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是2021年就退了吗?怎么现在还被开除党籍?”前一阵子,益阳资阳区新桥河镇黄溪桥村原党总支委员谢某被处分的通报引发热议。这退的是什么钱?为何时隔几年谢某受到处分呢?请听报道《退钱不免责,一笔医保款的背后》。

事情要从一次巡察说起。2025年,资阳区委启动第十轮巡察。巡察组在黄溪桥村深挖细查时,敏锐地捕捉到一条异常信息。资阳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络员赵云枫回忆:

赵云枫:我们在查看往届的陈年台账时,发现有群众反映自己明明交了医保,可到了医院看病的时候,医保系统里却查不到自己的名字,看病只能自己出钱。

顺着这条线索核实,巡察组发现有这样情况的群众还不少。

原来,2020年底,时任村出纳的谢某在代收村民医保费时,未将128名村民共计35840元的费用及时上交,导致群众在2021年4月就医时无法报销。当时,有不少群众反映了这一问题。赵云枫:

赵云枫:当年群众反映这个问题以后,镇村两级督促谢某将钱退到了区财政局。

钱是退了,账似乎“平”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此事被慢慢掩盖,谢某也以为这事已经“翻篇”了。但在巡察组眼里,退钱只是经济退赔,背后的纪律责任必须追究。时任资阳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郑钧水:

郑钧水:群众的“救命钱”被卡,看病要自费,这不是退钱就能了结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旧账”,绝不因退赔而销账;向民生资金伸黑手,绝不因时间推移而免责。

35840元,直接关系到128个家庭的看病保障。医保断保造成的伤害不可逆,错过了缴费期,群众如果看病就诊,就是要实实在在地自掏腰包。

不因时过而不究。带着坚决态度,巡察组将这一“沉睡”4年的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承办人员以此为突破口“顺藤摸瓜”,结合查实的谢某其他违纪问题,一并予以严惩。2025年12月,谢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一处理结果,精准击碎了一些基层干部的侥幸心理。资阳区新桥河镇党政办干部郭照明:

郭照明:以前总觉得只要钱没落进自己口袋,或者事后退了就没事。现在才知道,只要动了群众利益,巡察的“探照灯”随时会翻旧账,代价惨痛!

近年来,资阳区在对村巡察中,坚决摒弃“就账查账”思维,紧盯医保社保、惠农补贴等领域“小微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挖严惩“微腐败”。在第十轮巡察中,累计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02个,移交问题线索53条。资阳区委巡察办主任龚卫良表示:

龚卫良:我们将持续用好“巡改一体”,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巡察成果从“问题整改”向“民生惠及”深度转化。

下面请听清风评:对村巡察不能只看账面平没平,更要看群众的心里顺不顺。一次“迟到”4年的处分,挽回的是群众利益,也筑牢了基层纪律底线。资阳区以精准有力的巡察,给基层干部敲响警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稿件来源:《清风侠在路上》

通讯员:鲁惠娜

审核:钟林、李浩、赵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