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聚焦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海洋强国建设战略目标,坚持市场化推进原则,以拓展应用场景为主线,以强化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健全政策标准为保障,部署实施城市水安全强韧性、海岛及船舶供水提能级、工业利用扩规模、科技创新补短板、产业链协同增效能、绿色低碳促转型、国际合作助共赢等7大行动,促进海水淡化科技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链全面提质升级,不断提升海水淡化水规模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50万吨/日以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沿海地区结合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做强做优做大海水淡化产业,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

关于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6〕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

为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现予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水利部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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