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2026年7月修订的公司章程。新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公司规范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告显示,华脉科技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并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名称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润发路1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76.679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在经营范围方面,华脉科技的业务涵盖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数字光纤分布系统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同时涉及通信基站铁塔成套设备建设维护、通信设备租赁、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此外,公司还拓展了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家居、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新兴业务领域。
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股份的发行、增减和转让规则。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0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胥爱民264034.286%净资产出资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5016.234%净资产出资3王晓甫84010.909%净资产出资4张 凡6608.571%净资产出资5鲁仲明5407.013%净资产出资6吴 珩3604.675%净资产出资7张国红2403.117%净资产出资8谭 斌2403.117%净资产出资9窦 云2403.117%净资产出资10吴体荣2403.117%净资产出资11江苏弘瑞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891%净资产出资12郑翊磊1501.948%净资产出资13江苏弘瑞新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5%净资产出资合计7700100.00%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章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任期1年,连聘可以连任。
在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同时,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调整后的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章程还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特别增加了涉军事项特别条款,要求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等。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华脉科技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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