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的冬天特别冷,雪下得没过脚脖子。腊月初八那天,伴着几声并不响亮的鞭炮,我把陈秀梅娶回了家。

那天来喝喜酒的乡亲们,脸上都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敬酒的时候,我甚至能听见几个婶子在墙角嗑着瓜子交头接耳,声音不大,却刚好能飘进我的耳朵里。她们说,建国这孩子真是鬼迷心窍了,娶谁不好,非要娶邻村那个出了名的“懒丫头”,以后这日子怕是要喝西北风。

在我们那个年代的农村,衡量一个女人好不好的标准非常单一:能不能生孩子,以及能不能干活。秀梅长得好看,身段匀称,皮肤白净,但这恰恰成了她“懒”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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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觉得,一个农家姑娘,手心没有厚茧,脸庞没有被太阳晒得粗糙发黑,那就是没有吃苦耐劳的品格。事实上,秀梅在娘家确实很少下地,她宁愿在屋里踩半天旧缝纫机,也不愿意去麦地里拔一上午草。

我父母一开始对这门亲事原本是一百个不愿意,我爹抽了半宿的旱烟,叹着气说,咱家这几亩薄田,供不起一尊菩萨,但我铁了心要娶她。

原因是那年夏天我去邻村亲戚家帮忙盖房子,手被生锈的铁钉划了一道大口子,血流不止。旁边的人都忙着找破布给我包扎,只有路过的秀梅跑回家,拿来了一瓶紫药水和干净的纱布,一边给我包扎,一边轻声嘱咐我别碰水。那一刻,我就觉得这姑娘心细、心善,哪怕她一辈子不下地,我林建国多出点汗,也能养活她。

开春后,地里的活计重了起来。翻地、播种、施肥,全家老小恨不得长在田里。我娘天不亮就在院子里弄得锅碗瓢盆叮当响,那是无声的催促。可秀梅屋里的灯依然没亮。直到日头升起老高,她才打着哈欠起来,用温水洗脸,还在脸上抹一层香喷喷的雪花膏。

后来我娘终于忍不住了,站在院子里指桑骂槐,说家里的老黄牛都知道天亮了要下地,有的人却以为自己是地主家的少奶奶。我夹在中间,心里像吞了块石头一样憋闷。

那天中午,我顶着大太阳从地里回来,满身泥水,又累又饿。推开门,看见秀梅正坐在门槛上,用碎布头缝着什么东西,锅里只温着几块剩红薯。

我的火气腾地一下就上来了,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碎布扔在地上,吼道:“你就算不下地,好歹把热饭做上啊!全家都在地里拼命,你就在这捣鼓这些没用的东西,这日子还过不过了?”