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扎实推进《关于促进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非保留村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落地实施,7月30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上海市规划非保留村发展和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培训会。会上,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解读政策口径,规范操作流程,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委党组书记、主任冯志勇作开班动员讲话。

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非保留村(以下简称“非保留村”)的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上海乡村全面振兴的全局和底色。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非保留村发展和农民居住权益的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前期,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开展了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外非保留村发展课题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近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关于促进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非保留村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26〕1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系统性提出促进非保留村发展的六项举措,聚焦村庄布局、农房翻建、公服设施等矛盾最突出、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领域,实现了关键环节的政策突破。

当天上午,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黎而力主持召开《关于促进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非保留村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培训会。会上,市农业农村委村镇建设处、市规划资源局乡村规划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村镇建设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解读《若干意见》,介绍了村庄布局如何优化、农民居住需求如何满足,宅基地审批程序如何简化以及非保留村如何提升宜居宜业保障能力等。会议指出,各涉农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理解把握政策要义,按照“市级指导、区级统筹、镇级实施”的推进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按时完成村庄布局优化和建设时序安排等工作。要落实好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许可联审联办机制,用好宅基地审批系统,坚持“先摸底、后调研、再推进”,切实避免“运动式”“井喷式”集中翻建。市级部门将建立调度机制,对各区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即时发现、即时研究、即时解决,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既是守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工程,也是回应社会关切、顺应民心民意的民生工程,更是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政治责任重大、工作意义深远。202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上海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体成效显著。2026年,落实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回头看”,《上海市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发。本次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统筹农村自建住房规划土地、房屋建设、出租管理、消防管理、监管执法等重点环节,全面提升本市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治理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农村自建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实现隐患外溢动态清零。落实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市、区、镇、村四级协同的农村自建住房安全管控体系,推动部门协同促进执法机制高效运行,私搭乱建、违规出租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天下午举行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部署培训会,市级牵头部门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详细解读。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等分别解析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宅基地及周边私搭乱建整治、农村住房出租安全整治、农村出租自建住房消防安全整治等各项安全整治任务。会议要求,各涉农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把握专项整治的紧迫性与必要性;要综合施策,圆满完成农村自建房安全整治任务;要凝心聚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强化协同联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坚持常态调度,确保整治推进连续有序,健全督导体系,以严实督查倒逼落地见效。会议强调,希望以本次部署培训为契机,以扎实工作作风抓实抓细各项整治任务,为全市乡村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办,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主会场有市级相关部门和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建管委、房管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150人参加培训,分会场设在各区镇,约有2000多人同时在线上收听收看。

文字:张孜怡

图片:王金秀

编辑: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