查李某的个人情况、经济能力与品行素养,确认其完全具备监护人资质。本次公证办理存在诸多难点,赵阿姨早年长期在南京生活,婚姻相关档案材料均留存于外地,且部分材料因年代久远出现遗失情况,极大增加了事实核查与材料审核的难度。为突破困境,承办公证员主动对接南京公证机构,启动跨地域公证协作机制,通过两地机构高效联动、密切配合,成功攻克地域阻隔与材料缺失难题,完成全部事实与材料核实工作。在事实清晰、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公证员全方位向双方讲解意定监护的法律内涵、潜在风险、法律后果以及监护人对应的各项权责。在双方充分沟通、确认的情况下,公证员为双方拟定《意定监护协议》,双方对协议全部内容确认后,最终在公证员的面前双方慎重签名,标志着这一虽有血缘但无法定的特殊法律托付正式完成。
三、特色亮点
本案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最核心的典型价值在于为多元复杂的家庭关系提供了合法、可复制的养老与监护解决方案,适配当下社会家庭形态多元化的现实需求。随着社会发展,收养、离异、再婚等情形愈发普遍,大量家庭出现血缘关系与法律身份脱节的问题,不少亲属仅有真实亲情与照料事实,却无对应的法定权利义务,养老监护陷入无制度依托的困境。本案正是此类典型:母女因早年送养导致法定母女关系灭失,属于典型的“有亲情、无法定”的特殊家庭形态。通过意定监护公证,双方得以将真实的亲情陪伴、长期照料事实合法化、制度化,有效弥补了法定监护制度的适用空白,妥善解决了特殊家庭的晚年监护、养老保障难题,为同类重组家庭、收养家庭的养老安排、监护确权纠纷,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司法实践范本。同时,本案也体现了意定监护对公民自主意愿的充分尊重,依托公证跨地域协作机制,高效破解历史材料核查难题,全方位保障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社会效果
本案取得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反响。在家庭形态愈发多元的当下,收养重组、婚姻变动催生了大量亲情真实但法律身份断裂的特殊家庭,此类群体的养老监护问题长期缺乏有效解决渠道。本案通过意定监护公证,温情化解了血缘亲情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打破了法定监护的固有局限,充分尊重老年人自主处置晚年生活的权利。案件以司法公证的形式认可真实亲情照料关系,让冰冷的法律条文承载人文温度,切实解决了特殊家庭的养老困境。不仅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家庭温情,更向社会传递了尊老敬老、尊重个人意愿的价值导向,为多元家庭养老监护问题的化解提供了良好示范,收获了正向的社会舆论与大众认可。
案例七
暖心公证兜底
为监护缺失群体撑起法治保护伞
一、基本案情
81岁的张老伯年事已高、身体孱弱,老伴长期卧床失能,儿子身患残疾,全家的生活、看病和财产打理全靠他一人支撑。每每想到自己百年之后,妻儿无人照料、生活无依无靠,张老伯就满心焦虑,日夜忧心家人的未来。了解到辖区内众多特殊家庭的共同困境,上海市卢湾公证处主动靠前、倾听民生诉求,决心用公证法律服务为这类监护缺失家庭破解难题、兜底保障。
二、办证过程
为帮张老伯卸下心头重担,卢湾公证处迅速启动专项服务,一改传统公证简单办证的模式,联动街道居委会、民政、信托机构等多方力量,量身定制了一套全方位的兜底保障方案,全方位守护这个特殊家庭。
公证团队结合家庭实际情况,为张老伯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委托监护公证、遗嘱指定监护公证,层层筑牢家庭保障防线。为杜绝监护空白,公证处大胆创新,将居委会增设为第四顺位兜底监护人并写入公证协议。这一举措彻底改变了以往出事再补救的被动模式,提前为特殊家庭安顿好未来,从根本上解决了“身后无人管”的难题。
针对医院救治特殊人群“不敢签字、不敢救治”的现实难题,公证团队专门在协议中加入紧急医疗授权内容。一旦张老伯的家人突发疾病,医疗机构可依据公证协议直接开展紧急救治,为生命抢救争取宝贵时间,打消了基层救治的顾虑。
在财产保障方面,公证处联动居委会与信托机构,创新打造双重监督模式。由公证处和居委会共同监督家庭资金使用,全程跟踪、可查可溯,确保家里的每一笔钱都只用在家人的生活照料、看病护理上,杜绝资金乱用、流失,牢牢守住一家人的“养老钱、救命钱”。一套暖心周全的公证服务,彻底化解了张老伯的后顾之忧,让这个困难家庭真切地感受到了法治温度。
三、特色亮点
“意定监护+信托”模式,打破传统法律服务事后补救的局限,提前为特殊家庭规划监护、医疗、财产保障,用创新的监护+信托模式,从源头解决监护缺失、财产无人监管等民生痛点,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通过将意定监护与信托相结合,卢湾公证处构建了一条从法律安排、财产管理到实际照护的完整链条,增强了养老安排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
四、社会效果
张老伯“老养残”家庭监护案例先后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央视频、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上海黄浦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平台刊发专题报道,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上海市卢湾公证处供稿)
案例八
以意定立约定,以守护伴暮年
一、基本案情
家住上海的孙先生一生坎坷,早年患上小儿麻痹症落下终身残疾,晚年又突发脑梗,右侧身体瘫痪后彻底丧失自理能力。
孙先生膝下无儿无女,早年和前妻离婚后便独自居住,身边少有亲友走动,平日里孤身一人,病痛缠身时连搭把手的亲人都找不到。尚能勉强行动时,他独自生活且支撑得住,可瘫痪后的独居日子满是无助与辛酸。
幸运的是,照顾他的护工夫妇心地善良,多年悉心照料,事事贴心周到,长久的陪伴让老人对夫妻俩充满信任。一次危急变故,更坚定了孙先生托付余生的想法——护工夫妇回安徽老家筹办儿子婚礼期间,独自在家的孙先生突发脑梗。危难之际,夫妇二人得知消息后放下家中大事,连夜赶回上海送其就医,争分夺秒保住了孙先生的性命。
这场生死考验让孙先生相信,护工夫妇是自己可以依靠之人。他开始担忧:倘若日后自己重病卧床、意识不清,谁来替自己决定就医方案?谁管理自己的钱袋子?谁打理日常起居?传统观念里养老只能依靠亲人,可自己孤苦一人,他希望能通过合法途径,把自己晚年所有生活、医疗事务全权托付给护工夫妇,避免日后陷入无人做主、无人照料的困境。多方咨询后,孙先生了解到意定监护公证,主动联系上海市静安公证处意定监护团队寻求帮助。
二、办证过程
1.远程视频初探老人真实意思表示
接到孙先生的申请后,公证处意定监护团队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身体虚弱,决定优先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与孙先生进行沟通,为孙先生细致讲解意定监护的含义、监护人的职责、公证办理流程、文书条款等具体内容。在确认孙先生的真实想法与办证意愿后,承办公证员和助理带齐设备通过绿色通道为其上门办理公证。
2.绿色通道实现重疾人群特殊需求
孙先生家中狭小的书房成为临时的办证现场。考虑到老人年迈体弱,团队成员放慢节奏、细细询问、逐条解读文书条款。团队成员全程耐心陪伴、细致办理。从白天到黄昏,整整九个小时,团队成员全程驻守老人家中,仔细完成身份核实、意愿询问、文书确认、签字录像全套流程。孙先生虽渐显疲态,仍连连向团队成员道谢,心疼团队成员忙到无暇吃饭喝水。
3.动态跟踪评价意定监护公证实效
公证书出具后恰逢元旦前夕,团队成员上门送达文书之际,特意带上了慰问品。承办公证员通过与孙先生的谈话了解他的近况,在送达公证书时观察护工照料情况。公证书送达后,承办公证员在孙先生的微信监护群中关注他的动向。一日,孙先生倍感不适但坚持不愿就医,护工劝说无果便紧急联系上公证员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公证员在电话里向老人询问了身体情况后,劝说其就医治疗。公证员通过每一次的交往积累个人对承办案件的判断,事后动态跟踪保障孙先生老有所依,公证风险可防可控。
如今孙先生手握意定监护授权书,一旦未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他信任的护工夫妇即能依法作为他的监护人,全权负责他的生活照料、住院医疗、财产管理等所有事务。孙先生从此不必再惧怕突发病痛孤立无援,不必忧心遇事无人拿主意,一纸温情托付,为他孤单的晚年撑起长久安稳的依靠。
三、特色亮点
本案中,公证处推行“事前远程视频前置沟通+事中绿色通道上门办证+事后动态跟踪构筑风控”的全域流程统筹推进法,是公证处适配意定监护当事人办证需求的探索实践。尤以在针对身患重疾、行动不便老年群体多思量、出行难、现场办证难等痛点,团队前置服务流程,通过远程视频手段核实初步办证意愿、普法解读法律条款,减少群众线下跑动频次;对确无外出能力的当事人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上门闭环完成全流程公证业务办理。这类柔性、下沉式公证服务,打破了传统公证线下集中办理的空间限制,兼顾公证业务办理的程序合法性、证据严谨性和服务优质度。绿色通道服务不止上门办理,针对意定监护公证事项的特殊性,公证处将对当事人事后动态跟踪一并纳入,锚准细节持续跟踪当事人思想动态、生活起居等情况,实现一案一闭环。
四、社会效果
意定监护公证探索是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也是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路径之一。本案采取“前置沟通、上门办证、动态跟踪”的服务模式切实化解了重病失能老人办证难题,高度契合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部署与上海法治为民工作要求。公证处依托服务、证明、监督等职能与专业公信力,全程参与监护协议订立、监护资格确认、监护行为监督、财产安全监管,是养老监护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后续公证处将联动司法、民政、社区等多方搭建监护闭环机制,实现特殊老人监护早发现早兜底,破解传统监护碎片化问题,夯实老有所养法治保障。
(上海市静安公证处供稿)
案例九
意定监护公证
让“非亲非故”的守护有了法律铠甲
一、基本案情
2024年初秋,八十多岁的周奶奶(化名)在“干儿子”薛先生(化名)陪同下,颤巍巍地走进上海市闵行公证处,周奶奶满头银发,但思路清晰,开口便说:“我想给我‘儿子’一个堂堂正正的身份。”
故事要追溯到六十多年前,薛先生幼时曾是周奶奶夫妇的老邻居,他幼年丧母,继母薄待,恰巧周奶奶夫妇无子女,心疼他,便常叫他来家吃饭,待如亲生。薛先生长大去外地工作后仍与老人保持通信联系,1995年回沪后便一直亲自照料二老,一晃近三十年过去了。
2023年,周奶奶的老伴因病去世。在医院抢救期间,需要家属签字,薛先生情急之下以“儿子”身份签了字。事后料理丧事、注销户口、处理殡仪馆事宜,他也都以“儿子”名义出面。事虽办妥,他却担心被指冒充亲属惹来麻烦。周奶奶更觉得亏欠:“人家照顾我们几十年,连个名分都没有,我得替他‘正名’。”经多方咨询及律师建议,两人决定办理意定监护公证。
二、办证过程
这起公证看似简单,背后却有诸多需要审慎对待的细节,公证员从三方面进行仔细核查。
第一,亲属关系。老人户口本上登记有一名“外孙女”,是法定监护人选的优先考虑对象。公证员请周奶奶说明缘由,老人坦言那是朋友家孩子,当年挂靠落户读书,无血缘关系,素无往来。于是公证员找到“外孙女”本人核实,确认属实,疑虑打消。
第二,真实意愿。面对86岁的老人,公证员深知,照本宣科讲法条过于生硬,就改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解释:“意定监护就是趁您脑子清楚,自己选个最信得过的人,将来一旦失能失智,这个人替您做主——医院签字、银行取钱、住养老院,都归他管,比亲戚优先。”谈到财产,薛先生主动提出:“我照顾干妈是在意彼此几十年的情分,不图财产。请你们在协议中写明,涉及处分房产等重大处置必须为老人利益,我愿意接受公证处监督,卖房要公证,售房款也要办提存公证。”周奶奶赞同:“有你们监督更显清白。”最终协议对财产处分权作了审慎限定。
第三,社会调查。公证员走访社区,拜访现任及前任居委会主任。前任主任也是老人的结对帮扶人,她感慨:“薛先生照顾老两口几十年,每次老人生病住院都跑前跑后,家里坏了水管之类的,也马上来修,过年过节也都陪着,亲儿子也不过如此。”现任居委会主任则表示,社区对这一监护安排没有异议,并代表居委会正式回复了关于监护事宜的征询函,为公证提供了有力的社会见证。
一切水到渠成,在公证员的面前,周奶奶和薛先生郑重签署《意定监护协议》,明确权限、生效条件、职责边界和监督机制。全程录音录像将这份沉甸甸的信任固定下来。签完字,周奶奶紧握薛先生的手:“孩子,你照顾我们大半辈子,现在终于名正言顺了。”
三、特色亮点
第一,它打破“监护只能由亲属担任”的思维定式。意定监护制度的核心,是尊重成年人对自我晚年生活的自主决定权。法律允许每个人在清醒时,选择自己最信赖的人作为将来的监护人,无论这个人是血亲、姻亲,还是像薛先生这样因命运结缘的“拟制亲情”。这为失独、空巢老人,以及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提供了一份安享晚年生活的保险。
第二,彰显了公证在预防纠纷中的独特价值。公证绝非简单证明盖章,公证员通过亲属核查、意愿确认、社区走访层层把关,尤其对财产处分权作出审慎约定,既保障老人财产安全,也确保监护人清白,从源头减少猜忌与纠纷的发生。
四、社会效果
本次意定监护公证的办理在周奶奶居住的社区产生了良好反响,她逢人便说:“公证处帮我了了一桩大心事,往后不怕没人替我做主了。”薛先生亦坦言,协议签署后心里踏实许多,“照顾干妈是我的本分,现在有了法律上的身份,做事更有底气”。社区居委会负责同志表示,此类意定监护公证有效回应了老龄化背景下失独、空巢老人的现实需求,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该案例经社区宣传后,已有数位老年居民主动咨询意定监护相关事宜,意定监护公证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社会知晓度与公众认同度进一步提升。
(上海市闵行公证处供稿)
案例十
公证统筹+多方协力
共同守护孤寡老人合法权益
一、基本案情
本案当事人为93岁孤寡老人,终身未婚、无儿无女、无直系亲属监护赡养,独居晚年处境弱势。其外甥长期恶意觊觎老人房产与养老积蓄,通过欺诈手段严重侵害老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后,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公益律师主动介入帮扶,协助老人追回部分经济补偿,但此次侵权事件已对老人造成严重的身体、经济及精神双重创伤,老人身心状态大幅下降,无法继续独立独居生活,现已入住养老机构,亟须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晚年生活。
经多方排查,老人现有备选监护人均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职:其一,老人外甥女此前长期帮助老人、二人关系融洽,但其因惧怕老人外甥恶意施压、滋扰,不敢担任老人意定监护人;其二,辖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临近退休,且长期遭受老人外甥恶意投诉、缠扰,履职阻力巨大,不便承担监护职责;其三,公益律师虽全程主动帮扶老人、愿意持续提供法律服务,但无意担任意定监护人。且老人现有养老资金主要为房屋诉讼赔偿款约50万元,每月养老金5000余元,经济情况相对紧张,身体状况亦无能力自主管控财产,为破解老人困境,居委主动向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寻求专业解决方案。
二、办证过程
第一,精准研判案情,定制专属解决方案。公证处通过前期多轮沟通,了解了老人的基本状况,梳理出老人无人监护、财产易被侵占、晚年保障缺失、身体状况恶化的核心痛点,充分发挥统筹作用,联动居委会、公益律师、社会监护组织,量身打造“持续代理+意定监护+监护监督+资金监管+公证遗嘱+生前预嘱”六位一体专属方案,从事务帮助、失能保障、风险防控、资金管护、财产传承、医疗决策六个维度,构建全面长效的晚年保障体系。
第二,线下实地对接,依法确定监护主体。公证处逐一排查亲属监护可行性,确认老人的亲属均无法且不愿承担监护职责后,精准对接正规社会监护组织,将首次面对面沟通选址设在老人熟悉的居委会。经耐心沟通,公证处对老人的情况和意愿有了进一步了解,在此老人自愿选定社会监护组织为其持续代理人及意定监护人、公益律师为监护监督人,又在社区见证下坦诚表达个人财产处置意愿,律师在场亦表示愿意无偿担任监护监督人。
第三,规范公证流程,依法固化合法权益。完成前期工作后,公证处启动正式公证程序,公证员现场核实老人精神状态、民事行为能力及真实意愿,指导各方签订协议并完成多项公证,明确老人失能前的事务代办、失能后的生活照料及医疗决策等权责,以公证效力填补监护空白。同时公证处牵头搭建多方照护工作群,整合监护人、监督人、社区、街道力量,实时公示监护履职情况。
第四,落地六项机制,构建全维度保障体系。本次公证全面落地“六位一体”保障机制:一是以持续代理破解办事难题,明确监护组织合法代理权限;二是以意定监护兜底晚年生活,老人在神志清楚时提前指定信任的监护人,避免了监护权纠纷;三是以监护监督筑牢制衡防线,建立“公证确权+机构监护+律师监督”的机制,破解传统监护权责失控的短板;四是以资金监管杜绝财产风险,公证处建立专属资金监管机制,制定了明确、规范的支取流程,将老人的存款监管于公证处专用账户,养老机构和社会监护组织均需向公证处提交正式申请以支取报酬等费用,所有资金支出均需公证处核验单据、告知老人、依规审批,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五是以公证遗嘱明晰财产传承,按老人意愿处置财产、避免继承纠纷;六是以生前预嘱守护生命尊严,充分尊重老人自主医疗决策,保障晚年生命尊严与人身权益。
三、特色亮点
本案是公证赋能基层治理、精准保障孤寡特困老年群体权益的典型范例,充分彰显公证前置预防、统筹主导、兜底保障的核心价值。
第一,集成多元法治工具,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整合意定监护、资金监管、遗嘱公证、医疗预嘱等专属法律工具,弥补民间帮扶、基层调解的局限性,实现老人人身、财产、医疗、传承权益全方位闭环保障。
第二,创新多方联动模式,助力基层治理提质。构建“公证主导、多方参与、权责制衡、闭环管控”的协同服务模式,有效破解孤寡老人监护难、财产管护难、基层帮扶难的痛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维权服务样板。
第三,化解基层治理难题,减轻基层履职压力。依托公证中立、法定、专业的司法属性,以法治化手段替代民间善意兜底,有效遏制亲属恶意缠扰、诬告滋事行为,规避基层履职风险。
第四,守护社会善意公序良俗,传递司法温度。破除“好人难做”的基层困境,守护基层工作者的行善初心,弘扬尊老护老、守法向善的社会正能量,充分彰显公证服务民生、预防纠纷、赋能治理的时代价值。
四、社会效果
本案妥善解决高龄孤寡老人监护缺位、财产失管的棘手难题,切实保障弱势老年群体的晚年安稳生活,获得当事人、社区及群众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老人及社区对公证处主动担当、精准施策、暖心兜底的专业服务深表赞许,有效打消了基层帮扶顾虑、化解群众民生焦虑。同时,案例引发辖区基层治理队伍广泛共鸣,为同类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提供鲜活参考,进一步提升公证司法公信力与民生服务口碑,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特殊老年群体的良好法治氛围。
(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供稿)
转自:上海市公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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