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日报)

转自:廊坊日报

本报讯 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7月31日《关于启动廊坊市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和市气象台7月31日12时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根据汛情发展,经报请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决定于7月31日16时30分启动城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