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疲劳驾驶
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双重违法叠加
风险成倍上升
2026年7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管理三支队民警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往桂林方向查获一起载货汽车疲劳驾驶且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4时许,执勤民警收到预警提示,有一辆途经辖区的载货汽车涉嫌疲劳驾驶,随后,民警立即引导其进入就近的桂林服务区进行核查。
经核查,该驾驶人存在连续驾车433分钟,途中仅休息一两分钟的情况,属于严重疲劳驾驶。在查看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驾驶证信息与当事人不符情况,执勤民警立即对当事人身份进行再次核实,发现其驾驶证属于注销状态。
“我驾驶证没有”
交警说要驾驶证我就随便拿(朋友的)下来了”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潘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非法律特别列明的),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
合理规划出行时间
别让“疲劳”影响驾驶安全
疲劳驾驶的危害
➤反应迟钝:疲劳会使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变慢,在高速行驶中,可能无法及时应对突发状况。
➤判断力下降:影响驾驶人的决策能力,导致错误判断车速、距离等,增加事故风险。
➤注意力不集中:难以保持专注,容易忽视交通信号、路况或其他车辆,提高事故发生概率。
➤视觉模糊:可能导致视力下降,影响对路况的观察,尤其是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下。
➤微睡眠:极度疲劳时,驾驶人可能出现短暂睡眠,此时车辆失控,极易引发严重事故。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天气炎热,精力易消耗
广大驾驶人要注意规律作息
尽量避免午后、凌晨时分等
易犯困时段驾车
提前规划沿途服务区或休息节点
充足休息之后再继续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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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高速公路管理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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