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论芸轩
编辑 |论芸轩
前言
这种男人,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7月31日,关于上海“婚外胚胎案”所引发的舆论,一直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里面的每一处细节都引起全网众怒。
原以为这位患癌发妻,面对富商丈夫的阴招已经够可怜了,可万万没想到,更严重的还在后面,律师的接连噩耗,直接将她忘绝路上逼.....
丈夫暴富后,先“处理”发妻
2026年7月30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朱女士走进法庭前的一分钟,手机响了,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传票,丈夫起诉离婚,8月11日开庭。
时间掐得比编剧还准,也正是关键细节,将这起恶劣事件冲进了大众视野,里面的炸裂程度,短剧都不敢这么拍。
根据官媒报道显示,在2019年的时候,江苏无锡的朱女士查出肺癌,手术切除恶性组织后一直在家休养。
四年间至少经历四次手术,每一次进手术室都是在赌命,但朱女士一次又一次战胜了恶魔,可最后等待她的是更大的噩耗。
相信很多人也看过不少官媒的报道,朱女士曾是上海某券商中层,收入不比丈夫少,后来为了女儿上学,选择辞职回归家庭。
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每一项都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就算是吃老本也很快就会坐吃山空,这时朱女士的丈夫就提出了创业。
于是,夫妻两商量之后,决定投入了两人的存款,这场赌注的序幕也就此拉开,金钱上朱女士确实没输,但家庭上她却输了精光。
自从丈夫创业以来,确实赚了不少钱,不仅还清了之前所欠的外债,还成为了上海赫赫有名的富商。
可这时候的朱女士已经成为了一个家庭主妇,每天的生活就是围绕着孩子,两人直接的差距也越拉越远。
仅仅在朱女士辞职的半年后,她就发现丈夫出轨了,但女儿还小,最后她还是选择了隐忍,但也落下了病根。
2019年朱女士确诊癌症,直到2025年6月才彻底脱胎换骨,女儿也顺利参加了高考,可厄运再次降临了。
当时朱女士为了维持这段婚姻,就主动跟丈夫提二胎,还称自己做激素检查显示条件符合,可丈夫全程回避,不接话。
这种态度就是一个很大的“雷”,只不过朱女士揣着糊涂装明白,始终没有戳破这段岌岌可危的婚姻。
事实也亦是如此,那会朱女士的丈夫已经和第三者谋划着去中山医院做试管了,后来她也发现了这一事实。
2025年10月,朱女士翻丈夫手机,一条中山医院发来的短信让她头皮发麻,短信称丈夫与另一名女子为“夫妇”,提醒“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如果说这一条短信或许可以用诈骗给推托过去,但同一号码还发过电子发票,点开一看,丈夫做了“全自动精液质量分析”。
为了弄清楚这里面的真相,朱女士跑到中山医院核实,结果把她钉在耻辱柱上:丈夫和第三者用伪造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建档,胚胎已培育完成,尚未移植。
在得知这个结果后,朱女士跟丈夫在这段婚姻里面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也被狠狠撕开,而男方也果断不装了,开始耍尽阴招,为三姐和私生子铺路........
文章开头我们提到了一个关键细节,当朱女士将把三方告上法庭,要求销毁胚胎、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第三者公开道歉的时候,离婚案也来了。
而且这不是巧合,这是计划的一部分,起诉状上,丈夫把离婚事由写成“婚后长期相处不和,矛盾频发,冲突不断升级,夫妻感情日渐疏离,最终完全破裂”。
通篇不提自己伪造证件、婚内出轨、和别人做试管婴儿,在他笔下,这桩婚姻的破裂是“长期不和”的结果,仿佛他才是受害者。
更绝的是诉讼请求部分:五项内容全部勾选“无”,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无夫妻共同债务、无子女抚养费争议、无探望权争议、无离婚损害赔偿。
20年婚姻,妻子患病四年,他把一切归零,女儿刚满18岁,高考刚结束,还没踏入社会,他这个当父亲的在起诉状里连“抚养费”三个字都懒得写。
虽然法律上成年了可以不付,但做人不是这么做的,但随着更多细节曝光之后,原来朱女士丈夫的阴招不止这一手。
据大河报报道,朱女士发现试管婴儿真相后,丈夫曾假意回归家庭让她放下戒心,背地里瞒着她继续推进胚胎移植计划。
第三者更嚣张,她经营的茶社距离朱女士家不到15分钟车程,被朱女士发现后,她甚至当面拍照挑衅。
一边稳住发妻,一边继续操作,这不是一时糊涂,这是精心布局,而且朱女士还透露,丈夫早已申请了香港人才交流计划。
也就是说,离婚后孩子在香港出生就是香港户口,他的生意和资金不会受任何影响,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发妻在化疗,女儿刚高考完,他已经在安排新生活的全套流程,而在财产分割上,丈夫更是将“人性”二字展现的淋漓尽致。
根据官媒报道显示,男子刻意隐瞒公司资产,提出按月分期支付财产分割款,相伴20年、身患癌症的原配说,无法接受像领工资一样分期分割财产。
20年夫妻,白手起家,她在券商做到中层,辞职回家照顾家庭,2019年查出肺癌,四次手术,每一次进手术室都是拿命在赌。
他倒好,在她化疗的时候,一边吃备孕药给别人生孩子,一边谋划着转移财产、伪造证件、安排香港身份。
一个刚结束高考的18岁女孩,面对父亲这样的所作所为,清醒地告诉母亲别再忍了,而那个当父亲的,在起诉状里连“探望权”都勾了“无”。
好在朱女士勇敢的站了出来,不管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她都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女儿。
但法律层面的困境,比感情背叛更残酷,仅仅是销毁胚胎这个诉求,就足以让她望而却步,无法如愿。
根据多家媒体采访律师后得出一个结论:原配妻子无权单方要求销毁这枚胚胎,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冷冻胚胎没有明确定义。
司法实践主流观点把它认定为“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原则上只属于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也就是本案中的丈夫和第三者。
说的在简单一点,就是朱女士虽是合法配偶,但没提供精卵,仅凭婚姻关系,不天然享有胚胎处置权。
而且医院在无生效判决、又无丈夫与第三者共同同意的情况下,若仅凭妻子单方请求直接销毁胚胎,将面临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风险。
还有律师直接表示,就算丈夫和第三者利用假结婚证做试管婴儿,但这个孩子出生之后,将享受男方的法定继承权。
或许这才是问题的根本,现在朱女士的丈夫已经隐匿了资产,已经做足了将遗产留给私生子的准备。
目前这也是朱女士最担心的事,一旦离婚判决生效,丈夫和第三者领真结婚证,那枚封存的胚胎就能解冻、移植、出生。
假的变成真的,非法的变成合法的,律师建议她在诉讼中申请“行为保全”,临时禁止医院实施胚胎移植,否则,一旦胚胎被移植甚至胎儿出生,结果就不可逆了。
从这也足以看出,朱女士的丈夫所布局的这一切,简直就是将一个患癌病人往绝路上逼,一点退路都不留。
但他很显然忘了,中国是一个人情味的国家,网上的舆论全是抵制小三,同意销毁胚胎的声音,朱女士的这场硬仗,全网都是陪着她!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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