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145号

(2026年7月31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陈新武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谭权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树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浩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任命

喻志强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佳芸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成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戈光应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彭松涛、王雯娟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玉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显春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贤龙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余云中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贾毅、潘建兴、陈铜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柯为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魏万武为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员;

马莎、覃峰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煜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余博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陈劲松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

刘俊杰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志荣、谭婧、何暄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阮能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涂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张玉飞为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批准任命

张涛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免去

曹柯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佳芸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成斌、曹亮、张良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玉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邹绍云、谭辉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唤忠、申威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小飞、罗文利的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劲荣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玉飞、张媛媛、王靖羚、王莹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宗福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职务;

彭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王茂刚的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

杨德伟辞去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娟辞去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重庆人大

编辑:越倚航

审核:刘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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