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司尔特(002538.SZ)原办公室科长、销售生产调度中心主任马磊因参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经查,司尔特通过虚构工程建设业务、虚假采购及销售等方式,导致2021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占比达10.35%。
虚构多项业务致年报失真 2021年虚增利润3635万元
安徽证监局调查显示,司尔特的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虚构工程建设业务,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相关业务并支付工程款3470.43万元,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同时,贵州路发还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签订虚假工程合同,支付款项3120.23万元,其中部分金额直接计入2021年营业成本,部分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上述行为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万元。由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跨期摊销,公司2023年又因此虚增营业成本1734.8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
二是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2021年,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3万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万元。上述两项业务共同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945.73万元。
综合来看,司尔特2021年通过上述违法操作合计虚增利润总额363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则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其2021年、2023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马磊作为直接责任人被罚80万元
安徽证监局指出,司尔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而时任公司办公室科长、销售生产调度中心主任的马磊,直接参与了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事项,包括对接联系虚假尿素供应商、要求销售人员联系有机肥客户进行虚假销售等,与司尔特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尽管马磊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提出了陈述和申辩意见,但安徽证监局经复核后不予采纳。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马磊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据了解,马磊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同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截至目前,司尔特尚未就此次行政处罚发布相关公告,后续影响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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