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等编制的《人工智能OPC术语》团体标准2026年8月1日起实施,将人工智能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界定为由1名核心自然人主导控制,员工一般不超过10人,以AI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或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作为极简“创新单元”,OPC模式通过标准化工具和开源生态大幅降低运营成本,具有低门槛、高杠杆的特点,个人开发者能广泛参与其中,激发创新效率。目前,“一人公司”“超级个体”等主体蓬勃发展,但界定不够清晰。浙江的这一标准是国内首个人工智能OPC的术语类标准,包含基础概念、技术要素、业务要素、社区服务要素、生态要素5类内容,为人工智能OPC的认定、评价、管理、服务提供参照。

在4月的征求意见稿中,该标准将人工智能OPC界定为由1人独资设立或以其为核心设立,股东一般不超3人、员工不超20人。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综合部部长江胜蓝告诉澎湃新闻,正式标准中作出调整,是因为参与标准技术审查会的专家提出OPC员工人数不宜过多,应根据其本质特征界定。此外,一些OPC已有天使投资进入,股东结构发生变化,但核心自然人主导的本质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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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AI+OPC”创新发展大会期间,杭州提出到2028年建成OPC社区100个以上,汇聚创新创业人员3万名。

根据该标准,核心自然人以个人品牌、专业能力为核心资产,借助智能主体实现业务的独立运行和规模化交付。作为业务自动化的核心生产力,智能主体是基于AI技术构建,具备自主交互、感知理解和任务执行能力,承担标准化、规模化工作任务的数字化劳动力单元。

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据介绍,浙江这一标准发布后,武汉,深圳龙岗,江苏南京、徐州等地与编制牵头单位联系,明确将该标准作为当地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依据。

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23万亿元,占GDP的13.0%。2026年4月,“浙江OPC创新生态服务联合体”成立,由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和平台载体、大模型与基础设施企业、场景供给和赋能企业、标杆OPC等组成,聚力解决OPC普遍面临的资源获取难、市场对接难、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推动创新成果价值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