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引发全网关注的案件:患癌的朱女士起诉丈夫、第三者以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要求销毁丈夫与第三者用伪造结婚证培育的婚外胚胎。
朱女士和丈夫结婚21年,女儿今年刚高考完。2019年朱女士确诊肺癌,手术后一直在家休养。2025年11月,她偶然发现丈夫拿着伪造的结婚证,和第三者在中山医院做了试管婴儿,连胚胎都培育好了。朱女士拖着病体到医院申请销毁胚胎,却被医院拒绝。
为什么医院不肯销毁?根据我国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销毁胚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而且胚胎在法律上被视为“特殊伦理实体”,既不是普通的“物”也不是“人”。医院表示自己只能做形式审查,没有能力核实结婚证的真伪,所以不敢单方面销毁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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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朱女士并非只能忍气吞声。律师给出了三个维权方向:一是起诉要求确认辅助生殖合同无效,因为丈夫和第三者用假结婚证签订合同属于欺诈,违反了相关规定;二是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还可以追回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做试管的花费;三是追究医院的审核责任,向卫健委投诉医院审核流程存在重大过失。
7月30日的庭审持续了约两小时,没有当庭宣判。更让人心寒的是,开庭前一分钟,朱女士收到了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目前,这起案件还在等待进一步的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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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已婚人士提了个醒:婚姻里的忠诚和责任不是一句空话,遇到权益被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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