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众多开国元勋都认为,《邦联条例》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美国联邦政府如果再不强大起来,这个新生的合众国很可能土崩瓦解。
但是,不要把这一切想的理所当然、水到渠成。仍然有一部分人认为,实打实的州权才是为这片土地抛洒热血的原因,而不是虚幻的联邦。华盛顿的老乡,开国元勋之一的弗吉尼亚的帕特里克·亨利就是典型的代表,从他的一生执着,可以看出整个制宪过程的复杂和期间浓厚的妥协味道,不仅逼迫制宪者们整理出保障民权的《权利法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美国宪法的整体基调。
1、I smelt a rat!
1786年,乔治华盛顿的一封书信被送给弗吉尼亚的帕特里克·亨利,这位曾经为革命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开国元勋,却陷入了恐惧和不安中。随后,他拒绝了华盛顿请他到费城参加制宪会议的邀请,反而说了一句沿用至今的美国俚语:“I smelt a rat!”——我(在费城)闻到了老鼠的味道!。
帕特里克·亨利画像
曾经可以为独立而抛头颅洒热血,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宣言,而如今却对制宪如此不安,更无法理解的时,在美国宪法进入讨论批准的时候,帕特里克·亨利又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甚至想不惜一切阻止宪法通过。
帕特里克·亨利为什么成了美国宪法最激烈的反对者?他是背叛了革命,还是比谁都更忠于革命?
2、不自由,毋宁死的开国元勋
帕特里克·亨利出生于1736年,他的父亲是一个苏格兰人,而母亲是一位出身于英格兰贵族寡妇。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母异父的哥哥,这使得他无法取得家族的继承权而要被迫自谋出路,他15岁就为当地商人记账,第二年又和哥哥合伙开办商店,虽然店铺业绩不佳,但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与人沟通。
18岁的时候,即1754年,他迎娶了妻子莎拉·谢尔顿,岳父大人送给这对新人六个奴隶和近1.2平方公里的农场。不幸的是,过了不久,这个由他和奴隶们开垦出来的农场遭遇干旱和火灾,他和妻子又搬回到岳父家,帮忙经营岳父家族的一间酒馆。
在酒馆经营过程中,亨利结识了不少人,包括也是开国元勋托马斯·杰斐逊,同时,他利用这段时间研讨法律,很快通过了律师执照考试,成为执业律师。随后,作为弗吉尼亚议会代表,他以雄辩的口才和进步观点成为反英殖民的重要人物。
1775年,亨利认为美国要赢得独立,战争不可避免。就在1775年3月20日在里士满圣约翰圣公会教堂召开的第二届弗吉尼亚议会上,亨利提出组建民兵部队的修正案,并发表了他最为著名的演讲:战争已经无可避免——那就来吧!诸位,容我重申,让它来!……我不知他人会如何抉择,但对我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帕特里克·亨利:不自由,毋宁死
大会通过了他的提案,并迅速组织了民兵,就在一个月后,便发生了威廉斯堡火药事件,本来前往费城的亨利半道返回,5月2日,亨利率领民兵朝威廉斯堡进军,开始了他的军队生涯。直到1776年2月,民兵改建大陆军,亨利选择退伍,开始推动弗吉尼亚独立事宜,1776年7月,他宣誓就职首任弗吉尼亚州州长。
3、声称我闻见老鼠的反制宪者
1786年,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先驱呼吁召开“伟大会议”来“修改”《邦联条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华盛顿向自己的老乡帕特里克·亨利发出制宪的邀请。
帕特里克·亨利当时已经51岁了,他一开始就嗅到了不对劲。但是作为政坛老狐狸,他给出一个理由——经济困难——去费城的路费和时间会让他这个小种植园主吃不消。但在弗吉尼亚酒馆里流传的说法更带劲:当朋友追问时,亨利甩出一句经典名言:“I smelt a rat!”。
而亨利实际的想法远比表面上的理由要复杂。他认为制宪会议表面上是要“修改《邦联条例》”,实际上却是一群有权势的人,想要建立一个强大中央政府的阴谋,这将严重威胁各州主权和个人自由。这正是他“不自由,毋宁死”宣言下争取来的胜利果实。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认为制宪会议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君主制的恶臭”。他对英国国王的警惕,几乎原封不动地转移到了对新联邦政府的警惕上。
4、用个人权利制衡联邦政府的自由主义者
新宪法开篇是这样七个词:“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我们合众国人民……这些话由古弗尼尔·莫里斯润色,堪称修辞杰作。但对亨利这样的批评者来说,它就是对各州的宣战。
批准过程变成全国大乱斗。宪法需9个州特别会议批准。联邦党人用《联邦党人文集》85篇论文辩护,称这是“更完美的联邦”。反联邦党人则发小册子警告暴政。在马萨诸塞,批准以187:168险胜;在纽约以30:27过关。但人口最多的弗吉尼亚成了战场——也是亨利的舞台。
1788年6月,弗吉尼亚批准大会在里士满召开,热浪滚滚,人群涌入看热闹。亨利从普林斯·爱德华县当选代表,作为反联邦党领袖,他一到就成了主角。年过半百的他,灰白头发,用律师的利舌,占据了辩论记录近四分之一。他直击序言开头的七个词:“谁授权他们用‘我们人民’的语言?”
亨利描绘了联邦越权的可怕图景:总统变国王,国会把弗吉尼亚人征税征到破产,而国家军队又能够镇压异见。亨利还嘲讽宪法缺权利法案:“是因为会用太多纸张吗?”他还用在1765年他反对《印花税法》时说过著名的话来反击别人对他反对的质疑:“If this be treason, make the most of it!”——如果是大逆不道,那就大逆不道吧。
尽管亨利雄辩滔滔,麦迪逊等联邦党人冷静回应。麦迪逊承诺批准后立即推动修正案——“先投赞成,后改”的策略打动中间派。6月25日,弗吉尼亚以89:79险胜批准。亨利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他只能继续推动宪法修正案以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利。最终,弗吉尼亚附加了20条建议修正案,被麦迪逊浓缩成1791年《权利法案》。
5、终生拥有奴隶又反奴隶制的奴隶主
亨利的雄辩的天才和对美国独立的贡献,却逃不开一个事实是,他虽然推崇个人自由权利,却是一个终生拥有奴隶的奴隶主。到他1799年去世,他拥有约67名奴隶,一生中从未释放一人。
不过并非他没有废奴的观点,而是和现实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在1773年信中承认奴隶制是“可悲的罪恶”,自嘲虚伪:“谁会相信我自己买奴隶当主人?我无法、也不能为拥有奴隶辩护。”他支持1778年禁止奴隶进口,却没推动全面解放,称经济必要性。在宪法批准大会上,他甚至用种族主义恐吓:“他们会放“黑人”自由!”以吓唬南方代表。这也成为最讽刺的一幕——为“liberty”而战,却把真正的“slavery”留给数百万人。
亨利晚年居住的弗吉尼亚州夏洛特县红山种植园
1799年6月6日,帕特里克·亨利因胃癌死于家中,享年63岁,亨利的遗嘱将房产和67个奴隶分给夫人与六个儿子。
6、尾声
在美国的开国元勋里,类似亨利一样有着“双面人生”的人并不少见。就对帕特里克·亨利来说,由他对奴隶的矛盾态度,一直到美国内站时期,南北两派阵营都认为亨利会支持他们,而不是对方。废奴主义者以亨利批评奴隶制的文章为证,而蓄奴州的支持者指出他反对宪法,并一生都在蓄奴。
从现代来看,美国民众还是将亨利誉为英雄,特别是基于基督教背景的雄辩口才,很多灵感来自于教义,而深受基督教保守派的青睐。
亨利和夫人之墓,位于红山家族墓地,亨利葬在右侧,上刻铭文“名声是他最好的墓志铭”
如果要盖棺定论的话,当时支持杰斐逊派系的《阿格斯报》发表的悼念文章似乎最有代表性,文章说,亨利“指出宪法中的邪恶......反对那些我们直到现在才知道不该的内容......如果一定要对此吹毛求疵,那就让美国独立的格尼乌斯(即守护神)流下眼泪,永远抹掉这个污点吧”。
这或许是制宪者们留在宪法身上的时代烙印——美国宪法并不完美,时至两百多年后,仍然会有很多哭笑不得又莫名无力的事件,下一回,我们从最普通的小麦聊起,说一说宪法第一条里最著名的“商业条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