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且承诺均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