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7月29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时任董事长金国清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经查,司尔特存在虚构工程建设业务、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多项财务造假行为曝光 虚增虚减利润影响年报真实性
安徽证监局调查发现,司尔特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一方面,司尔特虚构工程建设业务。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支付工程款3470.43万元,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同期,贵州路发还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但上述3家公司未提供实际工程业务服务,属于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贵州路发支付3120.23万元。会计核算时,将温州某泰、福建某辉相关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浙江某巷相关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
上述行为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万元。同时,由于长期待摊费用的分年度摊销,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
另一方面,司尔特进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3万元。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万元。上述行为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万元。
2021年虚增利润3635万元 2023年虚减利润1735万元
综合来看,司尔特通过上述虚假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年度 虚增/虚减利润总额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 2021年 虚增3634.67万元 6.76% 2023年 虚减1734.85万元 10.35%
安徽证监局指出,司尔特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金国清负直接责任 领300万罚单并被禁入市场5年
作为时任司尔特董事长,金国清决策、组织实施了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直接导致司尔特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安徽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金国清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鉴于金国清的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条款,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自宣布决定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金国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安徽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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