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8月1日电(记者赵芳)7月31日下午,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文物系统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政策吹风会。
《实施意见》是全国率先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专门聚焦文物系统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对统筹全省文物工作具有重要引领、示范作用;围绕5个方面出台24项配套举措,与以往侧重单项文物保护、专项工作部署的文件相比,核心亮点在于“系统性保护”的理念更加突出。
《实施意见》提出11个市的文物系统性保护任务清单,从资源管理、保护提升、文物安全、科技创新、活化利用、保障措施6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到203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全面排除,全省文物资源保存状况明显改善,文物系统性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排除率达100%,文物预防性保护规范化运行,文物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此外,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果,山西将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大数据库,逐步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为实现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提供重要依据。聚焦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汾河、沁河、漳河、桑干河、滹沱河等流域,统筹推进文物资源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文化空间和文化廊道的整体保护。
《实施意见》还将统筹文物本体保护、周边环境整治、历史风貌管控,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保护体系。“点”上,紧盯世界文化遗产、39处国宝级文物、元代及元以前木结构古建筑等珍贵文物,做实日常巡查、修缮养护、安全防护基础工作,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线”上,以长城、文物主题游径等线性遗产和文化廊道为核心,统筹沿线烽火台、关隘等周边文化资源,“串珠成链”实施整体保护;“面”上,立足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革命文物片区等成片文化空间,统筹区域内文物、风貌、生态一体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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