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31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2025年1-4月营业收入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依据的销售收入,影响公司2025年1-4月营业收入比例为5.62%,导致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有关财务信息和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关于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关于SMA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