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区法院前不久审理了一起案子,这起案子把婚姻里的凉薄之处摆得明明白白。有位女士结婚二十年,一直陪着丈夫白手起家,她后来患上肺癌,做了四次手术,还硬撑着照顾读高三的女儿。她的丈夫转头就和第三者伪造了结婚证,去做试管助孕,还在开庭前一分钟递出离婚传票,就想给私生子铺路,甚至敢当着原配的面拍照挑衅。
2026年7月30日的徐汇区法院门口,朱女士攥着皱巴巴的病历袋,等着开庭,这次要审的是和她相关的人格权纠纷。刚到开庭时间,法院又递过来一张传票,她拿到之后差点站不稳。这张传票是她丈夫唐某提交的离婚诉讼,刚好卡在开庭前一分钟送过来,半分缓冲的余地都没给她留。那一秒钟朱女士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只有一个念头:自己陪他吃了二十年的苦,连命都快熬没了,他竟然连最后一步都要算计自己。
2006年的上海,金融业正处在扩张的阶段。朱女士那时候在券商做分析师,拿到的工资比当地平均水平高很多。她为了支持丈夫创业,转头就辞了职。最开始他们的公司就是个小工作室,几个人挤在民居里办公,后来慢慢发展,成了年流水上千万的公司。这二十年里,家里家外的事都是朱女士操持的。2019年她确诊患上肺癌,前前后后做了四次大手术。化疗的副作用很大,她连下床都费劲,还是撑着病体给读高三的女儿做饭,陪着女儿读书。那时候她还和丈夫提过,想等身体好点备孕二胎,唐某当时只是含糊地说“你身体要紧,不急”。现在回头看,他那时候早就找好下家了。
2025年10月,朱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是中山医院生殖科发的随访消息。她这才知道,唐某早就和第三者伪造了结婚证,在医院做了试管助孕,胚胎都已经培育好了。更讽刺的是,第三者开的茶社离她家步行只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平时有事没事就在她家小区附近晃悠,悄悄挑衅了大半年,她一点都没察觉。直到2026年7月,她在酒店撞见了唐某和第三者,第三者不仅没躲,反而举着手机正对着她拍照。那嚣张的样子,好像朱女士才是那个见不得光的人。朱女士当时气得手都在抖,她咬着牙告诉自己,自己连死都不怕,这两个人别想就这么把自己的家拆干净。
现在再看唐某卡点提离婚的操作,他的算盘打得特别响。只要离了婚,他转头就能和第三者领真的结婚证,之前培育好的胚胎就能合法移植。这相当于用婚内的资源,给自己的私生子铺好了路。更过分的是,他在离婚诉讼里直接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资产早就被他偷偷转移干净了,他甚至之前还拿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的孩子办了香港户籍。从头到尾,他根本没考虑过陪着他打拼二十年的发妻,也没考虑过马上要上大学的亲生女儿。
目前涉事的唐某和第三者,因为伪造证件,各自被行政拘留五天。卫健委也给出了认定结果,说中山医院只做形式审核,没有违规行为。现在胚胎已经被封存了,要是想销毁,必须走司法程序。朱女士的态度很坚决:胚胎不销毁,她绝对不会同意离婚。除了要求第三者公开道歉之外,她还起诉要求十万块的精神抚慰金,要求唐某和第三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人觉得拘留五天的处罚太轻,其实这里是有法律裁量的空间的。之前西宁就有过类似的案例,当事人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助孕,最后因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了拘役。这个案子现在只是做了行政处罚,如果后续认定情节严重,还是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甚至两个人伪造证件、以夫妻名义在医院建档的行为,还有被认定为重婚罪的可能性。另外大家讨论最多的就是医院的责任问题,本质上是现在试管助孕的规则有漏洞,只做形式审核,相当于给造假留了口子。而且婚外胚胎的处置权,现在还属于法律空白。朱女士要申请销毁胚胎,确实要走很长的维权路。不过她的权益也不是没有保障,作为婚姻里的无过错方,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要求财产分割向自己倾斜,还可以把唐某花在第三者身上、包括用于试管助孕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追回来。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为了家庭牺牲事业的女性提了个醒:可以为了家庭放弃职业上升的机会,但绝对不能放弃对家庭资产的知情权。家里的收入、公司的流水、房产的权属,这些都要心里有数。平时也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真的遇上背叛,才能第一时间维护自己的权益。别熬了大半辈子,最后连自己的合法财产都差点保不住。
二十年的情分在利益面前薄得像张纸,大家觉得这起案子里伪造证件只拘留五天的处罚是不是太轻了?医院的形式审核规则该不该改?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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