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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雷霆护航”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南澳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南澳公安交管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及专业警种,结合辖区酒驾违法案发特点,精准锁定县城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区域,合理调配执勤警力,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管控。执法过程中民辅警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车辆非法改装、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绝不姑息迁就,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整治交通乱象,切实筑牢路面安全防线,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整治行动共查获涉酒驾4起。下一步,南澳公安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从源头防范涉酒交通事故,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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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平安南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