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小院种几棵罂粟自己吃、治病
犯法吗?
近日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以一场家门口的公开庭审为鲜活教材
开展沉浸式禁毒法治教育
本案中
被告人为食用罂粟苗
在自家院子内种植了一枚罂粟果实
后被民警查获
经现场清点共计778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
即构成犯罪
法院当庭宣判
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少量种植罂粟无所谓?
种一株即违法
不存在“自用免责”的例外
数量达到五百株以上直接触犯刑法
与种植目的无关
无论是食用还是观赏
均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罂粟能做菜、可治病?
罂粟含有成瘾性有毒生物碱
私自食用同样危害身体健康
不存在所谓的食用或药用价值
如何厘清处罚边界?
治安处罚与刑事追责有明确界限
只有在收获前主动自行铲除的
才可依法免除处罚
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
再铲除也不能减免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昆明禁毒 云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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