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院士选举期间发生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历时三年终有定论。
7月29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霍勇诉胡大一、马长生等人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胡大一等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相关主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5万元。
二审判决指出,“公民在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检举控告等权利时,如果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边界,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两份举报均发生于院士选举期间,官方调查结论为“未发现问题”
此纠纷源于2021年及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期间。举报者胡大一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退休医师,曾任该院心血管疾病研究所所长,分别于2021年8月22日、2023年9月10日发出两份署名举报材料,文中包含多处带有强烈人格贬损、侮辱性质的表述。
霍勇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教授、主任医师,第十二届至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2023年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针对举报内容,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委员会于2021年10月作出调查报告,结论为“未发现霍勇存在举报信提到的违规违纪问题”;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于2023年10月再次出具情况报告,结论仍为“未发现霍勇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二审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记载,胡大一在接受询问时承认举报信内容“不能查实”,并在《亲笔供词》中自述其签名举报的核心目的是“阻止他当选院士” ,称“我知道错了”。
材料被大范围邮寄并上网扩散,法院认定多人构成共同侵权
经法院查明,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在马长生、余刚、余天威的参与下,上述举报材料通过挂号信方式向全国200余人邮寄,收件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及心血管领域专家学者。其中,马长生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内科中心主任,亦为胡大一的学生;余刚系马长生的亲属,余天威系余刚的兄弟。
一审及二审均认定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赔礼道歉并赔偿
一审中,胡大一辩称其行为系合法行使监督权,马长生辩称未参与举报,余刚辩称举报内容有事实依据,王道旭及管理咨询公司辩称转载系公众号维护行为、无侵权故意。上述抗辩意见法院均未予采纳。
2025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胡大一签署举报材料,是侵权行为的主导者;马长生按照胡大一的授意负责邮寄事宜;余刚收集整理收件人信息;余天威辅助完成邮寄,四者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王道旭及管理咨询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案涉内容,亦构成共同侵权,需单独承担对应连带责任。
为此,一审法院判令胡大一、马长生、余刚、余天威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含全国性网站)上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96000元及维权成本24000元,共计12万元;判令王道旭及管理咨询公司在“心医集团”微信公众号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24000元及维权成本6000元,共计3万元,以上合计15万元。同时驳回霍勇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六名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案涉举报材料中存在大量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言辞,已超出正常言论监督边界;将举报材料大范围邮寄至院士及专家群体,亦明显超出公民合法行使监督、检举权利的范畴。胡大一关于“合法举报应免责”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2026年7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期编辑 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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