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为了挣点儿“快钱”,在禁渔期内跑到天然水域去电鱼、用网捕鱼,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被抓个正着。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唐昌派出所、友爱派出所,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6月12日,张某伙同羊某某、宋某某三人前往郫都区唐昌镇竹林村一个与天然水域相连接的小河沟内,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电鱼机,非法捕捞天然水域内生长的野生鱼,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审讯,三人对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23日,王某伙同徐某某、张某三人前往郫都区友爱镇三元场社区友爱支渠,使用电瓶捕鱼机非法电鱼。三人同样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使用电鱼、毒鱼、炸鱼以及携带禁用渔具在天然水域捕捞水产品均属违法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禁渔法律法规。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渔业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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