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金信诺提问:“董事长请问: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有没有用于融券业务?”
针对上述提问,金信诺回应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股东质押的股份处于权利受限状态,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不得用于转融通出借、开展融券业务。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严格遵守上述监管规定,不存在利用质押股份开展融券业务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金信诺提问:“董事长请问: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有没有用于融券业务?”
针对上述提问,金信诺回应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股东质押的股份处于权利受限状态,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不得用于转融通出借、开展融券业务。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严格遵守上述监管规定,不存在利用质押股份开展融券业务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00:12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