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延虹的提请,决定:

任命 柯文芳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2026年7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组织法》《选举法》和《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27年1月任期届满,应予换届。按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从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进行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根据《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总名额,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代表名额数执行,代表总名额数为168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与本届相同,名额为29名。

三、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选出,并于2027年2月28日前召开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30日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

选举的决定

(2026年7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组织法》《选举法》和《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县9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27年1月任期届满,应予换届。按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各乡(镇)从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进行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根据《选举法》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全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487名,与本届相同,保持不变。其中:苍山西镇代表名额73名、漾江镇代表名额56名、平坡镇代表名额51名、顺濞镇代表名额49名、富恒乡代表名额54名、太平乡代表名额53名、瓦厂乡代表名额50名、龙潭乡代表名额51人、鸡街乡代表名额50名。

三、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选举产生,并于2027年2月28日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30日

来源:漾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