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该是避风港,可陕西西乡一名女子,却在朝夕相处的家中,遭到公公侵害。这起突破人伦底线的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认定公公构成强奸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被告人一方依旧不服,已经正式申请再审,争议持续发酵。
受害人张娜(化名)2019 年与王某某的儿子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因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领证,随后长期住在婆家。王某某生于 1958 年,是张娜的公公,一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悲剧发生在 2023 年 8 月 4 日清晨。张娜在楼顶晾晒衣物后,被王某某叫至三楼卧室。据张娜陈述,当时王某某赤膊在屋内,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张娜当场明确拒绝,表示 “不想过去”,却遭到对方拉扯、言语威胁,最终被强行拖拽至床边遭受侵害。事发后,张娜立刻返回娘家,跟随父亲前往公安局报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娜的智力水平、性防卫能力,成为整场官司最大的争议焦点。三家权威鉴定机构先后出具报告,一致确认张娜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程度介于轻度至中度之间。部分鉴定结论直接认定,她属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或是性防卫能力严重削弱,难以自主保护自身权益。
西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即便张娜智力存在缺陷,案发时清晰表达了抗拒,全程没有主动、自愿配合的行为。王某某长期共同生活,清楚知晓儿媳的状况,依然违背妇女意志实施侵害,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下达后,王某某拒不认罪,提起上诉。庭审上,辩护方抛出多项抗辩理由:声称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质疑张娜报警是受亲生父亲教唆;还提出多家司法鉴定结论存在矛盾,一审采信证据不公。令人心寒的是,张娜的丈夫,也就是王某某的儿子,对外表示,自己的父亲当时喝醉了,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逐条驳斥全部上诉意见。法院查明,张娜对于案发细节描述稳定清晰,始终否认自愿,坦言当时内心恐惧、害怕被殴打。至于 “父亲教唆报警” 一说,法院明确,家人劝说受害者报警属于合法维权,不存在诬告。几份司法鉴定只是表述略有区别,核心结论统一,不存在实质性冲突。
最终二审裁定,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合理,驳回上诉,维持四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时至今日,王某某及其家属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认定性行为出于女方自愿,不认可 “违背妇女意志” 的结论,已经提交再审申请。
很多网友看完案情倍感愤慨。法律早已明确: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精神障碍女性发生性关系,即便表面看似顺从,也不能视作自愿。这类弱势群体无法完整理解性行为的意义,不具备做出有效同意的能力。
翁媳之间,本应恪守伦理界限。施暴者明知对方存在智力缺陷,利用身份优势和对方的弱势实施侵害,突破道德与法律双重底线。如今案件进入再审阶段,所有人都期待司法能够守住底线,守护弱势群体的人身权益,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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