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最新印发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直接给那些想拿金融牌照玩花活的人划了道红线。

这次的文件不止是把话撂这儿,还拿出了具体的穿透式监管手段。核心几点扒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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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东准入关上两道防火墙。 一方面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防火墙”,严禁各种变相跨业掏空金融机构的把戏;另一方面,直接点名几类主体——杠杆率过高、有严重失信行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统统别想当主要股东或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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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穿透识别不再是空话。 文件强调要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乃至受益所有人,强化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说白了,别想着用层层马甲把实际控制人藏起来,也别想玩空中接力的资本游戏。

第三,违规追责往死里打。 《实施意见》明确,要提升监管有效性,严把董事、高管准入关,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更狠的是,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而且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别以为从机构离职了就能把烂账甩干净,追到你退休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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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文件也不只是对“坏人”磨刀,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督体系也提了新要求:推动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贯通协调的体系,甚至还要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完善和落实监督问责机制,把监管者也装进笼子里。

说实话,这些年金融机构股东违规掏空、实控人隐身操纵、高管“带病流动”的事儿出得不少,每次都是等窟窿捅大了才追责。这次四部门直接给股东准入上了“人像比对”,把实际控制人揪到阳光底下,再配上终身问责的紧箍咒,至少姿态上不再是挠痒痒了。能不能落到实处,会不会又变成一纸空文,就看接下来监管的牙口够不够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