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后。
新北市板桥、中和一带。
张淑晶,53岁,开始干转租生意。
低价整租下来,违规隔成七八间木板房。
网上挂"全新套房1万新台币",学生打工仔一打电话,她回:"那间刚租出去,带你看看楼上1万3的。"
实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进口家具是回收破烂,家电半数不带电。
说实话我看到"租约第二页"那段气笑了。
她只给房客看第一页和第三页。
签完字才塞第二页,最狠的条款全在那页。
提前解约?押金没收再加赔两个月租金加两个月押金。
没接她电话?押金租金全没。
钥匙、门禁卡、电费卡、沙发套、垃圾桶,全单列收费。
带朋友进门一次罚10万新台币,理由是"楼里住着上市公司经理和律师要安保"。
那帮高端租客压根不存在。
更毒的是"连带保证人"这手。
房客多为穷学生、外劳、单亲妈,法律不懂。
她笑眯眯让在保证人栏填爸妈兄弟姐妹名字电话。
当事人根本不在场。
一出纠纷,她拿这栏去地检署告房客加告保证人:侵占门禁卡、毁损家具、伪造签名、欠租。
弄丢个电视遥控器都能被告侵占。
2年里她告了近30名房客,租期没一个超3个月。
确认下来受害者78人,敛了480万新台币。
2015年4月检方先诉78人那批。
9月又诉另56人那批。
她当庭翻供,说看房不符是"临时调房",隔间是"满足更多租客需求",诉讼是律师办的她不知情。
法官把74份起诉记录拍桌上,她闭嘴了。
2018年7月3日一审。
新北地院认诈欺、诬告、恐吓取财等13项罪名。
判8年2个月,其中1年2月可易科罚金。
台湾头一回流房东因坑房客重判。
她上诉。
2020年12月高院改9年8个月,1年2月可钱抵。
2022年5月最高法院驳回,8年6月定谳,另诈欺强制1年2月。
这还没完。
她向亲哥张振盛讨16万多代垫抚养费,伪造爹妈签名做委任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哥哥房。
伪造文书罪加8个月。
另56人那批诬告案2022年4月判5年6个月,不可易科。
加起来十多年。
2021年10月,警局拘提,正式入狱。
这案子倒逼台湾2019年修了"张淑晶条款",包租转租押金不超2个月租金,修缮归房东为原则。
我盯"78人"和"亲哥房产被查封"这俩数半天。
坑完陌生学生,连亲爹亲妈签名都敢摹,亲哥房子都要拿去拍。
这种人不是缺钱,是缺那根叫人性的筋。
换作你刚去新北读书,签完租约第二天发现第二页写着赔10万,你找谁哭。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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